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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考察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常常会在律令法典和司法实践中发现某些对女性减轻处罚或宽松优待的规定和做法,有人将这种对女性的"照顾"完全归因于统治者受儒家思想影响而实行的"仁政"和"矜恤"政策,甚至认为这是法律对女性这一弱势群体权益的特殊保护。本文试图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对中国古代法律中对女性的种种"照顾"进行全面的审视和甄别,以挖掘法律规定表象背后隐藏着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思想文化方面的内在原因。其实这些"照顾"不仅与儒家思想的影响有关,更反映了女性在古代中国农业生产、特别是人口再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她们在家族中的从属地位。  相似文献   

2.
朝克图 《前沿》2007,(2):109-111
德国的刑事羁押制度在保障刑事程序正当运行及保护犯罪嫌疑人权益、防止不当羁押方面保持了比较合理而理性的平衡,并对刑事羁押之目的、功能、司法审查及司法救济等方面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法律制度。本文重点对德国的刑事羁押制度进行了介绍与评议,并提出了在中国建立对审前羁押的程序性控制机制的设想。  相似文献   

3.
彭程  于通 《长白学刊》2013,(2):91-95
《中国青年报》2012年7月25日报道了"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揭开了女性就业歧视这一带有普遍性的严重社会问题。女性平等就业权法律保护面临着现实困境,进行女性平等就业权的立法保护非常必要。需要对女性就业权法律制度进行立法、行政和司法等方面的完善,以真正保护女性的平等就业权。  相似文献   

4.
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问题近来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公众的疑问在于:她们应该在什么时候退休?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是怎样规定的?本文正是从这个角度对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进行了解读,分析了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劳动权利被侵犯的行政和司法原因,同时指出消除对妇女的一切形式歧视是中国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共同职责.  相似文献   

5.
通过分析《盟水斋存牍》相关案例,从女性作为女儿、女性作为妻子两个方面对明末广东的女性家庭财产权实际状况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在实际生活中,法律原理与实定法律及法律习惯存在着不一致,女性拥有比法律规定的更多的家庭财产权。这一现象的造成,是由于明末广东产生资本主义萌芽,地方官府案件处理更贴近于民间惯行;另外明朝宋明理学盛行,为了巩固贞洁的重要性,在司法实践中扩大了烈女的继承权。两者综合使女性在家庭财产权方面的地位有了很大提高。  相似文献   

6.
司法审查的直接理论根据源自主张宪法高于一切法律和政府法令的宪政主义 ,司法审查学说不仅要求法院以宪法为准审查一切法律 ,而且亦将政府行政部门纳入审查的范围 ,法院有权以政府行为不符合宪法而宣布其无效。司法审查制度在法治现代化的国家已经成为制约各级行政和立法部门行为合宪性的重要制度。战后世界的一大变化是这种司法审查制度向四方扩散推广 ,不仅战败的日本、意大利和德国(西部 ) ,而且一系列新兴国家和地区均改采此一制度。中国在推翻帝制建立民国之时 ,孙中山先生便提出由司法院和监察院行使司法审查和监督权 ,并在立宪过程…  相似文献   

7.
王媛媛 《求索》2013,(9):188-190
司法活动是一个价值判断过程,具有抽象性,因为法律并不会为争议提供唯一解决方案,法官必须在社会情理场与媒体监督场两大维度下,依据一定方法对法律规范加以解释和适用,恪守法官的内心独立,保障社会公正。德国基本法97条是法官实质独立和身份独立的宪法保障,法官的内心独立也被看作是法治国的基本原则.援引97条解读法官的内心独立是德国学界的基本共识。面对来自社会情理场和媒体监督场的影响,德国法强调法官遵从法律的义务,在遴选环节注重考察法官候选人的人格与个性.并赋予法官内心独立以宪法职责,以保证法官面对各种干扰时保持内心独立。我国保障法官审判独立和身份独立的各项制度还亟待完善。德国的经验对我国法官制度的建设有着重要启示。  相似文献   

