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对冲基金作为私募基金的一种,运作方式与传统的公募基金差别很大,最初是游离于法律规制之外的。但是,由于对冲基金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发展态势非常迅速,对各国乃至世界金融市场都构成了一定风险,各国已经逐步对其进行法律规制。本文从对冲基金在美国的产生、发展、以及美国证券法对对冲基金的规制过程入手,对美国的现行对冲基金立法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本文结合了我国现有的证券立法情况、结合国际对冲基金的发展态势以及相应的国际法上的规定,分析了我国未来证券立法对对冲基金的规制趋势。  相似文献   

2.
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统合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纵观后金融危机时代各国的金融改革,统一监管模式已经成为主流。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深刻地认识到了其纵向割据的监管机构存在的问题,而英国最新的金融监管改革对完善和发展统一监管模式也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总结了金融危机前后金融监管和金融法制的改革情况,指出了英国对我国的借鉴价值。另外,英、德、日、韩等国的金融法制也出现了横向规制的趋势。笔者认为在金融领域进行统合立法,制定类似日本或者韩国的金融统合法律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3.
私募基金监管立法:美国的经验和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号称自"大萧条"以来改革力度最大、影响最深远的金融监管改革议案。法案对包括私募基金监管在内的七个主要方面推进金融改革。本文分析了该法案对私募基金行业监管的主要规则,结合我国私募基金监管的立法现状,给出了完善我国有关私募基金法律制度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4.
美国金融改革方案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反思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美国金融监管体系一向具有"危机指向"的历史特征,同样地,在金融危机仍未结束之时,美国已经开始酝酿包含金融衍生品市场法律制度在内的变革.这些变革立足于金融衍生品的扩张与监管不足对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影响,主张标准化的场外衍生品进入交易所交易或通过集中的交易对手进行清算,设立统一的监管体系规制具有类似经济性质的金融衍生品和证券.同时,对于对冲基金等市场参与者,也提出增强约束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金融规制改革新基石:重构金融监管与规制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编者按: 美国金融改革方案(金融规制改革新基石:重构金融监管与规制),是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最彻底、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金融改革,堪比当年的罗斯福新政.这次金融改革的核心任务是加强和改进金融规制与监管,藉此堵塞金融体系的漏洞,避免金融危机重演或降低其严重性.  相似文献   

6.
金融创新的日新月异使金融法和公司法出现了交错,并给公司法制的结构性变革描绘了全新的图景:在公司融资方面,证券市场将成为重要的资本来源地,直接融资取得主导地位;在股权结构方面,机构投资者将异军突起,不但成为资本市场的稳定力量,而且促使股权结构趋于合理;在投资者保护方面,混合金融商品将给投资者利益保护添加难度,金融商品的风险隔离机制与投资者的诉讼救济机制将得到完善;在公司监管方面,金融商品的统合规制将是大势所趋;公司主体方面,对冲基金、私募基金等规制与监管将会成为焦点。在金融创新滚滚洪流的不断冲击之下,中国公司法制同样需要放弃对公司人情伦理、自我治理机制及自我实现型公司法的一厢情愿式的迷恋,构建起内外有效监控的现代公司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7.
2012年12月5日商务部颁布实施的《典当行业监管规定》,是我国典当行业首都专门的监管立法,该法主要内容包括:提高准入门槛;禁止股权典当;严格资金往来监控;坚持对典当行融资渠道的限制;加强退出监管等.上述立法内容源于当前我国典当行业经营中存在的种种乱象,意在防范行业风险,但其规定中某些内容的合理性值得探讨.从当前金融法制变革的基本思路出发,我国典当行业未来监管立法应从监管基础、监管体制、监管理念以及监管方法等几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百发”理财计划等互联网金融产品在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活跃闲置资金的同时,其在技术、立法、监管层面都不同于传统金融,同时也都对金融投资者的保护带来一定的挑战.基于此,本文在进行比较法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域外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立法,从而最终尝试进行互联网金融环境下中国金融投资者保护的立法建构.  相似文献   

9.
中国银行监管机构提出的民营银行股东自担剩余风险的监管要求,可以用商业银行股东加重义务来进行法学概括和表达,应当予以成文立法化。对此,美国和日本采用银行业基本法模式加以立法,俄罗斯采用银行破产法模式,中国台湾地区采用金融控股公司法模式。各类立法模式的选择均建立在金融发展实际以及法制传统基础上,中国立法模式的选择也应充分考虑中国金融及监管现实。中国应当采用银行业基本法为主,存款保险法和银行破产法为辅的立法模式,而不适宜采用金融控股公司法模式。  相似文献   

10.
美国金融改革方案对金融监管模式与机构的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这场金融危机发生前,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是以"双线多头"监管为最大特色的伞形金融监管模式.美国总结这场金融危机教训,在联邦层面对金融监管模式与机构设置的改革主要是:扩大美联储的权力,特别是由其对一级金融控股公司实行并表监管;由现有和增设的职能监管机构对各自职能领域实行职能监管;增设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对金融消费者实行定向保护监管;由金融服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协调和监督.美国这次金融改革的一些方面,特别是对金融控股公司实行实质并表监管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11.
资本的本性是逐利的,私募基金作为资本的一种形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因此,在我国,私募基金的产生和发展有自身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与公募基金相比也具有一定的优势,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私募基金由于在我国法律上没有合适的定位,其存在只能是地下的、不合法的性质。因此,将私募基金合法化是我国为金融改革服务的必然选择。本文分析了私募基金合法化的必要性,并以此为基点,探讨了实现私募基金立法监管应考虑的几个主要问题及私募基金监管的可行性策略。  相似文献   

