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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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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些时候,我省苇河林区基层法院在对两名盗伐林木的犯罪分子依法适用缓刑的同时,还判令其造赔偿林。这在我省仅是尝试,但实践证明,这是一种运用刑罚手段,惩治破坏森林犯罪,保护、恢复和发展森林资源的有效措施。 过去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回到所在单位,表现好坏无从考察,判了造赔偿林,树木成活多少、生长好坏,就是改造的具体表现。怪不得群众说:“衡量缓刑犯改造的标准看得见、摸得着了。”被判令造赔偿林的缓刑犯,把赔偿林称为悔罪林。如被宣告缓刑  相似文献   

2.
缓刑保证金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适用缓刑的罪犯或其家属收取一定的保证金,以此来“保证”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间遵纪守法、服从监督考察的一种制度.近一、二年来,关于应否实行缓刑保证金制度的问题,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论颇多,本文试就若干相关问题略作探讨.  相似文献   

3.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刑事司法实践表明,外地人缓刑适用状况虽有改善,但仍显其差,原因是审判人员存有趋利避害的意识和缺乏缓刑管教条件及对被害人赔偿不到位。改善外地人缓刑适用状况应建立再犯可能性评估机制和缓刑监管机制。  相似文献   

4.
建立缓刑担保制度的若干设想钟心廉本文所称的缓刑担保制度,是泛指旨在实现对缓刑犯的教育改造,确保缓刑考验有效实施的各项考察、监督、约束制度的总和.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宣告缓刑.缓刑犯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于以考察.这实际上就是一种以...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战时特别缓刑制度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参照我国普通缓刑制度的立法规定,基于战时特别缓刑制度的价值考量,本文认为我国战时特别缓刑制度在立法技巧、适用范围、考察事项、法律后果、适用程序、执行方式等方面存在立法空白或严重不足,亟待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6.
目前的犯罪形势与缓刑制度适用中存在的问题使得对缓刑进行改革以充分发挥其节省司法资源、矫正犯罪人、促进犯罪人回归社会的功能成为必要。美国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逐渐发展完善的震慑缓刑制度虽然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负面效应,但瑕不掩瑜,其在节省司法资源、促进犯罪人回归社会、缓和社会矛盾方面所取得的成效表明其所蕴涵的合理因素仍然值得我们借鉴。因此,本文建议在现行刑法规定的缓刑制度之外,借鉴美国震慑缓刑制度所蕴含的合理因素,创设一种新的混合缓刑制度。  相似文献   

7.
敦宁 《法治研究》2014,(9):105-112
我国缓刑适用率偏低及缓刑适用不规范的现象与缓刑适用制度本身的缺陷存在很大关系。为了改变这一局面,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对我国的缓刑适用制度进行了全面的修正,但是其具体的修正内容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因而需要进一步完善。对缓刑适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目的在于通过规范化的制度设计来促进和实现缓刑的扩大适用。为此,需要进一步采取以下制度革新措施:完善缓刑适用的实质条件,建立缓刑适用的人格调查制度,以及改进缓刑适用的司法程序。  相似文献   

8.
由于内含刑罚个别化、刑法经济性和在避免自由刑弊端方面的无可比拟的价值,缓刑在现代刑罚制度中占据重要地位。内地与澳门,由于社会制度、文化传承等方面的不同造成在缓刑制度上的巨大差异。澳门吸收了葡萄牙刑法的先进理念和完善的制度创设的成果,其缓刑制度的设置很是合理,相比较而言,内地缓刑制度略显粗糙和落后。加强对澳门缓刑制度的比较研究,既是区际刑法一体化所需,也是促进完善内地缓刑制度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9.
战时缓刑制度作为一种专门适用于军事犯罪的刑罚方式,其无论在适用的条件、主体以及实施上都与普通的缓刑制度存在着很大的甚至是根本的区别。但是目前在就战时缓刑制度单独存在是否有必要上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观点,有的学者认为,战时缓刑没必要独立于缓刑制度单独存在或者说就不需要单独一条在刑法中规定出来,因为战时缓刑仅仅在适用对象和时间以及后果上与普通缓刑有区别罢了。我认为这种观点是缺乏理论和实际的支持的,所以我将针对战时缓刑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分别从法理、人权、未来法律发展的趋势以及从我军的具体要求四个方面进行阐释。从而论证我的观点即战时缓刑制度作为缓刑制度特殊的一种存在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0.
战时缓刑制度作为一种专门适用于军事犯罪的刑罚方式,其无论在适用的条件、主体以及实施上都与普通的缓刑制度存在着很大的甚至是根本的区别。但是目前在就战时缓刑制度单独存在是否有必要上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观点,有的学者认为,战时缓刑没必要独立于缓刑制度单独存在或者说就不需要单独一条在刑法中规定出来,因为战时缓刑仅仅在适用对象和时间以及后果上与普通缓刑有区别罢了。我认为这种观点是缺乏理论和实际的支持的,所以我将针对战时缓刑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分别从法理、人权、未来法律发展的趋势以及从我军的具体要求四个方面进行阐释。从而论证我的观点即战时缓刑制度作为缓刑制度特殊的一种存在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1.
《刑法修正案(十二)》强化对非国有民办、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为单位缓刑制度的构建奠定了基础。单位作为与自然人同样的刑事责任主体,在单位犯罪中其当然适用缓刑制度。单位构建缓刑制度能够在遵守罪刑法定原则的基础上,扩大合规所能激励的范围以及延长单位可实施企业合规的考察期,实现推动企业刑事合规发展。现行缓刑制度的构建是以自然人作为刑事责任主体所构建,其与刑事合规基础上构建的单位缓刑在适用原则以及考察标准上并不兼容。基于合规激励的特殊性以及现有考察标准,对单位实现特殊预防存在冲突,须另设单位缓刑制度。针对现有理论困境,单位缓刑制度的构建应当以严格区分单位与自然人在单位犯罪中的刑事责任为前提,坚持缓刑与刑事合规结合的特殊预防目的,并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现有的缓刑制度中,应当构建独立于自然人缓刑的适用前提条件以及考察标准,以实现单位适用缓刑。  相似文献   

