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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Web2.0网络时代的到来以及数字媒体技术的迅速发展,使传统著作权领域著作权人与消费者分离的只读文化,转型为著作权人与消费者结合的读写文化,混音创作由此诞生并开始盛行.然而作为全新的创作形式,混音作品尚处在著作权法的灰色地带.因此,借鉴美国相关判例及研究,探讨我国著作权法制度下混音作品的合法性、各类许可机制的有效性以及侵权例外抗辩规则的适用性.探索平衡混音创作人与原作著作权人的权益的最佳路径,使著作权法与技术更新相适应.  相似文献   

2.
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随着获取知识途径的激增,人们的创作活动变得日益活跃,演绎作品在如今的文化领域中所占的比重也明显增加,由于获取知识的快捷,未获得原作品许可就对原作品进行利用的侵权演绎作品也在大量出现.然而我国著作权法目前对于演绎作品的保护仅限于对合法演绎作品的保护,对于侵权演绎作品的保护却比较空缺,因此,本文中主要就侵权演绎作品的法律保护问题发表笔者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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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孤儿作品问题几乎在每个国家都大量存在,为解决孤儿作品的问题,美国曾两度向国会提出过孤儿作品相关议案,欧盟也曾有关于孤儿作品的《绿皮书》。相对而言,我国针对孤儿作品立法仍不够完善。因孤儿作品的大量存在,我国立法有必要借鉴他国经验,完善著作权法,解决孤儿作品的利用问题。  相似文献   

6.
马乐 《科技与法律》2021,(2):141-148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作为一项应对公共健康危机的制度在国内外均得到了立法与政策体认.鉴于其所关涉利益关系的复杂性,这项制度从产生至今仍然争议不断.具体到这项制度的实施,其程序和效果存在更多不确定性.尽管当前一些国家已经通过实施强制许可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但是围绕发展中国家能力不足、除了专利之外药品所涉其他知识产权许可的不确定...  相似文献   

7.
公共领域作品保护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汇 《知识产权》2008,18(3):11-18
作品过了保护期进入公共领域,它并非是作品生命的终结,而恰是其文化功能兴起的开始.进入公共领域的作品,不但是有主的、不可撤回的,同时,还是可以通过有偿利用的方式泽被未来的.作为一种文化遗产,公共领域的作品需要社会的集体关注,如此,才能实现人类文化的持续繁衍和知识生态的循环往复.  相似文献   

8.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著作权所有者,如果著作权所有者下落不明,著作权保护就失去对象,变得毫无意义.但是,在著作权的保护下,“孤儿图书”无人敢用,这是社会文化资源的巨大浪费.为解决“孤儿作品”的问题,美国早在2006年、2008年就曾向国会提出过孤儿作品相关议案,欧盟也曾有关于孤儿作品的《绿皮书》,但国内针对孤儿作品利用与保护等问题的研究讨论较少.本文经研究国内外现有法律,试对孤儿作品进行定义分析,讨论其出现的背景及成因,结合国内外实际出现的案例和已有成果,讨论在实践中如何建立对孤儿作品的保护与利用的平衡机制,进一步完善现有理论,同时提出多种新的视角和解决方法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9.
杨斌  刘智鹏 《法制与社会》2011,(13):47-48,56
网络环境下著作的获取较为便利,但是这种技术性的可能因为受到现行法的制约没有得到最大化的体现,现实下的作品利用仍然面临种种困境。现行法的制约主要体现在著作权的完整全面保护给知识扩散留下的空间不尽合理,从著作权人角度来看,在著作权制度下释放作品促进传播不够便利,从利用者角度来看,作品利用的诸多现实困境亟待制度上的突破。创作共享制度正是本着扩大公共领域的宗旨,在著作权体制外开辟了新的知识扩散路径。  相似文献   

10.
每一次技术革新在推动社会发展与人类进步的同时,也会带来新历史背景下充满挑战的难题。数字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深刻改变了作品的产生、传播和使用方式,迫使人们必须直面孤儿作品的利用困境,突破数字化时代发展的瓶颈。在现有框架下,法定许可、集体管理、开放许可三种模式能否构建出解决孤儿作品利用的良好机制,需要权衡利弊、综合考量。  相似文献   

