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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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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检察制度是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当今各国立法中均对检察机关参与或提起民事诉讼做出规定。我国法律没有赋予检察机关完整的民事公诉权,而只规定了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的抗诉监督权。民事公诉的缺失和抗诉监督的薄弱使我国民事检察制度存在诸多理论和实践上的问题。本文指出通过对国内外民事诉讼检察制度的比较分析以及结合我国制度现状,可以重新整合民事公诉与抗诉监督的关系,以民事诉权为基础,构建我国以民事公诉为主、抗诉监督为辅的民事诉讼检察制度。  相似文献   

2.
民事检察制度是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当今各国立法中均对检察机关参与或提起民事诉讼做出规定.我国法律没有赋予检察机关完整的民事公诉权,而只规定了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的抗诉监督权.民事公诉的缺失和抗诉监督的薄弱使我国民事检察制度存在诸多理论和实践上的问题.本文指出通过对国内外民事诉讼检察制度的比较分析以及结合我国制度现状,可以重新整合民事公诉与抗诉监督的关系,以民事诉权为基础,构建我国以民事公诉为主、抗诉监督为辅的民事诉讼检察制度.  相似文献   

3.
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民事抗诉权属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具体体现。自1991年新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民事抗诉制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监督机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为践行实质公正发挥了积极和不可磨灭的作用。但在学界,对民事抗诉制度存废问题一直莫衷一是。〔1〕对于民事抗诉制度论述存  相似文献   

4.
民事检察监督是基层检察院的重要职能之一。本文通过分析基层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就加强基层检察院在民事抗诉、参与诉讼、扩大监督范围等方面的职能,提出了完善我国基层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5.
对我国民事抗诉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吴小英 《现代法学》2003,25(1):61-64
关于民事抗诉制度,学界和司法界长期存在“废”、“立”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本文认为,现行民事抗诉制度的确存在不少问题,但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现行民事抗诉程序是由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程序——民事抗诉程序和民事再审程序——“组装”而成的,严重违反了法理和程序设计的规则。本文认为,要使民事抗诉制度摆脱目前的困境,必须将民事再审程序从现行民事抗诉程序中剥离出去,并对民事抗诉程序进行重新设计。  相似文献   

6.
完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协调和解决好民事抗诉检察监督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是民事检察监督理论和实践的必然要求。本文从分析现行民事抗诉检察监督方式与审判独立和裁判终局性、当事人处分权、司法效率之间存在的价值冲突入手,进而提出扩大适用检察建议这一非抗诉检察监督方式对解决上述冲突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最后对扩大适用检察建议在法律地位与效力、范围与条件以及程序规定上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7.
民事抗诉程序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近年来 ,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虽然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但是由于民事诉讼立法对抗诉制度具体规定的阙如或不明确 ,致使检察机关与法院在对诸多问题的认识上产生了分歧 ,并在行使检察监督权与审判权的过程中产生摩擦与冲突 ,严重影响了民事抗诉机制的顺畅运行。本文就其中存在的六个主要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分析 ,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8.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中正式确立了检察建议的监督方式,也为检察机关适用检察建议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检察建议分为再审检察建议和一般检察建议两种形式,再审检察建议作为与抗诉并行的一种检察监督方式,相较于已有的抗诉制度,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其提出方式、办理程序等基本要素,以致基层检察机关在具体适用的过程中,如何划分检察建议与抗诉的适用领域和角色界限,并保障这两种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方式的协调运行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本文通过比较抗诉与再审检察建议制度,对两者在具体的办理程序方面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9.
论检察机关的证据调查权——以民事抗诉为中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提出抗诉是我国检察机关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法定方式。然而,关于检察机关在民事抗诉中是否享有证据调查权,立法却总是疏于言及,司法解释又各行其是,由此引发了实践中的诸多矛盾和冲突。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检察监督机制,有必要在正确认知其内涵及正当性的基础上,通过立法直接肯定人民检察院在民事抗诉中享有证据调查权,并借助于检察司法解释对其范围、行使方式和内容加以规制。  相似文献   

10.
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民事检察监督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7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使得民事抗诉理由得以规范;再审级别与期限的确定,也将使民事抗诉效率得到提高。但是对于民事执行监督问题,立法没有作出相应的回应。此前,呼声甚高的民事公诉、民事参诉以及民事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依然没有得到确认。  相似文献   

11.
民事抗诉条件是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民事检察监督权,向法院提出抗诉的基本依据。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原法”)第185条规定了民事案件的4项抗诉条件;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法”)明确、具体地规定了13项抗诉条件。这些抗诉条件的规定既是对检察机关进行抗诉的授权,  相似文献   

12.
我国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制度中的检察抗诉权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定监督职权,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人们认识上的不同及司法实践操作中的不一致,影响了民事、行政检察抗诉权的有效行使。一、现行民事、行政检察抗诉面临的两个现实问题虽然《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以下简称《抗诉规则》)第四十七条中列明  相似文献   

13.
行政检察与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并称为“民事行政检察”,由此也产生了“行秆政检察”与“民事检查”两个概念,但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毕竞是两种不同的诉讼制度,在检察监督上也有不同的特点。本文在对二者进行时比的基础上,深入探讨行政检察监督的抗诉模式与实践状况,以及该种监督方式对行政检察实践的影响,以完善行政诉讼检察监督。  相似文献   

14.
<正>民事抗诉监督精准化概念,源于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民事抗诉监督精准化旨在通过对民事再审个案的精准纠错,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实现公平正义。经过多年实践,检察机关民事抗诉监督精准化取得显著成效。然而实践中,民事抗诉监督精准化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亟须得到根本性解决。本文以江西省为例,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经常运用民事再审检察建议要求法院对错误的生效裁判进行纠正,它对民事抗诉起到有益的补充作用,也更容易被法院接受。但由于民事再审检察建议仍然存在法律上没有身份、出庭再审法庭无地位等问题。因此,完全有完善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必要。  相似文献   

16.
民事申诉案件检察和解的理论困境及其解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察机关内设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以下简称民行部门),负责民事审判监督,对于具有民事抗诉再审事由的案件,可以依法提起抗诉。近几年来,民行部门对于一些案件也主持当事人进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后终止抗诉审查程序,以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关于检察和解,《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7.
关于检察机关民事抗诉权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检察权能的组成部分,民事抗诉权已成为制约违法审判、保护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监督形式;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却普遍存在着因轻视民事抗诉而致不达的情况。本文在分析了造成民事抗诉不力的各方面原因之后,进一步论证了完善民事抗诉制度的价值并提出了具体的改善举措。  相似文献   

18.
随着民事强制执行理论研究和实践的不断深入,民事强制执行的各种问题也日益增多,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缺乏法律规制并在实践操作中实施得较为混乱就是一例。从民事执行监察监督方式的基本含义及其存在的意义出发,在分析确定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应当把民事起诉、刑事起诉、抗诉和检察建议作为我国法定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  相似文献   

19.
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看民事检察抗诉新抗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民事检察抗诉的新抗点 (一)检察机关抗诉条件与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启动再审程序的条件已完全统一 修正前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6种情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的4种情形。  相似文献   

20.
2012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该决定于2013年1月1日施行。在审判监督程序领域,民事抗诉条款的修改或新增,无疑是此次修改的亮点。新《民事诉讼法》用第208条、209条、210条及211条4个条款,较为系统全面地完善了检察院民事抗诉的程序,新增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模式,确立了“法院纠错先行、检察监督断后”的顺位模式.明确了检察院的调查取证权,进一步理清了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法院、检察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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