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褚福民 《证据科学》2011,19(4):431-436
从台湾地区法制的变革和相关理论研究成果可以看出,诉讼模式对于推定产生着重要影响。具有转移证明责任效力的法律推定,只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存在;而事实推定则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下都有存在的空间。这对中国大陆学者开展推定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2.
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卞建林  韩旭 《法学论坛》2002,17(3):98-106
根据无罪推定原则 ,控诉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 ,被告方不承担证明责任 ,这是一项基本原则。但证明责任包括证明有罪的责任和证明无罪的责任 ,被告方不承担证明有罪的责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 ,被告方仍要承担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的局部责任 ,这在许多诉讼制度和证据法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成为普遍认可的实践。我国对此应予以借鉴 ,它符合诉讼合理主义的要求 ,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 ,即刑事政策、证明难易、诉讼效率。  相似文献   

3.
刑事证明标准是在刑事诉讼中负担证明责任的主体利用证据对争议事实或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在刑事诉讼中,由于诉讼阶段不同,认识的层次和阶段任务有所差异,这就决定了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应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笔者拟就刑事证明标准的重塑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引起学界对此问题的关注,进而有助于我国刑事证明标准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一、刑事证明呈阶段性、层次性特点(一)刑事证明的阶段性所谓刑事诉讼阶段,是指刑事诉讼过程中,按顺序进行的相对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各个部分。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其直接任务、诉讼主体及其采取的诉讼…  相似文献   

4.
王锋  王恒认 《法制与社会》2012,(35):113-114
证明责任及证明责任分配是证据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理清证明责任及其分配,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理论界对于证明责任的概念与性质的认识有很大的分歧。只有在明确了证明责任的概念和性质以后,我们才能更合理的进行证明责任分配。特别是在刑事讼诉过程中,各诉讼主体有无证明责任,应该承担何种证明责任是理论界和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将对以上问题进行一一阐述。  相似文献   

5.
证明模式与诉讼模式相辅相成,诉讼模式的转型必然引起证明模式的变革。随着体现控辩双方合作、协商与合意的合作型刑事诉讼模式成为一种独立的制度形态,刑事证明模式也相应地呈现出契约取向。合作型刑事诉讼模式下的合意证明模式与对抗型刑事诉讼模式下的分立证明模式在证明路径上存在较大差异。合意证明模式充分体现了尊重当事人诉讼主体地位以及意思自治的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的精神,实现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动态平衡。  相似文献   

6.
论英国刑事证明责任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牟军 《现代法学》2000,(1):129-133
本文以英国刑事证明责任一般概念和刑事证明责任的两种类型为基础 ,对英国刑事证明责任的分配机制作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和评述。作者认为 ,英国刑事证明责任始终归于控诉一方 ,被告人在总体上不负证明责任。但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不具有普遍意义 ,在诉讼的特定阶段和某些特定案件中 ,被告人同样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 ,同时随着英国对犯罪控制和司法效率的重视 ,被告人的这一证明责任有进一步强化的趋势。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 一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以下简称“证明责任”)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它是由实质、客体、实现程序、接受者和主体等诸因素有机组合而成的。因此,要对“证明责任”有所认识,就必须首先队识这些因素。 (一) “证明责任”的实质。“证明责任”属于法律义务的范畴。和其他法律义务一样,反映了立法者的一定要求。为了使发生在过去且不能复现的案情为司法人员所确认,从而成为定案的“事实根据”,就只有借助证据去加以证明。为了保证证据的收集,法律对有关机关和个人规定了提出证据的责任。由此可见,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是搞清案情的有效保证。 (二) “证明责任”的客体。也就是人们利用证据去证明的目标或者对象。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客体是“诉讼主张”。所谓“诉讼主张”是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所  相似文献   

8.
在刑事诉讼中,由于诉讼阶段的不同,证明责任机理的存在,不同的证明对象等因素,决定了刑事证明标准在具体的适用过程中具有多元性和体系化的特征。下面,笔者就刑事证明标准的层次性问题进行探讨,以期有助于我国刑事证明标准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一、证明标准层次性表现之一———不同诉讼阶段适用不同证明标准(一)刑事证明标准阶段性的理论基础。一是刑事诉讼阶段论。所谓刑事诉讼阶段,是指刑事诉讼过程中,按顺序进行的相对独立而又互相联系的各个部分。对于刑事诉讼阶段的划分,主要基于以下因素的考虑:一定诉讼过程的直接任务、参加诉讼的…  相似文献   

9.
在将无罪推定原则作为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最基本原则的同时,我国还应当建立争点形成责任———疑点形成责任———疑点排除责任的证明责任分配体系。检察官争点形成责任是启动诉讼和被告疑点形成责任的逻辑前提,被告疑点形成责任是基于利益性和必要性而推进诉讼的动力,检察官最终的以排除合理怀疑为标准的疑点排除责任是定罪的根据。在无罪推定原则下有效地打击犯罪。刑事推定作为一种特殊的证明方式,可以减少控方一些不必要的举证,使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担尽可能合理。  相似文献   

10.
<正> 当事人主义是我们对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诉讼结构(或称诉讼模式)的一种概称。从哲学的角度看,诉讼结构是一种外在的形式,它也必然有其内在的规定性。不同的诉讼结构体现了不同的诉讼原则。因此,研究美国的刑事诉讼结构,是为了更好地研究美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和原则。一、当事人主义的含义及其由来当事人主义是指刑事审判活动依据控诉方和被告方的主张和举证而进行,法官(包括陪审团)处于居中公断地位的一种诉讼结构。在这种诉讼结构中,法庭的审判活动是以控诉、  相似文献   

