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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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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民事案件的审级制度实行四级两审制,呈现审级制度一元化、审级功能同质化、审级关系行政化的特点,存在终审法院的级别过低,终审裁判的终局性差,人民法院职能的混乱与缺失等不易克服的弱点。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法院结构依审级由下至上呈金字塔形,实行三审终审制,凸现审级利益、平衡审级心理、上诉利益救济。实行以两审终审为原则,在特定情况下实行三审终审制,对重大和有原则性意义的案件以及特殊类型的案件实行三审终审;对小额诉讼的一审判决可允许当事人申请复核与上诉择一,其他形式的两审终审案件在上诉审程序中应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2.
民事诉讼审级制度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程序制度,对确保裁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意义重大。我国目前实行的两审终审制是特殊历史背景下的产物,已凸现出许多与现实不符的弊端。通过分析审级制度及文化背景,得出我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重构建议,即以二审终审为原则,有条件的一审终审和三审终审为补充的多元化审级制度。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阶段的两审终审制度,虽然具有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审判资源的特点.但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案件类型与数量的剧增,两审终审制度的适时性、合理性已经逐渐地丧失,它在实际运作中已显得弊端丛生,我国民事诉讼的审级由两审终审走向多元化审级制度已成为时代的需要.  相似文献   

4.
一、我国审级制度透视我国目前实行的四级两审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 ,经过一定时期的司法实践 ,在总结经验和针对我国当时实际国情条件下确立的。就此点来说 ,这一规定适应新中国建立后我国经济水平低 ,人民法律意识不健全 ,再加上地域辽阔 ,许多地方交通不便。在此情况下实行两审终审 ,对迅速审结案件 ,稳定民事法律关系 ,减少当事人讼累 ,避免国家和当事人浪费人力、财力起了积极作用。但是 ,随着改革的深化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民事法律关系的日益复杂化 ,两审终审的弊端逐步暴露 ,主要表现在 :1.实行两审终审不利于法律适用的统一…  相似文献   

5.
我国的两审终审制是照搬前苏联的诉讼模式,它可以满足计划经济的需要,但无法满足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其局限性已经日趋明显,由于案件的上诉率和再审率过高,使得上级法院的负担过重,从而严重影响了诉讼效率,造成诉讼迟延,损害了法院的权威,不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人们开始探讨如何改革现有的审级制度。本文首先倡导观念的改革,为审级制度改革创造前提条件;其次从审级制度的设置理论基础以及各国审级设置结构的比较,分析了建立三审终审制的充分条件;最后对目前的审级制度改革学说作出评价,认为设立一审终审不符合司法现状,也无法体现司法公正的终极追求,审极制度的改革应从三审终审制入手。  相似文献   

6.
审级制度是一国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我国的民事审级制度一直坚持的是单一的两审终审制。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的数量与日俱增和案件类型的复杂化,以一审复审为原则,以审判监督为保障的原有审级制度的理想状态被打破。本文对审级制度存在的问题作了详尽地分析,并提出了重构我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理论构思。  相似文献   

7.
审级制度是司法独立与司法公正的体现和保障。我国现行审级制度存在较突出的运行障碍,其中法院内部对审级制度的突破更不容忽视。为通过完善审级制度实现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要进行观念的更新和思维方式的转化,包括废除对上下级法院关系等级式理解的观念;废除将法官等级化的观念;在法官素质仍有较大差别的情况下,要坚定地贯彻审级制度,坚持审判独立———每一审的独立。  相似文献   

8.
审判制度作为一种“不完善的程序正义”,为审级制度的设立提供了无可置疑的必要性。本文通过对我国民事审级制度现状的分析研究,提出了我国民诉审级制度的重构建议,即应注意三审终审制度的基本框架的确立和四级建制,法院的性质与功能的重新界定等问题。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实行的是二审终审的审级制度 ,它有利于及时处理案件 ,减少诉讼参与人的讼累 ,体现了诉讼的效率原则。但在司法实践中 ,二审终审制也暴露出许多不足之处。因此 ,应改革现行的审级制度 ,实行三审终审制  相似文献   

10.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均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在上诉审的审理方式方面,三部诉讼法对这一问题尽管在表述方式上不尽一致,但都肯定了上诉审可以实行书面审理,同时,在刑事诉讼中还规定了附条件的上诉不加刑原则。实践证明两审终审制度以及附条件的上诉不加刑原则,在理论与实践中都存在着不少值得探讨的地方。笔者拟就市级制度。附条件的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审审理方式等方面,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提出不同看法,以求教于同仁。一、我国现行上诉制度的弊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  相似文献   

