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支柱产业,房地产业要获得迅速发展,需要有完善的房地产登记制度作为保证.我国的《物权法》虽然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登记制度,为完善我国的房地产登记制度提供了法律基础,但有些地方还不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简要阐释了房地产登记的概念及功能、对现行物权法中房地产登记的相关规定及存在的一些不足进行了分析与归纳,以期尽快推动制定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法》以及完善相关的配套子法律.  相似文献   

2.
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惠 《政法学刊》2006,23(3):38-41
我国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原则上应采取登记生效主义,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应承认未完成登记的房地产抵押权的效力。我国现行抵押登记制度的具体实施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应统一房地产登记机关,简化登记程序,同时在延长登记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和增加登记请求权的内容两方面完善不动产抵押登记请求权制度。  相似文献   

3.
房地产抵押登记中的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抵押当事人以抵押人依法取得的房地产设定抵押后,依照法定程序申请有关房地产管理机关,在房地产权证上所作的记载。本文从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的基本理论层面探讨了我国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4.
一、房地产权属登记法律制度概述 在我国,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是指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对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性质、房地产权利来源、取得时间、变化情况和房地产的面积、结构、用途、价值、等级、坐落、坐标、形状等,在专门簿册中进行记载、公示的一种法律制度。 我国的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是从1978年以后才逐步恢复起来。目前,我国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法律体系主要由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构成,此外还包括有各地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其中,《宪法》和《民法通则》是关于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的上位法律,《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关  相似文献   

5.
关于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的法律探讨□苑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房地产作为特殊的商品,被广泛地用于抵押。但是,由于法律对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缺乏详细的规定,加之有些当事人对抵押登记制度的法律意义认识不足,致使房地产抵押实践中出现了诸多问题。本文试结合我国《...  相似文献   

6.
商品房预告登记是有关商品房物权变动的一项重要制度,这一制度将以其独特的性质和内涵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我国房地产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本文在对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的法理分析的基础上,剖析我国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的现状和不足,并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7.
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不动产登记法,现在有关不动产登记的规范零星的分散在一些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中,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因不动产对国民经济的重大作用,不动产法肯定是我国未来制定的物权法重点内容,而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法最基本的制度。那么在我国物权法起草过程中,如何确定登记的效力,采取哪种登记制度是物权法的重要课题。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外国法例及原因分析1、登记要件主义。登记要件主义认为房地产权利的转移和设定在登记之前只体现为债权的存在,在登记之后才能认为是完成产权的转移或权利的设定,未经登记房地产交易的权利受…  相似文献   

8.
房地产登记制度刍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文章认为:房地产登记制度的产生和存续,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在不同的房地产流转机制下,房地产登记的职能、内在法律关系、程序、类型及效力等,均有差异。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登记制度,是房地产改革的过渡性产物,属于宏观调控措施,虽有一定的民事因素,但在实质上仍属行政范畴。随着房地产市场改革的深化,强化房地产登记制度的民事性质及职能,是不容忽视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9.
完善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的实证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的房地产登记模式,仍应采取权利登记模式,同时可以吸取契约登记制度的一些优点;登记机关的设立一般以市为基础;在立法上,应明确区分土地权利的总登记和初始登记,在实务中,有必要引入房地产登记专业代理人制度,同时确立登记机关和专业代理人相应的赔偿责任和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10.
我国物权法的实施将对房地产市场起着规范和促进作用,本文仅从不动产登记制度,房地产贷款制度和公共设施的产权制度几方面对防止和解决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不断发生的纠纷进行剖析。  相似文献   

11.
鲁晓明 《政法学刊》2005,22(1):96-98
预告登记,是指在本登记前,通过限制登记名义人的处分权,以保全关于物权变动的请求权或其顺位的一种暂时登记在预售房屋领域,我国一直实行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商品房买卖不断增长的新形势下,预售商品房备案登记制度已成为制约我国房地产市场进一步成熟的制度障碍,以预告登记制度取代预售合同备案制度是大势所趋我国预售房产预告登记制度的完善,必须解决多重问题。  相似文献   