12.
德国对冲基金监管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勋 《时代法学》2007,5(4):114-120
对冲基金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末的美国。它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富裕个人募集资金而设立,资产类别、投资技巧或杠杆使用不受或很少受到限制,基金经理也作为基金的一个主要投资者,具有以绝对回报为中心的业绩提成费用结构的投资资本组合。德国于2003年12月颁布《投资法》和《投资税法》对德国对冲基金业的发展及其监管做出了具体规定,首次从法律上明确允许对冲基金的发展,这对德国对冲基金市场的培育和繁荣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3.
罗楚湘  彭云 《河北法学》2012,30(9):146-152
在“3Q”事件中,两家互联网企业的不当行为,严重破坏互联网市场管理秩序,侵害用户的合法权益.在该事件中,我国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处理不及时,反映出我国互联网市场管理立法的不完善和行政执法的漏洞,值得我们反思.在互联网事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富国强民的重要推动力量的今天,如何防止“3Q”事件的重演,如何完善互联网市场管理法制以保证互联网行业健康和谐的发展,是我们必须解决的问题.灵活有效的市场机制优先,市场管理的一般性立法保障,发展针对互联网市场特殊问题的专门法作补充,是互联网市场管理立法应遵循的基本思路.明确监管边界,构建行业管理和竞争管理相互配合的互联网市场监管体系,培养公正高效的执法能力,是互联网市场管理执法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14.
美国政府应对金融危机的监管改革方案及其启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2009年6月18日,美国政府发布题为"金融规制改革:新基石"的金融改革方案,2009年7月22日,美国政府向美国国会递交"2009年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的议案,对前者进行补充和完善.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包括的主要内容有:改革美国金融监管体制,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并表监管,建立金融市场的全面监管体系,加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保护,提高国际监管标准和加强国际合作.美国的金融改革方案对我国银行监管、金融市场监管、金融创新及消费者保护等方面均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15.
论主权财富基金的监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主权财富基金作为一支日益重要的国际金融力量,其特殊性对法律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美国与阿联酋、新加坡达成的监管主权财富基金多边协议的核心是美国接受SWF投资,但SWF必须接受美国苛刻的管理.在主权财富基金的国内监管方面,主要是严格限制涉及国家安全与产业安全的投资,对主权财富基金的投资比重加以限制.完善监管的方向是:加强主权财富基金的准入审查和运行监测;加强对主权财富基金信息披露的要求,增强透明性;加强主权财富基金并购活动的监管;加强对主权财富基金的国际监管.  相似文献   

16.
张静 《法制与社会》2010,(2):260-260
目前在“大社保”的概念下社保基金总额已超过2万亿元,如何对之监管成了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本文以目前社保基金的监管存在的问题为出发点,论述了社保基金的立法原则和具体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7.
对影子银行加强监管的国际金融法制改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袁达松 《法学研究》2012,(2):194-208
2008年金融危机的产生与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影子银行的崩溃密不可分。在后危机时代,国际社会金融监管改革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即是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美欧等发达金融体已纷纷采取多种改革办法加强对其监管。以金融稳定理事会为代表的国际组织亦对影子银行监管进行研究,并形成了相关建议。影子银行对金融体系带来的主要威胁是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改革现有金融监管法制的重点也在于此。我国应当积极参与此方面的国际金融法制改革,并适时加强国内的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18.
2010年7月,美国颁布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简称《Dodd-Frank法案》),废除了《商品交易法》对场外能源衍生品的监管豁免,为包括能源衍生品在内的场外衍生品交易确立了一个新的监管框架。《Dodd—Frank法案》是美国政府和参、众两院对石油和金融双重危机反思的成果。主要目的在于,防范系统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并结束华尔街金融机构“大而不倒”的现状。其核心目的是保护美国的金融安全,恢复美国的金融秩序和金融信心。《Dodd—Frank法案》虽然在各方利益博弈中得以出台,但因其概念界定不清、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实施效果和未来走向仍有待观察。  相似文献   

19.
涂永前 《法律科学》2010,28(3):160-168
为应对金融危机,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预防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奥巴马政府酝酿对美国金融监管体系进行彻底改革,其改革方案的核心就是设立个人消费者金融保护署。对于金融监管法律存在诸多缺陷、金融消费者权利保障不到位以及没有构建应对系统性风险的我国金融法律制度来说,美国2009年《个人消费者金融保护署法案》在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及存在系统性风险金融产品及服务监管方面是一个可以借鉴的“他山之石”。  相似文献   

20.
中国现代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的基础立法阶段、90年代的国际接轨阶段、进入到21世纪初的自主创制阶段.中国现代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三个阶段与美国对华知识产权政策的阶段变化相吻合.美国作为世界经济巨人,其对华知识产权政策对中国现代知识产权法制进程影响深远.在中美知识产权冲突与博弈过程中,中国现代知识产权法制经历了从“逼我所用”到“为我所用”的法律变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