12.
缓刑是在判决时,对罪犯判处刑罚的同时,依据罪犯所犯罪行的具体情况而宣告缓期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其是西方刑罚人道主义原则在刑罚执行制度上的具体体现,对罪行较轻宣告缓刑后而无再犯之虞的罪犯适用缓刑,不仅有利于消除其犯意,矫正其人身危险性,实现对犯罪的惩罚功能,而且可以有效防止短期自由刑所造成交叉感染的弊端。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该制度在西方国家得到了广泛适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文选取美国作为参照,从缓刑的概念及其类型、组织和管理体系、适用程序、具体执行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并提出缓刑申报、缓刑听证等概念,以期完善我国现行的缓刑制度。  相似文献   

13.
周华 《法制与社会》2011,(6):55-56,71
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限,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不再犯新罪,或者未被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我国缓刑制度在惩罚犯罪,预防犯罪,促进罪犯的教育改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国缓刑制度由于立法上的不足以及司法实践上的问题,其作用和价值的发挥受到了较大限制。本文通过对缓刑制度的介绍,探讨了现阶段我国缓刑制度适用中所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完善我国缓刑制度应该注重的措施。  相似文献   

14.
缓刑作为一种日益受到重视的监禁替代措施,已经成为现代国家最受欢迎的刑罚辅助手段之一。但由于各国的国情、文化的差异,对缓刑制度的立法也呈现出多样性。本文仅从缓刑撤销制度这一视角,比较中外之差异,以期完善我国缓刑制度,发挥其谦抑、人道的刑法价值。  相似文献   

15.
段景勇 《法制与社会》2011,(18):122-123
缓刑制度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措施,其已经被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广泛采用。我国刑法虽然也规定了缓刑制度,但是并没有对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缓刑的适用做出一定的区分,这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现就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缓刑适用条件展开分析,以期推动未成年人缓刑制度的立法和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6.
高丽丽 《中国司法》2014,(12):84-86
正缓刑从其诞生之日起,就承载了人们殷切的希望,并被称为"二十世纪最进步的刑事制度"1,且受到世界多国的青睐。我国的缓刑制度分为一般缓刑和战时缓刑两类,本文所论述的缓刑为前者。缓刑制度在我国的确立与发展经历了一个过程,201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对我国缓刑制度进行了重大完善。本文拟结合《刑法修正案(八)》的有关规定,从司法适用的角度对我国的缓刑制度予以审视,重在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17.
缓刑,是指对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暂缓执行或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当今在法制比较完备的国家,十分重视对缓刑制度的运用,几乎都单独制定了自己的缓刑法,对缓刑的条件、执行程序、更生保护等作出了具体规  相似文献   

18.
缓刑制度在我国现行的刑罚制度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加强对我国缓刑制度的研究与探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我国现行缓刑制度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在现实的执行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本文从浅析我国的缓刑制度入手,剖析了该制度的几点缺陷,并对其立法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9.
<正> 缓刑与假释是两种不同的刑罚执行制度。所谓缓刑,就是判处一定刑罚而附条件的不执行的制度。所谓假释,就是对在执行刑罚中的罪犯,如有悔改表现,就将其附条件地提前释放的制度。一、缓刑  相似文献   

20.
我国香港地区在缓刑制度方面既吸收了西方发达国家缓刑制度的先进经验,又保留自身的鲜明特色.受英国普通法系暂缓宣告和暂缓执行的司法惯例影响,香港刑法中缓刑制度也包含了暂缓监禁和缓刑监督两种类型,对缓刑犯的执行主要由惩教署和社会福利署完成,同时香港缓刑的执行走出了一条行刑社会化的路子,其中,民间团体"善导会"的帮教工作便是一个成功的例子.通过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缓刑制度的比较研究,总结内地缓刑制度的特点、不足与对香港地区缓刑制度的应有借鉴,对丰富和完善中国内地的缓刑制度,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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