12.
我国香港房地产登记制度有许多经验值得借鉴,他们注重登记制度历史发展的连续性,查阅服务全面且方便,积极探索登记制度的改革,登记机构的设置注重服务功能,财政安排具有强烈的激励性,法律责任明确、责任财产清晰。我国大陆应当分析借鉴这些经验,从而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发挥不动产登记机关在经济发展和维护权利方面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陈敖翔  连昌松 《行政与法》2003,(12):121-123
房地产抵押是抵押担保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且具有强烈的个性。房地产抵押标的物的范围在我国有严格界定,须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方为有效。当前房地产抵押的范围有所扩展,在期间、期限上出现了很多新问题,而这些法律问题又是我国《物权法》制定所应着重思考的。  相似文献   

14.
吴渤 《中国司法》2007,(11):52-54
《物权法》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作为我国未来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目前民事关系的调整和财产权的保护具有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物权变动涉及的法律关系十分复杂,我国现有的物权登记制度又存在诸多缺陷,加之多数公民法律意识并不是很强,因此,在物权变动登记过程中引入公证法律制度有其必然性。一、在不动产登记中设置公证前置程序(一)我国当前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纵观整部《物权法》,不难看出,立法者希望能对登记机构、登记办法进行统一。实际上,目前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如主管房地产权属的建设部和主管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15.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是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不动产变动中,从交易双方达成债权合意到办理物权变更登记,两者之间常会有很长的时间间隔,在此期间容易出现危害不动产债权人请求权实现的情形。如我国房地产交易领域经常出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房二卖”、“售后抵押”等严重损害购房人利益的现象。为了保护债权请求权最终得到实现,保障当事人的权利,预告登记制度应运而生。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瑞士、日本等国及我国台湾地区都在立法中对此项制度予以明确规定。我国《物权法》第20条,首次在立法上对预告登记做出明确规定,标志着这项发端于德国中世纪普鲁士法的古老制度正式在我国确立。  相似文献   

16.
房地产登记中的行政赔偿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房地产登记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房地产的权属、抵押等物权进行的登记,是房地产物权公示的法定方式,不进行登记就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国家实行房地产登记制度,目的在于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地产权利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地产物权的法律凭证,房地产权利的登记发证是房地产物权的公示方法。根据公信原则,凡经过主管部门核准房地产登记并颁发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均应公信该房地产权利证书记名的权利人拥有该权利证书所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依法拥有对该项房地产占有、使用、处分、设置抵押等项权利。因此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颁发的《房地产证》除确认了房地产权利人的房地产权利外,很重要的  相似文献   

17.
未办理登记的房地产抵押的法律效力吴耀明未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房地产抵押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对此并未作明确规定。从各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来看,对登记的法律效力的规定大致采用两种理论。一是成立要件主义,即认为不动产权利的转移和设定只在登记后才能...  相似文献   

18.
不动产登记,即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的各种变动在不动产所在地的专门管理机关所设立的专门登记簿册上予以记载,以确定其权利归属及权利状态并公示于第三人的行为。不动产登记制度作为不动产法的一项核心内容备受各国重视。改革开放后,我国相继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逐步确立了不动产登记制度。但这些制度很不完善,有关不动产登记的一些特有规则几乎都是空白,远不能适应我国日趋发展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动产交易的需要。为此,笔者拟应用物权法基本原理,结合国外不动产登记立法和实践经验。通过剖析我国现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对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提一些建设性构想。  相似文献   

19.
商品房预售是我国房地产市场销售中一种主要模式,国家为加强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设立了我国商售登记备案制度。本文从我国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法律基础、内涵谈起,分析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法律性质和并探讨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不足与完善。  相似文献   

20.
文章采取实证研究的方法,对中国房地产登记的模式,房地产登记机关的统一.登记公示公信原则的确立与限制,总登记与初始登记的区分与建立,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登记,建立房地产登记专业代理人制度,登记机关的赔偿责任的保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