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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87 毫秒
1.
半监禁刑是当代国际社会所适用的重要刑罚。英国的半监禁刑主要有间歇监禁、监禁刑附加、监禁与训练刑;美国的半监禁刑有震动监禁、军训营。半监禁刑具有控制重新犯罪的功能,是我国控制重新犯罪的一个重要的政策选择。我国应当考虑将这种刑罚引入我国的刑罚体系。  相似文献   

2.
通过对重新犯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梳理,界定出统计上的重新犯罪概念。介绍了国内外重新犯罪统计分析指标,并给出了国内重新犯罪统计分析指标的计算公式及重新犯罪统计分析特征。在此基础上,总结了重新犯罪大数据分析应用和重新犯罪大数据分析工作流程,提出了重新犯罪大数据质量维度与度量指标。为实现基于大数据的重新犯罪统计分析与预测,设计了基于大数据的重新犯罪统计分析与预测架构。  相似文献   

3.
缓刑是对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其具备一定条件时,在一定期间暂缓对其执行刑罚,在缓刑考验期间,只要该罪犯没有犯新罪,原判刑罚则不再执行的制度。对于具备一定条件的犯罪分子宣告缓刑,既贯彻了少捕的政策,也符合我国刑罚关于改造教育犯罪分子成为新人这一目的。事实上,绝大多数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都没有重新犯罪,可见我国的缓刑制度是行之有效的。但是,在实际执行缓刑的过程中,有两个问题值得研究。  相似文献   

4.
加罗法洛是刑事实证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与龙勃罗梭和菲利被公认为现代犯罪学的创始人。他的主要功绩是建立了自然犯罪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对犯罪人的特征与分类进行了全新的论述。加罗法洛提出了依据自然法则确定刑罚的观点,认为刑罚的主要目的就是阻止犯罪人重新犯罪,从而保卫社会。加罗法洛的犯罪学理论突出了"自然性",为我们研究犯罪学开拓了新的视野,他的注重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对我们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一我国刑法将剥夺犯罪人自由的刑罚分成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两种,对于许多非常严重的犯罪,我国刑法都规定了无期徒刑。一般认为,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对其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应当说,无期徒刑作为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在教育和改造罪犯方面确曾起过积极的作用。但是,它也存在着一些自身难以克服的问题和缺陷:(一)无期徒刑的概念和内涵均缺少明确性从刑名和含义上看,无期徒刑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或范畴。站在不同的角度对此可以有不同的理解:1.罪犯被终身监禁至死,此种刑罚即告结束。由于在执行期间存在减刑、…  相似文献   

6.
罪犯劳动刑罚化和社会保障政策的有关规定,导致罪犯劳动的保障性缺失,并引发监狱劳动改造质量降低,诱发犯罪尤其是重新犯罪发生的严重后果。建立特殊的罪犯劳动保障制度,是将解决刑释人员生活问题的社会安置帮教工作前置到罪犯服刑劳动期间,在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和预防重新犯罪方面,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而具有战略意义。  相似文献   

7.
重新犯罪预防是为消除各种重新犯罪的原因和条件,动用一切社会力量而采取的防止和减少重新犯罪发生的综合防止措施.重新犯罪预防是针对重新犯罪原因与条件所采取的综合性预防措施.表现在重新犯罪预防手段的综合性,包括法律的、政治的、经济的、教育的、文化的和行政的等手段,只有采取综合性的防止措施才能够起到防止重新犯罪的目的.实践证明将罪犯隔离社会的矫正措施不能使罪犯回归社会后立即适应当前的社会生活,所以笔者试从传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与社区矫正措施相结合的方向,对重新犯罪防止措施进行探索,目的是能够为被矫正对象提供更为人性化的再社会化矫正措施.  相似文献   

8.
随着司法文明的演进,非监禁刑罚逐步取代监禁刑罚成为新的国际行刑趋势。当今世界各国都在进行非监禁刑制度的革新,社区矫正制度是其中发展最快的一个领域。社区服务作为社会矫正的主要形式,能够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有利于促使罪犯顺利地回归社会,并且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重新犯罪研究在整个世界犯罪学研究中居于重要地位。英美国家对于重新犯罪的研究,经过长期的学术积累和探索实践,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比较成熟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在提高矫正效果、降低重新犯罪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在开展重新犯罪调查,从国际视野上对重新犯罪相关理论进行比较、归纳和总结,发现导致重新犯罪的共同因素及其特点,对于我们进一步深化重新犯罪研究,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重新犯罪实证调查,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和实践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10.
2003年开始试点的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刑罚执行方式的重要改革,它反映了我国对犯罪及其刑罚的认识,符合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变化和发展的要求,也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体现。作为新的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应当改变单一追求控制和惩罚的观念,以为社区服刑人员服务,帮助他们重返社会,成为守法公民,不再重新犯罪,过普通公民正常完全的社会生活为目标。  相似文献   

11.
社区矫正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发展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执行制度。刑事执行不等于刑罚执行,刑事执行大于刑罚执行。社区矫正的性质从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到非监禁刑事执行制度,对提高矫正质量、有效预防重新犯罪、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深远的影响。《社区矫正法》出台,充分体现了立法站位高、境界深,其规定的内容从理念、方针和原则到具体的机构设置、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内容、权责利划分以及法律责任,与以往的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要求与做法相比,都是新的升华。  相似文献   

