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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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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家林 《现代法学》2008,30(3):20-29
我国两部刑法典都是客观主义性质的刑法典,1997年对1979年《刑法》的修正只是立法技术的提升,并不意味着刑法基本立场有重大的转变。刑法首先是行为规范,其次才是裁判规范。纯粹的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都无法说明我国刑法的基本性质,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考虑才符合我国刑法的基本立场。法益侵害说存在缺陷,应同时考虑规范违反说才能正确解释刑法规范的性质。  相似文献   

2.
目的解释的标准为刑法文本的目的,但在运用该解释方法时,并非以文本的制定者(立法者)立法时的意图为标准,而是以客观现实为出发点,探究和阐明内在于法律的意义和目的,以具有独立性的文本的客观目的为标准,即要摒弃主观主义和折衷主义的立场,确立客观主义的目的解释立场。  相似文献   

3.
总体上,应当以并合主义作为犯罪未遂认定和处罚中所应坚持的基本立场。在着手认定标准和犯罪未遂处罚依据的确定上,应坚持以形式的客观说为主、实质的客观说为辅;在犯罪未遂处罚原则的确定上,则应坚持以主观主义为主、兼顾客观主义。不可罚的不能犯是现实存在的,它不具有形式和实质上的犯罪特征,因而不是犯罪,不具有可罚性。  相似文献   

4.
与学派之争无关的主客观争议,有必要从刑法中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中予以剥离。刑法中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其意义可分为两个维度。第一维度的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涉及刑罚对象的争论,即刑罚的对象究竟是对法益的侵害还是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第二维度的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乃是在不法论意义上而言,即不法的成立是根据行为的客观面或是行为人的主观意思进行判断。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在我国刑法学中尚未真正展开,双方的论争缺乏针对性,且在概念的指涉与运用上充满混乱。就我国刑法的立场问题而言,有必要根据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的不同维度进行立场选择。在第一维度的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中,应采客观主义;在第二维度的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中,应采受客观主义严格约束的主观论,即一种以法益侵害为基础的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  相似文献   

5.
我国定罪中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以我国犯罪构成中的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为基本逻辑支撑点,是犯罪成立条件体系中所应遵循的原则。因此,其与在犯罪本质论层面上所出现的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之间无内在的逻辑关系,也不是对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之缺陷的扬弃。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是关于犯罪本质为何物的理论争论,因此不应在犯罪成立条件层面上对它们进行解读。定罪中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不是静态的要件之统一,而是定罪过程中复数主体间的共识。  相似文献   

6.
主客观统一是刑法理论与实践中的重要问题.而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却颇为混乱。本文从理论层面对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的基本概念、框架结构及矛盾关系进行分析、探讨。笔者认为。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的对立.是近代刑法理论发展的主要线索.同时也是当代刑法学研究的重要课题。刑法中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分歧,作为不同的思维方式.表露出犯罪与刑罚关系的内在矛盾.而作为两种互为补充的基本理论,则共同揭示了刑罚的社会功能。文章指出.刑法中的主客观统一,聚焦于刑事责任的基础如何确定。而刑罚预防与惩罚的功能.则服务于刑法的社会价值。  相似文献   

7.
8.
法律规范是以规定法律行为为内容的行为规范。法律规范以抽象的类型化的行为为基本内容,表现为一个抽象的行为模式,指引着人们行为的实施。同时,法律规范必然要与社会的具体事实相结合方能发挥其作为行为规范的作用。要将法律规范更好地与具体的事实相结合,就有必要对其作出说明和解释。由刑法不同于与其他部门法的基本属性决定,刑法解释在其观念和规则上具有相对的独特性。同刑法规范一样,刑法解释所涉及的往往是社会生活中较为重大的利益。不同的刑法解释立场会得出不同甚至是完全相反的结论。因而,对刑法解释基本立场的关注就显得格外重要。  相似文献   

9.
契约中的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始终贯彻契约法的发展史,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两者的地位并不相同,它们更多的从属于政治、经济等要求。两者不是相互排斥而是相互融合的关系。主要的民法典文本或契约法文本没有任何一个完全贯彻客观主义或主观主义。我国未来民法典也没有必要在两极之中选择一个,而是应当将两者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0.
在肯定定罪倾向客观主义的基础上,本文从刑罚的功能、法律机械主义、一般正义和个别正义之间的关系、刑事政策、人权保障等多方面着手,论证了量刑倾向主观主义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肯定量刑倾向主观主义之后,还从量刑情节、量刑程序、司法独立、法官素质等方面出发,阐述了我国的立法和司法活动应如何体现量刑倾向主观主义的理念。  相似文献   

