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7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新增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孙志刚2017年4月5日经审核,省人民政府决定公布取消、下放、新增的行政许可项目,其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25项,下放行政许可项目8项,新增行政许可项目8项。对于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原实施机关要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依法监管上来,做好工作衔接,避免  相似文献   

2.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3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已经2019年6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谌贻琴2019年6月26日经研究,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其中,取消19项、下放19项、转变管理方式6项、合并或拆分涉及9项。调整后,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为266项。对于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原实施部门要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制  相似文献   

3.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8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已经2020年12月28日省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代省长李炳军2020年12月30日经研究,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取消12项、下放2项、  相似文献   

4.
正甘政发[2018]74号2018年11月20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要求,经2018年10月15日省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二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共54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9项,取消部分内容的行政许可项目2项,合并实施行政许可项目4项,向市州(县市区)下放行政许可项目4项,向市州(县  相似文献   

5.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15年6月1日省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陈敏尔2015年6月12日经审核,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部分取消行政审批项目6项,下放和部分下放17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层级,转变2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合并9项行政审批项目为2项,新增行政审批事项3项。同时,承接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30项。现一并向社会公布。  相似文献   

6.
正闽政文[2018]5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研究,省政府决定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取消2项、下放5项(含委托)、调整28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下放(含委托)和调整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  相似文献   

7.
正青政[2018]5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精神,经2018年6月20日省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研究,决定取消和调整37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0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项,取消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3项,现予公布。各市(州)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对取消的行  相似文献   

8.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已经2018年1月3日省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谌贻琴2018年2月1日经审核,省人民政府决定公布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270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4月5日公布的《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75号)同时废止。附件: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70项)  相似文献   

9.
正青政[2019]1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精神,经2019年2月19日省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研究,决定取消下放和暂缓实施45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7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9项,下放行政服务事项6项,暂缓实施行政审批事项13项,现予公布。各市(州)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下放暂缓实施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做好工作衔接。  相似文献   

10.
<正>晋政发[2015]2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按照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要求,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61项。其中,取消和下放14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等事项(取消2项、下放管理层级9项、部分下放管理层级3项);取消和调整4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2项、调整45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  相似文献   

11.
《天津政报》2014,(21):4-1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53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0项,承接国家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30项,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22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正宁政办发[2021]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以来国务院决定取消行政许可事项55项,我区对应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1项;国务院决定下放审批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15项,我区对应承接12项。为切实做好承接落实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正>青政[2019]3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精神,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取消和调整12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9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3项行政审批事项,现予公布。  相似文献   

14.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5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向贵安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贵阳综合保税区下放一批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已经2014年8月8日省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陈敏尔2014年8月22日经研究。省人民政府决定向贵安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贵阳综合保税区下放一批行政管理事项,其中:向贵安新区下放行政管理事项9项,向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放行政管理事项7项,向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放行政管理事项2项,向遵义经济技  相似文献   

15.
<正>(2019年1月31日)沪府规[2019]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等的精神,本市对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17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其中,取消15项,调整2项.现将17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16.
<正>(2019年9月18日)沪府规[2019]3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等的精神,本市对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调整和承接23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其中,取消17项,调整2项,承接4项。现将23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调整和承接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完善事中  相似文献   

17.
正鄂政发[2017]65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衔接落实好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经研究论证,省人民政府决定再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32项。其中,取消14项、下放8项、新增3项、调整7项。以上公布取消调整事项涉及的部门,要制定  相似文献   

18.
《山西政报》2008,(1):11-18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环境,按照国务院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省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取消29项行政许可和1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见附件1),另调整22项行政许可项目(见附件2),依法新增49项行政许可和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见附件3)。现将此批取消和调整、新增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予以公布,请依法认真组织实施。省直各有关部门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得再行审批,对调整和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全部纳入“窗口”集中办理。各地要认真及时做好对接清理工作,确保我省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  相似文献   

19.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已经2015年4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市长黄奇帆2015年8月21日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63项、下放670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决定取消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不得变相实施,不得转交有关事业单位、协会继续实施,不得通过拆分、合并等方式变相实施。决定下放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市政府有关部门  相似文献   

20.
正宁政办规发[2018]1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其中,取消51项行政职权事项,下放5项行政职权事项,调整12项行政职权事项,增加8项行政职权事项。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于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相应政府部门要做好承接落实工作;对于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同时要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对于新增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