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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建设阳光政府"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句要求司法公开的法谚已经广为流传,深入人心。政府信息公开与司法公开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要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不过政府信息公开是针对行政权的,而司法公开是针对司法权的。就政府信息公开而言,这句法谚可以改写为"政府不仅要履责,而且要以公开透  相似文献   

2.
司法公开是我国的一项宪法原则,其地位之高可想而知。同时,这一宪法原则在其他法律和司法政策中得到了具体化,最高人民法院还制定了“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基本标准。正义必须得到实现,而且必须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所言即为对司法公开的要求。  相似文献   

3.
司法公开是我国的一项宪法原则,其地位之高可想而知。同时,这一宪法原则在其他法律和司法政策中得到了具体化,最高人民法院还制定了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基本标准。正义必须得到实现,而且必须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所言即为对司法公开的要求。为了实现宪法规定的原则,为了贯彻法律的规定,为了落实司法政策的要求,人民法院按照国家司法改革的整体部署,采取了一系列  相似文献   

4.
蔡军 《求索》2008,(7):141-143
刑事司法正义应当是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统一,但是现行刑事司法却在实现实质正义上存在阙如。“恢复性司法”是作为在刑事司法领域推行的一项新理念,既能弥补现行司法在实质正义上的缺陷,同时也能和形式正义相契合。基于现行刑事司法的不足和恢复性司法在实现司法正义上的优越性,我国需借鉴恢复性司法思想,重构适应和谐社会建设的刑事司法公正理念。  相似文献   

5.
算法司法,作为人工智能时代新的司法样态,已初现其时代意义:有力回应了新时代解放司法生产力,提升司法效能、切实保障算法司法正义的迫切需求,但也存在着算法隐蔽性和司法公开的冲突,算法司法商业化以及过度重视专家系统经验等风险。算法司法的未来,无论呈现出增强/改善司法,还是替代司法的姿态,算法司法正义都应当是未来司法正义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6.
司法公信力的本质在于公众自发地信服与认可司法过程和结果。过度放大司法公开、公众参与的作用容易逾越法治的形式,在实质上以情理代替法理。司法走向专业化、精英化、职业化是提升司法质量与效率的必然,过分强调"融情于法"存在异化为"迎合民意"的危险,会加剧司法公信力的式微。裁判文书公开制度与指导性案例制度分别对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起到倒逼和激励作用,但可能加剧防卫型司法现象。舆论狂欢的反面往往是以法官为代表的官方话语的集体性失语。司法公信力的形塑应当从对民意的迎合走向对民意的弥合,在个案中由法官通过裁判文书的法律说理与逻辑推演,使正义被看见。  相似文献   

7.
在社会管理中兑现“看得见的正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西方有一条古老的法谚云:"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条法谚的意思是说,正义作为人类社会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它的实现不仅具有无可质疑的合理性,而且还应当具有客观性和真实性。确实,对正义的追寻,  相似文献   

8.
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网络民意、网络审判、网络法治成为现代化背景下影响司法场域输出司法正义的重要因素。能动回应网络时代对司法公信的质疑,从而提高司法公信力是司法体制内外的共同任务。案情公开、证据公开、判决理由公开、允许网络法治存在、为司法松绑是司法秩序摆脱"寻租性"监督,实现司法秩序独立,回归司法原点,提高司法公信能动回应网络问诘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9.
叶慧 《今日浙江》2014,(20):22-24
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法治浙江"建设进程中,浙江公检法系统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期待,推动司法公开,推进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每一次执法活动都有"规"可循"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公安机关作为执法者,其严格执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  相似文献   

10.
宁黎黎 《人权》2006,(4):43-44
7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原有“检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对“检务公开”应当坚持的原则、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渠道、工作机制等几方面作了进一步的深化规定。这是检察机关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实践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实现司法为民司法护民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保证检察机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微言博语     
@法律人_小张:刑事冤案,法官顶多是帮凶,但绝对不是主谋。公安不抓、检察院不批捕、不公诉,法官能判得了谁有罪?不诉不理,审判权完全是一种"被动型"权能。司法不中立,导致这个批示、那个施压。法官判被告人无罪的后果,可能是自己被推上被告席。如此单薄的审判权,怎么守得住最后一道防线?@专利钟馗:司法改革是好事,但司法过程中,在法律解释上搞创新,还是谨慎点好,否则,很容易让本已脆弱的司法公信力雪上加霜。@不歇息的牛:法官从法院系统流失说明司法人事管理制度不适当或不科学。凸显了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相似文献   