11.
证明责任制度作为合理分配控辩双方责任的重要诉讼机制,发端于近代国家限制公共权力滥用,保障公民私权的诉讼理念.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究竟对辩护事由承担何种证明责任,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如何配置控辩双方证明责任,以及其在司法适用中有何种效果和作用等问题,殊值探讨.  相似文献   

12.
我国传统的刑事证明对象理论仅在“证据—证明”的简单逻辑关系中研究需要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且以自然事实划定证明对象范围,所以产生了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为了发挥证明对象的实质性功能,应当将刑事证明对象理论置于“要件事实—证明责任”的逻辑关系之中,在证明的起点以要件事实厘清证明对象的范围,在证明的终点将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紧密相连,如此方能消除证明对象范围的混乱,澄清对证明责任的误解,促进法官裁判路径的合理化。因此,证明对象包括犯罪构成要件事实、量刑要件事实、程序法要件事实、证据法要件事实,非要件事实并非证明对象。我国刑事诉讼中法官不受控辩双方诉讼主张的限制,因此诉讼主张与证明对象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偏离。证明责任是证明对象的归宿,对于各类证明对象,要由法律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举证便利、可能性、经济性、刑事政策等多种因素进行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明标准是针对证明对象的认知标准,所以不能将证明标准用于对自然事实的衡量。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证明责任制度,在我国刑法诉讼中具有重要地位.如果案例事实的真伪模糊,通过科学、有效的证明责任分配作用,为法官判案提供客观法则,从制度、程序、原则等多方面确保诉讼争端的合理解决,有效提升解决诉讼争端的高效性、公正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结合影响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相关因素,对完善刑事证明责任制度的有效途径进行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4.
证明标准是指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等待证事项的证明所必须达到的要求或程度。诉讼证明的结果是裁判认定事实的依据和适用法律的前提,证明标准如何确定,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面对的基本问题。证明标准既决定着案件处理的宽严程度,同时还为承担证明责任的诉讼主体卸除证明责任提供客观依据。刑事证明标准不仅关系  相似文献   

15.
英美法系的提出证据责任、说服责任和大陆法系的主观证明责任、客观证明责任,严格来说,存在区别不能简单等同。比较而言,前者更利于描述证明责任在诉讼程序中的运作状态。应以英美法系的证明责任分层理论为分析工具,比较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在英美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及日本的运行进程,以期对我国的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16.
刑事诉讼中的严格证明责任和民事诉讼中的高度盖然性原则都是关于诉讼证明标准的问题。在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通行的证明要求都是实事求是和客观真实,即事实上的真实,并没有按照不同的诉讼类别确立各自不同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证明标准。这不但与世界进步潮流相悖,而且这种设计也最终导致了我国司法在刑事审判领域的工具性角色和在民事审判领域的随意性色彩。如何正确把握  相似文献   

17.
张泽涛 《法商研究》2007,24(3):93-99
诉因制度既是英美法系国家对抗制诉讼模式的标志性特征,也是英美法系国家实行的起诉书一本主义一个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诉因制度要求起诉书的事实记载只能简明扼要地围绕犯罪构成要件而展开。我国现行的刑事起诉书的撰写方式存在诸多缺陷,具有浓厚的大陆法系国家强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色彩。虽然我国大多数学者主张借鉴起诉书一本主义来完善我国的诉讼模式,但大都忽视了诉因制度对于建构起诉书一本主义的重要意义。我们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时应该借鉴英美法系国家对抗制诉讼模式中的诉因制度,以弥补我国刑事起诉书撰写方式之缺陷。  相似文献   

18.
在诉讼证明理论上,有必要建立直观的诉讼证明观念图武,并可以将其区分为树状模式和丛林模式两种理想范型.运用这两种观念图式范型来对中国与西方法治国家的刑事证明进行实证分析,既可以帮助理解这两种范型的构造和运用原理,还可以使我们清晰看到:刑事证明存在着一些明显的比较法差异;基于诉讼证明的合理化需要,中国的刑事证明应当明确承认丛林模武证明观念图式和辅助证据的合法性,并重视对其运用的合理规范.  相似文献   

19.
王迎龙 《证据科学》2016,(4):459-470
司法精神病辩护是刑事辩护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世界范围内存在两种精神病辩护证明模式:职权式精神病审查模式与对抗式精神病辩护模式.我国目前的精神病辩护证明模式属于职权式精神病审查模式,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值得反思.司法精神病鉴定因涉及精神病医学、心理学、法学等诸多领域的专门知识而呈现复杂性,而科学、合理的诉讼证明程序可以抵消司法精神病鉴定中的消极因素.我国职权式精神病审查模式应当吸收对抗式精神病辩护模式中的合理因素,在权力配置上逐渐限缩职权机关的权力,赋予当事人更多的权利;在证明责任上由辩护方承担推进责任,由控诉方承担说服责任;在证明标准上建立司法精神病鉴定启动与精神病辩护二元化的证明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20.
论刑事证明标准层次性——从证明责任角度的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由于证明责任机理的存在 ,证明标准呈现出多元化和层次性。从证明责任的角度对刑事证明标准进行分析 ,不同证明责任承担主体、在不同的诉讼阶段、针对不同的证明对象履行证明责任所需达到的证明标准也不相同 ,具有层次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