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2.
3.
当前,腐败犯罪越来越多的通过变换受贿的时间、空间来逃避风险。本文在学者对离职后受贿己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无事先约定离职后收受财物行为的定性作粗浅探讨,以期能对受贿罪的理论研究尽微薄之力。 相似文献
4.
5.
外国(地区)公司代表受贿能否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问题,是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个有争议的新问题。刑法第163条对于“公司、企业”的范围未作明确规定,司法解释也从未涉及过这个问题。我们认为,对刑法第163条所规定的公司、企业应当作广义的理解,不仅仅是指中国的公司、企业,而且包括外国(地区)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而外国(地区)公司常驻代表机构就其属性来讲,它是外国(地区)公司分支机构的一种形式,故应当将其列入公司、企业的范畴。 一、从我国公司法的专门规定来看,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已经纳入其调整范围 我国公司法在第九章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作了专门规定。首先,从其法定含义来看,《公司法》第199条第1款规定:“外国公司依照本法规定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是指外国公司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经我国政府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或办事机构。第二,从其法律地位来看,《公司法》第203条规定:“外国公司属于外国法人,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可见,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本身并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其从属于外国公司,是外国公司的组成部分,与外国公司的关系相 相似文献
6.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甲被逮捕前是某派出所下属的保安公司工作人员,其在担任派出所所长期间,因工作上的关系,与某动拆迁公司总经理乙结识并形成所谓朋友关系.这种关系在甲不再担任所长之后至案发之时仍维持了近五年。某日,甲受在银行工作的儿子之托,鼓动乙将动拆迁公司的公款1亿元存入某银行。 相似文献
7.
论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客观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7年刑法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修订影响了对该罪内涵意义的理解 ,特别是需要重新考察其客观要件。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既侵犯了公司、企业经营活动的公正竞争交易秩序 ,又侵犯了公司、企业工作人员的廉洁性。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为他人谋取利益 ,或者在经济往来中 ,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归个人所有 ,数额较大的行为 相似文献
8.
9.
海南省人事劳动厅按照省政府安排,为改善和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拨出专款为他们增加离退休金。这本是政府关心离退休职工生活之举,有人却趁机以权谋私,以种种借口克扣离退休金。 相似文献
10.
本文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定义进行了重新界定 ,建议明确其主体为公司、企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对刑法典第 16 3条第 3款、第 184条第 2款进行了价值分析 ,认为该条款不符合刑法简洁性原则 ;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本罪的客观要件 ;并认为本罪仅规定“数额较大”而未规定具体数额标准符合模糊性理论和我国的国情 ;最后就本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
2003年3月,朱镕基正式从国务院总理职位退休。退休后,朱镕基深居简出,异常低调,大多时间闭门谢客在家读书,不再于公众场合露面。他最大的原则,就是不谈工作。他明确表示,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他甚至还常以“一介草民”幽默自称。 相似文献
12.
【裁判要旨】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收受贿赂后是否用于公务接待,系受贿后对赃款的处理,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案号一审:(2010)甬奉刑初字第425号【案情】公诉机关:奉化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徐朕良,系奉化市溪口镇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工作人员。被告人徐朕良在奉化市溪口镇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工作管理农林公路工程期间,利用职务便 相似文献
13.
编辑同志:我是一名工程师,不久前退休。上个月,一家公司聘请我到该公司工作,月工资4200元。这个月我在领工资时发现,公司代扣了我21元的个人所得税。请问,公司代我扣缴个人所得税是否合法?读者梁本松梁本松同志:《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 相似文献
14.
15.
16.
17.
18.
未经讨论和汇报财政所所长借贷出的30万元资金打了水漂
位于黄海之滨的江苏省海安县老坝港镇是海安县唯一的沿海乡镇,一条不足8公里的海岸线创造了多个全国第一;紫菜生产规模全国第一,渔网织机年销售全国第一,鳗鱼养殖全国第一,河豚鱼养殖全国第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