11.
董邦俊 《现代法学》2015,(1):118-129
刑法解释的立场指导着刑法解释的方向,是刑法解释的最基本问题。客观主义解释主张从法的本意来解释刑法,而主观主义立场主张从立法者原意来解释刑法。因此法的本意的来源、存在基础以及其解释效果是应当为各界所关注的。从认知规律看,立法者的立法过程和解释者的解释过程都离不开理性的认识,在质疑立法者原意理性的同时,也不能忽视解释者对于法的本意探讨的理性。从表意学角度出发,解读立法者的原意、立法者的表意和法律文本的文义之间的关系,立法者的原意是三者中核心和本质的部分,是表达的出发点和依据。在刑法解释过程中,解释对象和解释者之间的融合是解释的一种必然现象,但这绝不是解释的一种应然方法。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这种现象的存在才要采取一定的方法来制约。在摒弃立法者原意的情况下,客观主义解释的立场是主观化的,而主观主义解释的立场是客观化的。所以,在刑法解释中应该遵循主观主义解释立场。  相似文献   

12.
论未遂犯的处罚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未遂犯的处罚范围是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也是各种刑法理论对立交锋最为鲜明的地方之一。由于中外刑法规定上的差异 ,难以用国外的或者现有的理论对我国刑法中的未遂犯的处罚范围进行说明。当务之急是对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的若干经验进行总结 ,将未遂犯的处罚范围具体化。  相似文献   

13.
私权模式的法律救济机制适配于对传统言语暴力的处理。网络暴力不应定位为个体之间的侵害,而应解读为社会系统性力量对个体施加的权利侵害,这使得网络暴力表现出不同于传统言语暴力的特性。私权模式的法律救济机制已然丧失现实基础,与网络暴力的治理需要之间存在脱节的问题。有必要在以“国家—社会—个人”三元结构为基础的法律体系中来考虑对网络暴力的应对。个人在面临社会性压制时仰赖公权力的保护,故而网络暴力涉及的是国家的积极保护义务。需要采取以公力救济为主导的法律机制,适用以事前规制为中心的风险规制法模式,并适度扩张刑法的介入范围。在刑法领域,立法层面需要考虑出台反网络暴力的领域法,并对侮辱罪、诽谤罪的刑法规定做出修正,司法层面需要采取功能主义立场,并将这种立场贯彻于具体的法教义学问题之中。  相似文献   

14.
主观主义与我国刑法具体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主观主义作为西方刑法发展史上的重要思想,在我国的地位和作用并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可.本文重点论述了主观主义与我国刑法重要制度如正当防卫、犯罪未遂以及共同犯罪的联系,最后文章建议在中国刑法中应正确界定主观主义的地位.  相似文献   

15.
“犯罪人格”自提出后,因其丰富的内涵而为犯罪学理论所推崇,并成为指导犯罪学具体问题研究的工具。犯罪人格是犯罪人的反社会性格,既具有社会性,也具有生物性。在对犯罪人分类时,应坚持人格分类标准,可将犯罪人分为真正犯罪人、亚犯罪人、临时犯罪人。  相似文献   

16.
犯罪人分类标准新探--以犯罪人格为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孙昌军  凌辉 《犯罪研究》2005,(2):2-6,19
在犯罪人分类的标准选择上一直存在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之争,但是单纯的客观主义标准或主观主义标准无法对犯罪人进行科学的分类."犯罪人格"的概念因为其丰富的内涵,能够成为划分犯罪人的科学标准.建立以"人格"为标准的犯罪学分类理论,应当成为犯罪学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7.
郭泽强 《法学》2005,(5):91-96
刑事立法中的某些技术问题的变化与刑法客观主义或主观主义的立场本身并无直接联系。我国刑法中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与主观主义存在非常密切的联系。  相似文献   

18.
中国刑法中的社会危害性概念应当通过一系列原则的限定而达到具体化和明确化。作为刑法上的概念应当脱离国家哲学的影响保持其规范性。社会危害性是基于宪法和法律对行为所进行的负价值评价。基于客观主义的刑法立场,该价值评价的对象原则上限于行为对他人直接造成的危害结果。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是对社会危害性之量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我国行政法不具有规范私人承担行政任务的功能。德国和法国都将私人承担行政任务纳入了行政法的规范,但两国基于不同的法哲学立场采取了不同的规范模式。比较德国主观主义模式和法国客观主义模式,综合考虑两种模式的功能完善程度和对我国的适应程度,我国应选择在安定性和合目的性之间予以调和的相对主义模式。  相似文献   

20.
客观主义从人的共同理性、人格同一性出发 ,以行为为中心 ,注重行为客观社会危害的犯罪评价 ;主观主义从人的超越理性、人格特殊性出发 ,以行为人为中心 ,强调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的犯罪评价。 1 9世纪以来 ,主观主义、客观主义由对立走向折衷、调和以至统一 ,形成了折衷主义。刑法典与司法运作折射着其背后的理论蕴含。在当代刑法中 ,量刑不仅要依据行为、实害、故意、过失 ,而且需考虑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 ,此为量刑之折衷 ;人身危险性从两个角度介入定罪 ,是为定罪之折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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