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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当下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学界对于传统中国司法的研究逐渐升温。本文通过对中国传统司法外部体制构造和内部审判架构的制度性描述,分析得出传统司法体制上的集权主义、裁判依据上的引经断狱、纠纷解决上调解息诉和司法裁判的不确定性等四大特征,认为中国传统司法是具有工具性的司法权,而非居中判断权。因此,当代司法实践借鉴时需慎重处理。  相似文献   

2.
许身健 《求索》2022,(2):165-175
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作为两套评价标准,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区别在于着眼点不同,一个更多在法体系内展开评价,另一个则是超越法体系的判断。联系在于社会效果的判断并不是一种任意的非法律性判断,它仍然要建立在法律效果评价基础上,亦即要以司法裁判的“实体裁判质量”作为参照基础。构筑于“法律效果”基石上的司法裁判在回应社会期盼时“力有不逮”,这已凸显于司法改革进程中诸多方面。实体法规范结构中的事实与规范的绝对分离,及该结构对诉讼目的之影响,导致了诉讼与纠纷之间内存的张力具有内在恒定性。“从规范出发型”的司法裁判方式可以从“以事实出发”的司法裁判方式中获得有益借鉴,进而提升和实现司法裁判的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3.
法的滞后性易导致司法在面临“无法可依”境况时出现“同案异判”的结果。司法机关主要通过完善“类案检索”机制统一司法适用以缓和规范与事实之间的张力,然而判例的非法律渊源地位决定了“类案检索”机制的局限性。为实现类案统一裁判,应当探索一条司法裁判上升到立法规范进而指导审判的路径。面对司法与立法之间的鸿沟,在法院、法官二元结构下,实现从裁判到规范、从实体到程序两方面,都有一定的探索和经验。架构于理论正当与制度可能的基础之上,在实体、程序两方面突破及立法权下放的背景下,通过厘清立法中司法输入的理性边界,畅通立法对司法裁判的甄别、吸收机制,在理性的边界内实现从司法裁判到立法规范的升华。  相似文献   

4.
司法裁判结果的可接受性是社会公众服从裁判的关键要素,对司法判决的接受不应是因为望而生畏而服从,而是由于国民认同裁判所依据的法律价值,从而自觉服从裁判结果。利益衡量在司法裁判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有利于维护法的公平正义,增强裁判的公信力以及社会价值观的重构与统一。  相似文献   

5.
徐明  罗洪洋 《求索》2013,(4):184-186
司法活动法律推理不仅表现为形式逻辑的推理,还存在着非形式逻辑的推理。形式逻辑法律推理反映了法律推理的规定性,意味着法律推理的过程不是随意,而是受一定逻辑形式的限定;非形式逻辑法律推理则反映了法律推理的描述性,突出推理过程的主体互动,以实现法律问题的合理解决。现代法律推理应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在法律推理的规定性特征下,应强调法律推理的形式有效性;同时在法律推理的描述性特征下,应力求实现法律推理的切适性。  相似文献   

6.
在司法领域,民意是社会公众对某些案件大体相近的、带有普遍性的意见.尽管目前缺乏较为准确、便于评估民意的方法,但民意仍对司法裁判产生了许多重要影响,并不时地使之处于尴尬地位.囿于司法者与民众的思维方式、司法裁判与民意评判的形成方式以及司法裁判与民意的本质特性方面存在差异,司法裁判与民意之间必然有诸多纠结.因此,司法裁判要改变尴尬现状,实现与民意的共赢,就必须以司法独立为基本前提,在法律的框架内尊重民意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畅通民意参与渠道.  相似文献   

7.
“王书金案”中涉及到的部分证据认定问题,暴露出传统司法证明方法的弊端,理论界再一次将焦点集中于已臻成熟的西方司法证明科学理论和方法中,更多地关注证明过程的科学品性,力求突破传统的司法证明方法,拓宽研究者理性裁判空间,通过借鉴西方司法证明的科学方法,为我国司法证明的发展提供全新的视角和科学的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8.
司法裁判需要规范性依据,这是司法得以实现的基本前提。在制定法规范不能满足司法解决纠纷的需要时,从法律的原则和社会生活中寻求规范的来源。民间规则在司法裁判中的合理运用可弥补国家制定法的不足,同时也是法官作出正当性裁判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法官作出的司法判决得到公众的普遍接受,提升司法公信力。当然民间规则在司法裁判中的运用也是有限度的,对其在司法裁判中的适用应保持谨慎态度。  相似文献   

9.
司法与媒体作为两种性质不同的行业,在民主法治建设中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司法裁判的结果体现国家强制力,有权威性和稳定性;传媒及时客观地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满足公众  相似文献   

10.
在法治中国的建设中,法律修辞作为一门贯穿于法治理论和司法实践之间的能动司法方法,是法律思维的过程再现,也是对法治建设中制度性规则和思维性规则的遵守。修辞方法不仅体现为微观领域的说服技巧,而且也是宏观领域中的论辩活动。在裁判过程中,通过"可接受"的前提选择和"可废止"的形式构建从而实现特定语境中的主体间说服,以"讲法说理"的方式弥补着法官裁判中解释和推理等司法方法的机械被动或价值缺位,从而增强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树立起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过程中实现司法裁判的人文价值关怀。  相似文献   