12.
谭义军 《求索》2010,(12):149-151
司法正义不是司法操作者的单极正义,它事实上是一个受到供需双方影响的变量。我国应当摒弃"主体——客体"式的司法过程设计,转到"主体——主体"型的新司法交往模式上来。只有司法过程的参与者均能站在平等的台阶上,才可能实现思辨的充分交流,利益诉求的充分表达,进而达到正义观念的价值统一。  相似文献   

13.
司法能动主义的历史演进与论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涛 《求索》2010,(11):158-160
司法能动主义产生于二十世纪上半叶的美国,它是伴随司法审查制度的发展而产生并发展的一种司法哲学。司法能动主义是指一种允许法院在不遵循先例的情况下,通过司法审查的方式发现立法的违宪行为,以司法判决的方式来保障权利、实现社会正义的一种司法理论。从产生之日起,司法能动主义就饱受争议,即便如此,在这种司法哲学观指导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司法权的运用,保障了社会公民之权利,维护了市民社会之正义,促进了政治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然而,对司法能动主义的运用,必须自觉保持司法克制,防止司法能动主义滥用所造成的社会后果,这样才能实现司法能动主义保障社会正义之职能。  相似文献   

14.
我们常说,正义不仅要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民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如何让人们在刑事审判中感受到刑法的温度、看到正义的实现,刑事裁判文书就是一个重要标尺。  相似文献   

15.
数字正义是在网络信息化背景下对传统正义的转型升级,是数字社会赋予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应当成为新时代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国数字司法建设尚处在初期阶段,存在“数字鸿沟”导致司法触达不全面“、算法黑箱”造成司法推论不透明“、技术机械”致使司法审判不合理等诸多问题,阻碍了司法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在通往数字技术嵌入司法领域的新一轮变革中,还需要从健全数字司法法治化规范体系、强化数字司法系统的安全实用、优化数字司法建设的人才支撑、改进数字司法应用的监督机制等方面着手,加强数字司法法治建设,从而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的美好期待。  相似文献   

16.
编者按:司法公开是中央部署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它作为一项司法原则可谓历久弥新。早在我国"54宪法"中,公开审判就被确立为一项基本宪法原则。经过多年改革探索,司法公开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新时期如何以适应时代发展的多维观念处理好司法公开的各种关系,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改革,已经成为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17.
司法正义是实现法律正义的主要方式,它可分为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实质正义是形式正义的源头,形式正义是实质正义的普遍化,通过司法实现正义的机制在二者的循环发展中不断得以完善。法律论证是法治社会实现司法正义的最佳方式,它展示了司法正义的产生过程,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在法律实践中,两大法系通过法律论证实现司法正义的方式各有异同,给我们提供了借鉴与启示。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作为一个实用主义制度,其任务是将实质正义普遍化为形式正义,它的核心问题在于案例的创制以及推广和适用。前者对应的是实质正义的论证,后者对应的是实质正义的普遍化。创制指导性案例需要进行谨慎的论证,推广指导性案例应从案例的来源、发布、标准和效力四个方面予以考虑,适用指导性案例则关键在于确定案例之间的相似性,同时这个过程类似于适用制定法规则的过程。  相似文献   

18.
程序正义是一项由来已久的制度理念。著名法谚“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给予了程序正义最原初和本质的诠释。相比实体正义而言,公开的程序化的制度理念会使得广大受众更好地接受制度运行的过程和结果。  相似文献   

19.
如何实现国家刑事司法同民族习惯法的融合,改变国家法在民族地区适应性不足的状况,一直是理论和实务界探讨的重要议题。协商性司法的引入有效地弥合了二者的隔阂。协商性司法不仅能有效吸收民族习惯法中的积极成果,整合国家的民族刑事政策,更能让国家法关注纷争双方合法权益的双向保护,保持刑罚的谦抑性,恢复社会正义,使稳定和谐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20.
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有利于实现公民的司法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使其认识到司法的真实情况,体验到司法公正的客观实际,从而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中国的司法公开制度建立于清末法制改革以后,新中国成立后这一制度继续被使用,改革开放以后它又有了长足的进步。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主要途径是,要进一步更新理念、借鉴世界法制文明的成果、创新制度设计和采取新措施、缩小各法院之间的差距。可以相信,只要大家共同努力,中国能在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方面走出更为坚实的一步,也会因此而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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