12.
在词源学与法哲学的视域下,“本质”、“功能”与“目的”的概念各异,故刑罚理念视域下的刑罚本质、功能与目的的各自概念也并非一致。刑罚本质是指客观上带给犯罪人惩罚性痛苦的权利剥夺;刑罚功能即为国家制定、适用与执行刑罚对社会所直接产生的与预防犯罪相契合的积极的有利作用;刑罚目的即指预防犯罪。刑罚本质与刑罚功能都属于客观范畴内被认识的对象,刑罚目的则是观念性存在的主观愿望,属于主观范畴。但刑罚功能的顺利实现又离不开人的主观作用,且具有连接刑罚本质与刑罚目的的桥梁作用。  相似文献   

13.
改革开放30年我国刑法学界对刑罚消灭制度进行了有益的研究,研究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刑罚消灭制度的基础性问题、时效制度、赦免制度、复权制度和前科消灭制度等方面.以1997年刑法典颁布为界,刑罚消灭制度的研究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特征.总体而言,当前对刑罚消灭制度的研究在整体研究水准上处于一个较高的层次,但仍有进一步深化拓展的空间.在研究方法上,应当进一步重视和深化比较研究.在研究重点上,对于赦免制度、复权制度,尤其是刑罚消灭制度的特征、理论根据等诸多基础性问题的研究仍有待加强.  相似文献   

14.
我国犯罪学研究中,以形而上的思辨研究方法为主,实证研究严重滞后;即使是在犯罪原因研究中,也没有认识到重新犯罪研究在犯罪成因研究中的学术价值。丛梅《重新犯罪实证研究》一书弥补了上述缺陷,全方位地运用数据和统计结果作为论据,对体制缺陷与重新犯罪的相关性作出了评价。在全国范围内重新犯罪研究成果十分匮乏的现状之下。其学术进取是具有创建性和重大实用价值的。  相似文献   

15.
与以往刑罚社会学思想家不同的是,福柯并不关注刑罚的社会语境或道德基础,而是直接引领我们进入刑罚机制的内部运作,将焦点集中在实际的刑罚权力技术及其运作模式之上.这种"权力的微观物理学"集中体现在<规训与惩罚>一书之中.在福柯看来,权力运作于完全"物质化"的技术、机制和机构等重要层次上,因此只有对运作中的技术进行仔细考察才能获得最佳的理解.正是在这种视角之下,福柯最终对刑罚制度的核心内容发表了极具洞察力且发人深省的观点.但是,应当注意到福柯的观点也存在某些缺陷.  相似文献   

16.
随着罪犯人权保护意识的强化,监狱监禁设施与条件的改善,监狱人民警察文明执法意识的不断提高,监狱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但实践中,刑罚执行方式单一,惩罚力度弱化,罪犯对刑罚惩罚痛苦的体验不足,直接影响改造效果。惩罚并不等同于惩罚主义,也不等同于过度的惩罚或酷刑,而是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让罪犯深刻感受犯罪需要付出的代价和成本。处理好惩罚与改造的关系,规范惩罚强度,才能实现预防重新犯罪的刑罚执行的目的。  相似文献   

17.
最近刑罚社会学出现一种研究动向,即采用了“社会控制”分析框架,这一框架部分源自福柯的著作。这一观点的局限性是通过对涂尔干的刑罚概念进行讨论和批评来阐述的。与此不同,大卫·加兰德认为,一个更多维的探究框架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刑罚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的复杂性,其中包括刑罚的社会和文化意义,刑罚的政治和社会功能、深层的文化共鸣以及精神和情感支撑。  相似文献   

18.
传统的刑罚目的理论正在面临着愈来愈多的挑战。刑罚目的可作如下划分,即:以刑罚作为刑法的下位概念为基础,在横向层次上.将刑罚目的划分为主要目的(惩罚犯罪)和次要目的(预防犯罪)两个层次,此为狭义的刑罚目的之理性建构;在纵向层次上.将刑罚目的划分为第一层次惩罚犯罪与预防犯罪(直接目的),——第二层次保护法益(根本目的)两个存在递进深入关系的层次,此为广义的刑罚目的之理性建构.  相似文献   

19.
规范vs法益:基于《刑法》第13条的司法逻辑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法学对法益与规范之关系的理解与定位,应放在对<刑法>第13条的逻辑架构中,并以辩证分析方法和司法逻辑方法进行.犯罪概念应分析为刑事违法性与应受刑罚处罚性,前者是<刑法>第13条前段的着力点,体现形式理性,也体现控诉理性;后者是"但书"的着力点,体现实质理性,也体现辩护理性.应受刑罚处罚性是规范违反性与法益侵害性的...  相似文献   

20.
公安派出所的执法发生在法律系统与社会系统的交接地带,处于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互动的最前线,这里聚集了大量的社会治理难点和痛点,是观察、理解和反思社会治理泛刑罚化的最主要场域。犯罪对象的扩大化、兜底条款突破罪刑法定、一审刑事案件的增加和罪犯的增加等只是"社会治理泛刑罚化"的表象。"社会治理泛刑罚化"的本质在于,变迁中的刑罚不断展现出来的功能客观上让国家权力更多地侵入公民私权领域。通过"社会治理的社会化"不仅可以更好地从相对面理解"社会治理泛刑罚化"这个模糊的概念,更重要的在于观察和思考基于公安派出所执法工作的社会治理社会化和法治化取向,进而从"手续到程序"、"证据到证明"以及"权力监督到权利救济"等角度来消解公安派出所执法工作场域中的"社会治理泛刑罚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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