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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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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17]5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关于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贵州省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0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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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3]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工商局、市外经贸委制订的《重庆市外商投资企业债权转股权审批登记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3年1月4日重庆市外商投资企业债权转股权审批登记暂行办法市工商局市外经贸委第一条为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债权转股权审批登记行为,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融资环境,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促进外国投资者来渝投资,根据外商投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相似文献   

3.
正甬金管[2021]30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建设方案》《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宁波金融业开放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金融业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利用外资质量,促进和引导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规范有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宁波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4.
正5月24日,《宁波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由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联合印发。现就《实施办法》解读如下:一、《实施办法》出台背景宁波市作为长三角南翼区域性金融中心,一直以来坚持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创新,  相似文献   

5.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70号)和《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批复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函》(国农改[2008]7号)等文件精神,经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同意,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至2009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现将《福建省人民  相似文献   

6.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鼓励对我市经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侨投资企业),促进我市吸收外资工作的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三个一百"工程,进一步办好现有100个重点外商投资企业的要求,经严格考核评审,决定授予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为"2001年度重庆市‘十佳’外商投资企业",并予以表彰,名单如下: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  相似文献   

7.
<正>汕府办[2015]32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5]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5月1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5]2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  相似文献   

8.
国办发〔2 0 0 2〕 4 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二年九月十七日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 ,发展高科技 ,实现产业化的决定》 (中发〔1 999〕 1 4号 )精神 ,推动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现就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  相似文献   

9.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央在渝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重庆市中央在渝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中央在渝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余敏市国资委主任副组长:涂经平市国资委副主任陈大炜市财政局副局长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8号《商务部关于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资的暂行规定》已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0月22日起施行。部长陈德铭2012年9月21日第一条为规范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出资行为,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促进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律、《公司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境内外投资者(以下统称股权出资人)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以下统称股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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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20] 3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建立健全全市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行政服务管家"制度市商务委牵头统筹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行政服务管家"制度建立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建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商务(外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商务、招商投资促进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行政服务管家"工作团队,采取"一对一"或"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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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改善我省投资软环境,吸引外商投资,省政府决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免征价格调节基金,停止征收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物价补贴。现通知如下:一、对外商投资企业免征价格调节基金价格调节基金是省政府《关于加强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1996]12号)设立的收费项目,文件规定凡在我省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并有销售、营业、收费等项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都有缴纳价调基金的义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维护我国商业领域吸收外商投资试点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保证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非试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26号)精神,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原国内贸易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组成了清理整顿小组,从1997年8月起,对各地擅自越权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清理整顿情况通知如下:一、根据国家商业领域吸收外商投资的有关政策,通过对外商出资比例、资金到位情况、合营年限、经营范围、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允许在合营期限内继续经营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42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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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办发[2008]4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70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3号)和全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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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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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津政办发[2017]75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等3个议事协调机构。现通知如下:一、成立天津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常务副市长段春华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法制办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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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促进税负公平,进一步改善我市投资环境,适应我国加入 WTO 后的需要,现就重庆市外商投资企业城市房地产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符合《重庆市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若干规定》(渝府发[1999]9号)要求的外商投资企业,采取直接投资方式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新建或新购生产经营场所,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5年内免征城市房地产税。二、外商投资企业停产、撤消后,对原有房屋闲置不用的,比照内资企业房地产税政策,经纳税人申请,由主管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核实,报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不征收城市房地产税。  相似文献   

18.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近年来,我市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财政、工商、外经贸等部门和重庆海关、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密切协作,大力改善投资环境,维护了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但是,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实践中仍出现了一些问题,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工作与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仍有差距。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外商投资价值鉴定工作,适应新的形势,维护良好的投资环境,维护中外双方的正当权益,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开放型经济,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重庆市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财政、工商、外经贸等部门和重庆海关、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应高度重视对外商投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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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瞭望》2012,(12):64-64
上海市最近公布了《浦东新区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试行办法》。根据这一办法,上海将成为国内首个允许外资风险投资(VC)和私募股权投资(PE)等境外股权投资资本,以"股权投资管理"身份,进行合法登记注册的地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境外资本看好中国市场,并开始通过风险投资或私募股权投资的方式开展直接投资,但由于我国现行政策的限制,这些境外投资公司目前主要以投资咨询公司或代表处等方式进行工商登记,业务经营范围上也有所限  相似文献   

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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