11.
行政审判程序是行政诉讼程序中的核心部分。目前法学理论界多从宏观角度探讨行政诉讼程序,却甚少对行政审判程序进行论述。本文拟就行政审判程序的特殊性作一初步探讨以求教于同行。一关于审级制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在刑事、民事(包括经济,下同)案件的审理中普遍采用两审终审制,即允许当事人在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判决时,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法院依第二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所作出的裁决,为发生法律效力的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刑事、民事诉讼中  相似文献   

12.
刑事审级制度建构原理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保障司法公正,审级制度应从权力制约原理出发进行设计。从功能分化原理出发,各审级法院在诉讼程序中应承担不同的职责。现代刑事诉讼功能的多元化决定了其所追求的只能是一个多元目标兼容的价值体系,在建构审级制度时,必须兼顾各种价值追求。诉讼必须以救济的有效性和及时性为根本宗旨。对裁判错误的程序救济应以复审程序为首要选择,以再审程序为补充,避免再审的功能异化和不正常扩张。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了再审程序的审级应同已生效的普通程序审级相一致.这给实际操作带来了困难,造成诉讼周期的相对延长、刑事诉讼的"N"审终审、国家司法资源的无谓浪费等不良后果.文章建议对我国刑诉法之206条予以修改,使审判监督程序非依赖于再审案件在普通程序中的终审审级,而实行"一审终审"制度.  相似文献   

14.
为了使法院裁判尽可能地接近和达到法律要求的公正,给当事人一种求得达到公正的救济渠道,各个国家都通过规定审级制度来发现和纠正法院裁判的错误,从而实现法律的公正。通过审级程序的设置,可以达到追求裁判公正的目标,从某种意义上说,审级制度是实现司法程序公正的安全阀门。  相似文献   

15.
本文从民事上诉制度理念基础——公正与效益入手,指出我国现行民事上诉制度存在的弊端,并进一步提出了改革我国民事上诉制度的构想。本文主张改革我国现行的民事上诉制度,应当适当扩大裁定的上诉范围,对上诉的条件做出必要限制,同时构建以二审终审制为基础,以有条件的一审终审制和三审终审制为补充的多元化审级制度,并应当严格限定再审程序的适用。  相似文献   

16.
对传统法院调解制度的现代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被誉为“东方经验”的调解制度是我国重要的一种审判方式。从历史角度考察该制度,分析现今法院调解制度的现状、弊端和内在矛盾,将调解制度作为非讼解决纠纷方式从审判方式中分离出来,并以诉讼和解代替法院调解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民事上诉制度建立在两审终审制的基础上 ,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社会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目标的追求 ,并产生制约上诉功能、诱导上诉投机、违反“不告不理”原则以及“终审不终”等诸多弊端。为此 ,应当借鉴外国司法改革的经验 ,立足我国国情 ,在完善第二审程序 ,构建三审终审制的同时 ,严格限制再审程序的启动。  相似文献   

18.
法院是社会不可或缺的减震器。我国上下级法院之间是审级监督关系,但在实践中法院上下级之间存在一定的异化现象,主要表现在法院系统行政化现象比较严重,业务领导关系变成上下级关系,这为行政干预司法提供了可能性,影响了法官独立审判,破坏了审级监督关系。应通过重视法院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规范党对法院的领导;重构地方司法行政体制;创建新型的法官制度;逐步取消案件请示制度等措施来完善。  相似文献   

19.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作为一种纠错程序,是独立于三大诉讼程序之外的特殊程序,是两审终审审级制度的例外和补充.在当前社会矛盾突出,涉诉信访困扰法院工作、影响社会稳定的大环境下,审判监督程序发挥着特殊作用.但在民事审判监督程序运行过程中,仍存在着当事人申请再审难的问题.从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角度出发,试图通过完善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律构架,构建科学合理的"再审之诉",引导人民群众理性表达司法诉求,维护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相似文献   

20.
上诉制度是世界各国所确认的刑事诉讼中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制度。它对于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维护正确的或纠正错误的判决和裁定,实行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监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疑是有重要意义的。由于各国历史及法律渊源不同,各国上诉制度审级、审理方式、上诉后果等方面也不尽相同。对这些不同特点的上诉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有利于取长补短,从中发现我国上诉制度的优越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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