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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正>粤人社规〔2022〕2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为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有关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调整2022年度我省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
<正>京人社毕发〔2022〕41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41号)和《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2号)精神,在继续实施《关于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2〕20号)的基础上,现就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正>苏人社规〔2023〕2号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修订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11月22日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4.
《四川政报》2022,(16):33-39
<正>川文旅发〔2022〕41号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现将《四川省艺术系列动漫游戏设计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2022年6月15日四川省艺术系列动漫游戏设计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省艺术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加强艺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8〕1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相似文献   

5.
《四川政报》2022,(16):22-27
<正>川教〔2022〕56号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现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6月29日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规〔2022〕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6.
《四川政报》2023,(11):13-25
<正>川建行规〔2023〕3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现将《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2023年4月23日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省职称改革,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相似文献   

7.
《四川政报》2022,(24):20-26
<正>川经信规〔2022〕6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现将《四川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2022年10月17日四川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省职称改革,加快推进经济专业领域急需紧缺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相似文献   

8.
《四川政报》2023,(4):83-99
<正>川医保发〔2022〕6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21〕9号)、《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等文件精神,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正>京人社发〔2022〕3号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  相似文献   

10.
《四川政报》2022,(21):39-43
<正>川医保规〔2022〕14号省本级各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85号),切实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工作,现将《四川省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1.
《四川政报》2023,(12):32-34
<正>川林规发〔2023〕2号各市(州)林草主管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2〕25号)精神,规范我省林草中药材种植(养殖)示范基地认定和管理工作,推动全省林草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省林草局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制订了《四川省林草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2.
《四川政报》2022,(12):7-8
<正>川办发〔2022〕5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首批制造强市试点和特色优势产业试点名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扎实开展工作。各试点城市要按照《四川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制造强省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川制强省办〔2022〕5号)有关要求,聚焦“六个一”重点任务,对照申报的试点方案,  相似文献   

13.
<正>甬人社发〔2014〕169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定点机构: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规范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381号)要求,决定对我市原执行的工伤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限额标准进行调整和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见附件)。今后,按照人社部《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结合我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工作开展情况、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适时增加配置项  相似文献   

14.
《四川政报》2023,(8):14-17
<正>川科政〔2023〕1号各市(州)科技局,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为深入贯彻科技部《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国科发农〔2016〕210号)、科技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科发农〔2020〕192号)、科技部《“十四五”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规划》(国科发农〔2022〕158号)、《关于扎实推进科技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国科发农〔2021〕368号),全面落实科技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乡村振兴农业科技行动的意见》(川科农〔2021〕9号)、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抓实新时期科技特派团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川科农〔2022〕14号)等文件精神,动员和鼓励农业科技园区、  相似文献   

15.
《贵州政报》2022,(11):42-43
<正>黔人社发〔2022〕20号各市(自治州)、各县(市、区、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精神,为更好地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四川政报》2022,(15):23-28
<正>川财规〔2022〕8号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省级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川委厅〔2022〕5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引导、规范和监督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17.
<正>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文件辽人社发〔2023〕16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增强企业活力,稳定就业大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2〕31号),  相似文献   

18.
《湖北政报》2023,(2):15-18
<正>鄂人社函〔2022〕23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等11部门关于深入实施“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3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返乡创业示范县认定办法><湖北省返乡创业示范园认定办法><湖北省返乡创业示范项目认定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22〕2号)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19.
<正>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文件辽人社发〔2022〕19号各市人民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辽政发〔2022〕15号),在落实特困行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相似文献   

20.
《四川政报》2022,(16):31-32
<正>川建行规〔2022〕5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构建住宅工程质量社会共治格局,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要求,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现就全面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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