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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21 毫秒
1.
在一些文字商标或组合商标中会带有地名,我们可以把这些商标统称为“地名商标”,例如,兰州拉面、沙县小吃、金华火腿、舟山带鱼等。有时,地名商标在注册和使用的过程中会产生一些争议,最常见的是地名属于公共资源,凭什么被某一个经营者“占为己有”?  相似文献   

2.
最近,日本公司将我国四大名著的名称在游戏等产品和服务上申请商标注册,引起了国人广泛的注意。如日本巨摩公司在游戏产品上向国家商标局申请“西游记”“三国志”“水浒传”和“三国志麻将”商标;日本久诚公司申请“快乐西游”商标;日本光荣公司申请“三国志战记”“三国志驰骋沙场”“三国志网络”等大量含有中国四大名著名称的商标。有关四大名著的名称能否注册为商标使用引发了讨论,笔者认为,四大名著的名称不应作为商标注册使用。  相似文献   

3.
问:某企业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分类表规定的第37类饮料商品上向商标局申请“青岛”牌商标注册,商标局以“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商标缺乏显著性”为由,驳回“青岛”商标申请。试问我国商标法中并没有明确条款规定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能作商标,为什么不办理地名商标注册?“青岛啤酒”是用地名作商标,这又应作如何解释?答:商标法第七条规定:“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即,商标作为商品的标  相似文献   

4.
地名商标是将行政区划的称谓或其它地理区域的名称按法定程序直接登记注册的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地名商标即为文字商标的特殊类型。地名商标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商标概念,也不属传统商标类型的划分,而是对以地理称谓作为商标注册的一种直观描述。除一般商标的共性外,地名商标具有特殊的法律性质。地名商标的特性之一:限制注册原则商标是用于识别商品和证明商品来源的标志。Trips协议第十五条将商标定义为:“任何能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  相似文献   

5.
以他人商标作为楼盘名称是否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理论界和司法界均存有争议,在全国遍地开花的“星河湾”诉讼,安徽省高院和江苏省高院就作出了相反的判决.对于楼盘名称能否获得商标法的保护,应立足于商标侵权理论,并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况,从商标近似性的认定、商品或服务类似性的认定、“商标性使用”的理解,以及“混淆可能性”的判断这四个方面予以考虑.  相似文献   

6.
地名商标的弱保护性与合理使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地名商标是将行政区划的称谓或其它地理区域的名称按法定程序直接登记注册的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  相似文献   

7.
姓名商标是指由个人姓名组成的商品标记.如何使用姓名商标,我国现行商标立法没有明确的规定.随着我国商标事业的不断发展,商标设计更加灵活,而利用个人姓名尤其是著名人物的姓名宣传商品也逐渐成为商标设计的思路之一,如近期出现的“李宁”牌运动衫.由于姓名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人格权,如何防止姓名商标的设计和使用中侵犯他人的姓名权便不能不成为我国商标立法必须予以考虑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8.
【裁判要旨】判断地名商标专用权是否被侵犯,应当从使用人使用地名的目的和方式、商标和地名的知名度、相关商品或服务的分类情况、相关公众在选择此类商品或服务时的注意程度、地名使用的具体情形等方面综合考察。  相似文献   

9.
【裁判摘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据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使应有所限制。商标的作用主要在于商品的识别性,即购买者、消费者能够通过不同的商标而区别相应的商品或者服务,防止购买者、消费者对商品及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因此,虽然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了他人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等,属于正当使用,不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相似文献   

10.
乔云 《知识产权》1992,(5):6-10,41
所谓驰名商标也就是公众所说的“名牌”,指那些使用时间长,商品销售数量多、范围广、为消费者普遍知晓的商标,如美国的“可口可乐”、“柯达”;日本的“索尼”;我国用于自行车的“永久”、“凤凰”、“飞鸽”商标等,弛名商标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国的经济实力。一些国家的经济发达无不与其有着众多的驰名商标有关。而在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没有一批与美国的“可口可  相似文献   

11.
商标的历史非常久远,但把商标作为财产保护却迟至19世纪。美国宪法中的“知识产权条款”不是商标法的立法基础。但在美国,公民、法人享有的商标权和言论自由都有其宪法基础。在商业领域,商标戏仿指的是把他人的商标作为批评、调侃对象的行为。戏仿在商标权与言论自由之间制造了一种紧张关系。一方面,商标所有人希望借助现代商标制度防止他人对自己标志的擅自使用;另一方面,第三人又希望借助言论自由的保护,对他人的商标进行最大程度的利用。如何解决商标权与言论自由之间的冲突,构成了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商标不同于传统财产、应受一定程度的限制这一属性并不能为戏仿提供言论自由的保护。在实践中,美国法院探索了“可替代的其他充分的传播手段”、“非商业性言论”等进路来解决商标权与言论自由的冲突。“可替代的其他充分的传播手段”标准无法解决戏仿的对象是商标本身而引起的问题,“非商业性言论”标准面临的困扰是无法划分商业性/非商业性言论之间的界限,为此,美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引入了“合理使用”标准。  相似文献   

