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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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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城市房屋征收制度的建立——拆迁制度的彻底变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城市房屋征收制度和城市房屋拆迁是两种不同的制度。我国现行城市房屋拆迁制度存在太多的问题和弊端,根据《物权法》原理,应当建立城市房屋征收制度,从而完善对私权利的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2.
张素华 《法学评论》2012,(3):102-107
近年来发生的众多房屋强制拆迁悲剧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强制拆迁制度的不完善,尤其是公益拆迁与非公益拆迁混杂。为配合《物权法》的实施,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通过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新拆迁条例),相较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旧拆迁条例),新拆迁条例对房屋强制拆迁的规定有诸多创新和亮点,但其中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要彻底解决强制拆迁难,关键在于公共利益的界定,同时应当加强有关强制拆迁的配套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对政府的行政行为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诸如政府在拆迁征地、城市开发与城市规划、用地审批、公共设施设置、财产方面的税收征收等方面,必须树立物权观念,必须注意尊重和保护私人财产的所有权等。本文是从分析城市房屋拆迁这一行政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探寻《物权法》的出台对完善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影响,并以此寻找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措施。  相似文献   

4.
应松年 《中国法律》2010,(3):3-4,58,59
新的《征收和补偿条例》与原来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比,在几个方面进行了比较大的改动。 一、在适用范围上与《宪法》和《物权法》相统一 宪法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或征用必须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物权法》也规定,国家征收或者征用财产都要以公共利益作为支撑点。而2001年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并没有涉及到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5.
王卫国 《中国法律》2008,(2):28-30,91-9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於2007年10月1日实施以後,有一系列的配套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待制定。其中,正在制定中的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物权法》颁布後,国务院於1991年发布、2001年修订後再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由於与《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已於2007年10月停止执行。为此,全国人大2007年修订《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授权国务院就徵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与拆迁补偿先制定行政法规。毫无疑问,这个行政法规必须坚持以《物权法》为依据,而不能因袭《拆迁条例》中那些已经过时的规定。因此,有必要对《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及其法理作出正确的解读,并对《拆迁条例》中的过时规定加以清理。  相似文献   

6.
王才亮 《中国律师》2007,(10):22-23
十月一日,《物权法》实施,与此同时执行了16年(其中在2001年作过一次修改)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停止执行。为了解决从而可能导致城市房屋征收与拆迁工作无法可依的问题,规范征收与拆迁补偿活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和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物权法》和《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的实施与征收征用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征收征用是对公民权利的重大限制,各国法律为强化对公民权利的保护,都在基本法甚至在宪法中规定这项制度。我国《物权法》对征收征用制度作了原则规定。为严格征收征用的规定和程序,严格补偿的规则,防止行政权对公民财产权的不正当干预和侵害,我国尚需制定《征收征用法》,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相似文献   

8.
《物权法》中虽然包含对房屋所有权保护的强制性规定,但是要想依据该规定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是不够的,还必须完善其他相关立法。主要措施是要完善征收立法、明确公共利益的界限、区分公共利益性质的拆迁和商业性拆迁、弱化政府在商业性拆迁中的地位。同时,要对作为拆迁直接依据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9.
冯玉军 《中国法学》2007,16(4):39-59
近年来,房屋拆迁问题及我国现行房屋拆迁制度的调整缺失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屡屡发生于各地的恶性房屋拆迁事件更是将这项攸关民生与民权的核心问题推向社会转型的风口浪尖。在这些房屋拆迁纠纷事件中,政府、开发商、法院、建筑公司、社会公众都卷入其中,私人权利与公共利益、个人利益与政治权力以及商业利益交织在一起,矛盾纠缠错结,愈演愈烈,造成社会关系的高度紧张。本文旨在从法和经济学的角度探讨现行拆迁制度的利弊得失,并结合相关典型案例对政府、开发商、被拆迁人的各自利益关系进行梳理,进而对由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特别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基本法律调整下的城市房屋拆迁问题进行博弈论和模式化的分析,揭示出当前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法律困境及其根源,最后在总结经验和法律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现行房屋拆迁制度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江勇 《中国审判》2011,(10):100-103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1991年3月国务院颁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系统规范了城市房屋的拆迁工作。虽然该条例后来被2001年11月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取代,但主要内容未作变动。  相似文献   

