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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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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招商引资项目规划与土地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商委、市经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相似文献   

3.
正(2018年9月3日)沪府办规[2018]2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旅游局、市农委《关于促进本市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促进本市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乡村民宿是指利用农村依法建造的宅基地农民房屋、村集体用房、闲置农房、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依托当地自然人文景观、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特色,基于合理的设计、修缮和改造,既保持乡  相似文献   

4.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支持促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5.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09〕32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拟订的《关于各区县(自治县)主体功能定位和开发强度以及鼓励产业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相似文献   

6.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水利局、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开展水利工程用地确权登记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相似文献   

7.
<正>津政办发[2015]9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关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5年12月15日关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指导意见市国土房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精神,做  相似文献   

8.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同意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人防办《关于实施2006—2010年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同时,终止执行渝府发(2001)41号文件。  相似文献   

9.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李英儒市国土房管局局长成员:胡际权市计委副主任吴冰市经委副主任胡绪清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邱道持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扈万泰市规划局副局长彭建康市交委副主任陈万志市环保局副局长  相似文献   

10.
《天津政报》2009,(18):22-25
<正>津政办发[2009]13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邮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市建设交通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工商局《关于推动我市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11.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老龄委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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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报》2012,(1):24-27
<正>津国土房综[2011]426号各区、县房管局,有关单位:按照经市政府批准的由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交委联合上报的《关于不再审批新的居住型和混合型公寓建设项目及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请示》(规详字[2011]470号,以下简称《请示》)精神,对《请示》中确认的已审批或完  相似文献   

13.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住用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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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渝国土房管[2014]319号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提高复垦耕地质量,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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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了切实搞好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加强各区县(自治县、市)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的协调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赵公卿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何智亚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定宇市国土房管局局长成员:欧阳林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马发骧市经委副主任刘伟市财政局副局长邱道持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但小龙市建委副主任扈万泰市规划局副局长  相似文献   

16.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后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7.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监察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关于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务求取得实效。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相似文献   

18.
<正>津政办发[2017]66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建立我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7年4月26日关于建立我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市国土房管局  相似文献   

19.
《天津政报》2012,(14):30+20-30
<正>津国土房市管[2012]214号各区、县房管局,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事项的意见》(津政发[2011]20号)要求,2011年6月8日市国土房管局印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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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发文目录津政发[2015]4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津政办发[2015]10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11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中心城区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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