12.
联合商标与防御商标的立法价值一、联合商标。防御商标的概念及其意义联合商标是指一个商标注册人在一个商品上注册几个相近似的商标,并且在该商品上只使用其中的一个,其他的备而不用。如杭州娃哈哈厂在同一类产品中一次性注册了“娃哈哈”。“哈哈娃”等几个商标,只使...  相似文献   

13.
本文主要涉及商标的合理使用问题。商标合理使用应包括商业性使用和非商业性使用,商业性使用中又包括叙述性合理使用和指示性合理使用1。限于篇幅和案例涉及的内容,本文主要论及商业性合理使用。被告辩称在汽车零件上标示“FOR VOLVO”是合理使用。本文根据对商标合理使用制度的引介和分析,对被告的行为特征进行了剖析。认为合理使用应以不引起混淆或误认及不引起联想为界限,被告突出使用“VOLVO”商标,隐匿自己名称、商标,有使消费者误认或联想到商品与商标所有人之间有某种联系的可能,被告的合理使用抗辩不成立。一、“FOR VOLVO…  相似文献   

14.
商标产生于史前期人类使用在器物上的标记符号,夏商时期的青铜器铭文中已经出现所有者的姓名.随着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人名、地名等标记符号在春秋时期被刻在产品上,用以区别产品的制造者,以保证产品的质量.春秋中叶以后,私营手工业兴盛,这些最初用作质量保证的标记符号便在商业竞争中显示出了竞争优势.自此,标记符号开始趋向多样化,被商人广为使用,并最终演化为现代的商标.  相似文献   

15.
杜颖 《法学》2007,(11)
我国商标法按照行政区划的级别来确定地名能否作为商标进行注册,这与以显著性判断可注册性的国际通行做法不一致。我国商标法律制度应该整合并改造现有法律法规中关于地名商标的规定,借鉴国际通行模式,以是否取得第二含义确立商标显著性,来判断地名的可注册性。在地名商标的合理使用规定中,可以保留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9条的原则性规定,但需要补充确定一些具体的指导性判断要素。  相似文献   

16.
杜颖 《法学家》2007,(3):75-81
通用名称不具有内在商标显著性,美国、德国、法国和我国商标法律制度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方式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认可通用名称具有商标意义.此种立法取舍,除了符合通用名称与商标关系的内在逻辑基础外,我国新商标法规定了使用获得商标显著性的方式也为其提供了技术支持.但是,赋予通用名称商标意义在适用中会引发很多问题,包括通用名称的认定问题,本来具有显著性的商标沦为通用名称而丧失显著性并进而丧失商标权的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17.
商标“并行使用”浅析韩逸菲“并行使用”(CollateralUse),也称“附带使用”,它是指在同一制造商生产的产品上,由不同的人使用相同的或相似的商标。 ̄①我国《商标法》没有“并行使用”问题的明确规定。但实践中涉及商标并行使用的侵权诉讼确已存在,随...  相似文献   

18.
企业字号,也可称为“商号”,是指某一企业为了将本企业与其他企业相区别而使用的名称或牌号。一个企业的名称是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而字号无疑是其核心内容。一个历史悠久或知名度非常高的企业字号,无疑会成为企业名声和信誉的象征。但是,在实践中,企业字号却面临着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一、企业字号的保护问题根据国际通行的立法原则或法律原理,企业字号的保护要远远弱于对企业商标的保护,原因之一就是企业字号的显著性要低于商标。因此,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冲规定“企业名称在冠用的行政…  相似文献   

19.
商号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般认为,商号是商事经营主体在从事商事法律行为时,为表明不同于他人的特征,用以署名或允许其代理人使用的名称。如“北京千川隆福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中的“千川隆福”,再如我国“全聚德”、“同仁堂”、“北大方正”、“联想”等驰名商号。根据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1条第(2)款的规定,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外观设计、商标、服务商标、商号、产地标记或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等是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由此可知,商号应属知识产权(工业产权)范畴。商号经依法使用,商事经营主体可取得对商号的专有使用权,即商号权。一般认为,…  相似文献   

20.
我国《商标法》第7条规定:“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商标法实施细则》第16条规定:“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并具有显著性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由此可见,显著性是商标注册的必要条件。对什么是商标的显著性,为什么商标要求显著性,怎样的商标才有显著性,什么样的商标没有显著性,有关论著很少涉及。笔者试就这些问题谈一些浅见。 一 对什么是商标的显著性,有人认为是指:“商标的独特性或可识别性。”有人认为是指:“一个商标区别于其他商标的独特性与新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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