11.
<正>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题为《全国推进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的讲话中指出:“现在的裁判文书千案一面,缺乏认证断理,看不出判决结果的形成过程,缺乏说服力,严重影响了公正司法形象。”①当前裁判文书在格式和内容上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树立司法权威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因此,尽快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拟对裁判文书的结构模式、内容规范作些探讨,以期对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质量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路径:在一般性情形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通过确立裁判的价值取向,补强裁判文书的事理、情理、法理,优化裁判文书的说理技巧。在疑难案件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裁判的指引,能够为道德裁判提供明确的方向,为价值冲突提供清晰的位阶,为公共政策引入司法提供便捷的途径。其中,作为裁判的说理性引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律论证中充当了论证的“起点”,并通过过错关联、因果关系关联与公共利益关联三种关联论证策略证成司法裁决。作为裁判的指引性引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正当化个人期望、正当化强制力来源构建起司法裁判的说服力标准与约束力标准,为裁判观点的选择提供明确的指引。  相似文献   

13.
司法公信力的本质在于公众自发地信服与认可司法过程和结果。过度放大司法公开、公众参与的作用容易逾越法治的形式,在实质上以情理代替法理。司法走向专业化、精英化、职业化是提升司法质量与效率的必然,过分强调"融情于法"存在异化为"迎合民意"的危险,会加剧司法公信力的式微。裁判文书公开制度与指导性案例制度分别对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起到倒逼和激励作用,但可能加剧防卫型司法现象。舆论狂欢的反面往往是以法官为代表的官方话语的集体性失语。司法公信力的形塑应当从对民意的迎合走向对民意的弥合,在个案中由法官通过裁判文书的法律说理与逻辑推演,使正义被看见。  相似文献   

14.
张美玲 《传承》2012,(6):94-95
自20世纪70年代非形式逻辑兴起之后,作为逻辑学的重要分支之一,非形式逻辑的研究越来越多地受到各国学者的重视。它主要研究日常生活中的真实的论证。非形式逻辑的发展扩展到法律领域,引起了以法律论证为主要方法的转向。  相似文献   

15.
在对两岸相互认可法院民事裁判的司法实务,包括两岸相互认可法院裁判的基本情况、申请认可的裁判文书种类、法院裁判结果及裁判理由等进行系统考察后可以发现,两岸相互认可法院裁判实务呈现较法律规定更明显的非均衡性:大陆人民法院展现了较法律规定更为宽松和开放的态度;台湾地区法院对于法律规定模糊、存有较大裁量空间的事项,采取或限缩或扩张解释,对认可人民法院裁判秉持严格和保守立场。非均衡性的根本成因在于两岸互信失衡和目标相异,台湾地区司法人员立场纠偏和大陆司法品质持续提升是可能的矫正路径。  相似文献   

16.
司法公信力具有公共权力运行的属性,是使公众信服裁判结果,并自愿遵照裁判结果执行之能力,不以国家强力的介入为必要,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必要条件。提高司法公信力,既需要确保良法之治、法律程序正当、裁判正当等,又要以制度外之因素即国民素质的提升、法律信仰的树立、公民权利意识觉醒作为推动因素,使制度内改革与制度外的文化积淀形成合力。  相似文献   

17.
吴春雷  张文婧 《前沿》2013,(1):14-18
价值判断存在于立法过程与司法裁判中。立法上的价值判断是权利义务设定的基础和方向,司法裁判中的价值判断是补充和延伸。司法裁判中的价值判断很大程度上包含对立法上的价值判断的认同与选择,需要与法律中的价值和精神相一致,因而具有一定客观性。司法裁判的过程即司法三段论构建的过程,其大前提裁判规则和小前提案件事实的构建都离不开价值判断,价值判断在司法三段论运用或构建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彭熙海  李林启 《求索》2011,(8):133-135
实践中连带责任司法裁判的乱象,导致了当事人之间权利保护的不公平、整体诉讼效益的低下及司法不公。而司法裁判是否精准对于连带责任纠纷中连带责任相关立法作用的发挥以及发挥的作用是否符合连带责任立法的精神和目的至关重要。为此连带责任司法裁判应树立公正和效率的理念,在公正与效率发生冲突时,应坚持注重公正、兼顾效率的理念。  相似文献   

19.
法官良知是司法公正的原动力。在司法裁判这一双重认知系统中,法官良知是道德美德的表征,是职业伦理的内化,还是司法裁判的终极依据。将法官良知界定为兼具主客观因素的“主观良心”不会有损司法裁判的客观性。准确把握法官良知的主观性特征,可以在过程、结果两个层面保证裁判客观公正。法律文本的天生缺陷需要法官修补,修补效果取决于法律底线(合法性)与法官良知的共同作用。对法官良知的养成而言,奖励与惩戒有效但有限,还需要在道德提醒、义利平衡、认知负荷、团队合作等事项上作出调整。  相似文献   

20.
非形式逻辑的合法性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非形式逻辑是大学逻辑课程回应现实生活需求而产生的论辩或论证的逻辑。非形式逻辑合法性的理论辩护在佩雷尔曼、图尔敏和汉布林等哲学家的论著中找到了理论先知。非形式逻辑为关注和研究实际论证的重要的逻辑特性开辟了新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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