11.
改革我国拆迁补偿制度的立法建议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为了落实《物权法》关于征地拆迁与不动产物权保护的立法精神,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授权下,国务院开始了新的拆迁条例的立法工作。而在拆迁立法中,拆迁补偿无疑是被拆迁人关注的焦点,新的立法要拿出让被拆迁人普遍接受的补偿方案,就必须彻底改革现行的补偿制度,改革的内容包括建立城乡统一的拆迁补偿制度、建立房地统一的拆迁补偿制度、建立完全市场化的估价制度、实行拆迁补偿裁决的司法化等。  相似文献   

12.
姚来燕 《行政与法》2008,7(1):67-70
以保护私人财产权为宗旨的物权法,其颁布在全社会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本文从公法的视角。围绕物权法的内容,对物权与财产权的关系、物权平等保护、公权力对物权的保护及可能的侵害、国家征收征用补偿制度中的公共利益等问题进行分析,希望对物权法有深刻的认识和思考。  相似文献   

13.
姜茂坤 《政法学刊》2008,25(3):51-55
清末时期,日本民法学逐步被引入中国。日本民法学在契约定义上,采用广义契约学说;在物权移转主义上,采用意思主义学说。这为物权契约观念的生成提供了前提和基础。“物权之契约”和“债权契约”用语相继被使用。至民国初年,大理院则通过判例,对物权契约进行了定义,并界定了物权契约的有效成立要件。但清末时期的物权契约观念与德国民法学理论中的物权契约(物权行为)有着本质区别。  相似文献   

14.
《物权法》所有权概念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光宗 《时代法学》2007,5(3):62-65
所有权不仅是物权法,而且是整个民法中最为重要的概念之一。《物权法》第39条对所有权进行了描述性地定义,既继承了民法通则对所有权定义的传统,又揭示了所有权概念的部分内涵,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它没有囊括所有权的消极权能,更没有揭示出所有权作为“排他性支配权”的本质内涵。  相似文献   

15.
尹田 《法律科学》2001,(4):21-29
物权请求权是否为脱离干债权的一类独立的请求权,取决于对有关利弊的实证分析而非逻辑推理.物权请求权应独立于债权体系,相应地,物权法草案建议稿有关规定应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论物权法中物权和债权的区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利明 《法学论坛》2007,22(1):5-10
物权法制定过程中,首先需要解决物权与债权的区分问题.区分物权和债权,不仅是关系到民法典体系问题,而且也关系到物权法体系的建构问题.物权与债权区分的具体意义在于,明确物权作为支配权的属性;明确物权具有对世效力和优先效力;明确物权客体的特定性;明确物权的法定性和公示性;明确物权的长期性.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法体系中没有关于优先权制度的一般性规定,只是在某些特别法和程序法中就特殊社会关系规定了具体优先权。在《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学界对应否规定优先权制度争议较大,但《物权法》最终对此也未作规定。优先权制度具有国内现有担保制度无法替代的特有功能,该制度的缺失使得一些基本的社会利益尤其是特别债权人的利益难以找到适当的制度予以保障。本文认为,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应规定优先权制度以剔除此立法缺陷,但如何构建和设计该制度值得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8.
刘玉杰 《行政与法》2010,(5):122-125
机动车的物权变动应区分情况适用法律,未完成初始登记的机动车物权变动应适用《物权法》第23条,已完成初始登记的机动车物权变动应适用《物权法》第24条。《物权法》第24条不宜解释为物权变动的意思主义模式,未经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变动仍应坚持交付后方生效。对未登记机动车物权不得对抗的善意第三人,应采用限制说。对于机动车占有与机动车登记二元公示引发的冲突应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避免。  相似文献   

19.
我国《物权法》第101条关于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制度的规定过于简约,存在诸多适用上的争议。作为制度分析的起点,应将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性质界定为形成权,从而以避免理论上的缺陷。从解释论的立场出发,可通过民法解释学的方法阐明《物权法》第101条前段的"转让"和"份额"的含义。在《物权法》第101条相关规定阙如的情形下,应通过比较法和规范意旨之分析,明确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行使的效力和权利冲突等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20.
试论行政补偿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行政补偿的实质在于调和私有财产权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它不应属于行政法责任,而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判断公共利益应考虑国家发展目标、事业的公益性、受益对象数量、效益与损害的比较、正当法律程序等因素。城市房屋拆迁分为行政拆迁和商业拆迁,行政拆迁是政府对城市土地的征收或者征用,商业拆迁是拆迁人通过自由买卖而收购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目前应严格区分行政拆迁和商业拆迁,分别适用不同的调整方法和补偿规则,寻求相应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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