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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8,(6)
正国办发[201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1月27日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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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8)
正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1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1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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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2)
正闽政办[2018]9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研究,现将《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12月22日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6号)精神,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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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政报》2021,(8)
正宁政办发[2021]1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1年3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3号)、《自治区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等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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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事权财权匹配改革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反差化的现实矛盾与问题表现为现行财政支付结构不合理,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的城乡待遇不合理,财税体制不合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配置不合理。需要明确规范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关系,调整中央与地方的财税关系,公共服务由政府主导向社会、市场和民间力量的多元合力联动,推进基层政权改革,依法建立农民分享基本公共产品提供的组织保障机制,制订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律法规,从而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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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15)
正皖政办[2018]3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贯彻落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改革划分中央、省级与市以下支出责任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8月13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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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20,(19)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20]1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7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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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6)
<正>(2019年2月19日)沪府办发[2019]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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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生态环境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2月11日生态环境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3号)精神,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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