11.
我国的合作作品包括可分割合作作品和不可分割合作作品。世界上多数国家合作作品仅指不可分割合作作品。我国关于可分割合作作品的规定存在很多问题,主要原因是可分割合作作品的共有和可分割部分的单独所有造成的矛盾。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取消可分割合作作品的规定,合作作品仅指不可分割合作作品,引入结合作品的概念并规定其著作权行使规则。  相似文献   

12.
网络信息时代电子病历的隐私保护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与传统纸质病历相比,电子病历信息的存储和共享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但同时也为隐私信息的暴露提供捷径。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电子病历隐私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对比发展较好的其他国家电子病历隐私保护历程,提出我国进一步完善电子病历隐私保护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非法采矿罪是1997年刑法出现的一个新罪名,由于缺乏相关实践以及立法者的局限性,343条第一款关于非法采矿罪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暴露出明显的缺陷,致使大量违法采矿和盗掘矿石的行为难以定罪和处理,不利于犯罪规范体系的建设和保护日益珍贵的矿产资源,应当对其进行修改,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具体而言,在非法采矿行为的规制上,必须调整立法思路,规范立法技术,合理设计罪状,提高非法采矿行为的犯罪化程度,加大惩罚力度.  相似文献   

14.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及其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惠萍 《政法学刊》2005,22(1):109-112
随着商业秘密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的竞争日益加剧,商业秘密对企业的财产价值越来越显露出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广泛存在。商业秘密导致侵权的纠纷、冲突越来越严重,急需求救于法律手段来给予保护如何选择合理的立法形式以提供完善的法律保护则是我国商业秘密在立法中需要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现代法学》2015,(5):74-84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所有制的基本法律实现形式。研究表明,集体土地所有权在本质上是私法中的财产权,却负载来自公权力施加的诸多"社会义务"。即使在当下仍然具备有效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之必要性。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是供给农村公共产品的物质来源和调节农村收入分配的重要保障。在多元价值体系中,由经济效益、实质公平、经济安全构筑的价值序列,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方面相关立法的价值目标。针对当前面临的主体立法不足、权能限制过多、收益不当流失、相关法律机制缺位等困境,必须以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属性为逻辑起点,坚持国家适度干预的法治进路,探寻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的法治出路。  相似文献   

16.
我国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益立法保护的不足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倪斐 《河北法学》2011,29(4):127-131
网络交易作为一种新兴的交易方式,与传统交易方式相比,具有交易主体虚拟化、交易标的无形化、数字化和信息化、交易支付手段的电子化和高度信用化等特点。网络交易的兴起增加了网络交易中消费者的知情权、交易安全权和求偿权保护上的难度,而我国现行相关立法对此规定不足。因此,有必要通过提高立法层级、明确消费者知情权保护原则、增设消费者后悔权和建立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等途径完善我国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  相似文献   

17.
何炼红 《现代法学》2005,27(5):103-110
功能性作品版权保护产生与发展的理论基础虽受到功利主义政策、自然权利哲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但其理论变迁最终所实现的效果只是为了替代版权和专利权习惯意义上所存在的范畴区别。由于当前存在版权法定义模糊、版权理论冲突、版权习惯困惑等诸多问题,应重估容易为知识产权学界所忽略的习惯力量,为中国语境下的功能性作品版权保护提供可行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18.
Web 2.0 innovations may enhance informed patient decision-making, but also raise ethical concerns about inaccurate or misleading information, damage to the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privacy and confidentiality, and health disparities. To increase the benefits and decrease the risks of these innovations, we recommend steps to help patients assess the quality of health information on the Internet; promote constructive doctor-patient communication about new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and set standards for privacy and data security in patient-controlled health records and for point-of-service advertising.  相似文献   

19.
《北方法学》2018,(2):103-111
从《环境影响评价法》注重形式上规定公众参与开始,2015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公民有知情、参与与监督权,开启了以公民参与权利为基础的公众参与立法保护模式。但是由于并没有以参与权利为核心设计具体参与制度,我国目前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立法保护还存在原则性、不完整性、被动性、孤立性、分散性等诸多局限性,从而导致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无法发挥实效。必须在立法上明确公民参与权利,并从程序上保障公民参与权利的实现,才能真正发挥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效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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