8.
立法性质的保全制度突破了司法的对人效力,具有立法的对世效力,旨在保护公民权利免受侵害,美国和德国的法律对立法性质保全制度的要件、程序均作出了具体规定。我国有必要在法律规范备案审查中引进立法性质的保全制度,以更好的实现对公民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当今全球经济走向一体化,在法律领域内表现为两大法系日益走向融合。就判例制度而言,我们可以看到大陆法系的德国建立了事实上的判例制度。判例制度适应了德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并且促进了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应当借鉴德国的判例制度,通过司法解释赋予判例事实上的效力、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业务进行分工等方式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以满足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中持续增长的对法律的需求。  相似文献   

10.
司法伦理是社会对司法工作者在法律适用过程中行为具有应然意义的规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保障。法律适用的现状呼唤着司法伦理,坚持法律信仰,唯法律是从是司法伦理建设之途径。  相似文献   

11.
丁延松 《青年论坛》2007,(6):108-112
性自由权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组成部分,应当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我国立法与司法在性权利保护方面却表现失衡.对于以女性为对象的性侵犯行为,立法将其作为犯罪进行了比较完备的规定,司法上也比较重视,可以说,女性性权利的立法与司法保护是比较完备的.而针对男性的性侵犯行为,虽然在社会上不断涌现,并且也产生了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我国立法仍然关注不够,对男性性权利的保护存在着立法上的空白和司法上的真空.这就需要从立法层面加强研究,以改变这种局面.  相似文献   

12.
实践总能为反思法律制度提供新鲜血液,盗车杀婴的周喜军有自首情节仍在一审中被判死刑,再次为检讨民意与司法的关系提供了契机。"引导民意"的口号最终导致法官的独白式判决,不能实质解决问题。德国哈贝马斯的"法律商谈论"用交往理性代替技术理性,将司法判决的合法性建立在主体间理性交往之上,有利于死刑案件的判决而且能兼顾合法性与民意支持,对协调民意与司法的关系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孟欣然 《求索》2014,(12):149-154
审判独立是传统法治之基石与基本原则,近年来,随着一系列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出现,司法与民意的关系日趋强化,舆论监督法院、司法吸纳民意已然成为一项公共话语。于是,对于民意是否会损害审判独立问题之回答也变得更加复杂,审判独立在传统法治框架下也似乎难以获得解释与说明。对于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什么样的司法模式才契合行政、司法、公众等各方之公意,能动司法于是提了出来。然而,法律知识和法律教育的结构化使得法官把法律解释单纯地看作是发现法律真理的一种方法;而司法场域的权力结构关系却使法官将法律解释看作是一种策略性的机会选择。这就使能动司法加大了司法识别难度,可能对审判独立造成损害。为此,还需在能动司法模式下施以相关审判独立保障机制,以抵御政治力量或舆论媒介对审判独立的过分干预。  相似文献   

14.
一套真正的近代意义的统一的英国法律体系出现是在诺曼征服之后 ,诺曼实行了中央集权制 ,司法审判权统一。亨利二世的重大司法改革也进一步确立了司法审判的中央集权制 ,使司法专业化 ,普通法初具规模。衡平法是一套有别于普通法的独立的法律规范和司法体系 ,它主要作为普通法的一种补充制度而被运用。自由大宪章在英国甚至世界宪政史上位尊历史基石 ,它和早期英国议会制度有力地推动了英国法治的形成、确立和发展。法学家较早地形成与早期英国法律制度的发展不无关系 ,他们的政治哲学态度和思维方式对其后形成一个法治社会具有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15.
崔令之 《湖湘论坛》2001,14(3):56-57
司法是法律实施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人们权利得以救济的最后屏障。不论何种纠纷,人们诉诸司法机关,目的就是要寻求一种公正的裁判。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司法制度建设历经波折,司法公正问题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地方相当严重,影响了法律的权威。为此有必要进行司法体制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一、改革司法体制是司法公正的关键 在法治社会,法律要实现其社会功能,就要建立合理的体制和运行机制。而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诞生于计划经济时期,带有浓厚的行…  相似文献   

16.
法律追求社会的公平公正,而司法作为实现正义的具体活动,司法的公正更是影响到法律价值的实现,是社会成员的希冀所在。现今中国影响司法公正的主要因素是腐败问题,有人对此提出应效仿新加坡等国推行"高薪养廉"政策,理由是目前国内法官待遇普遍偏低,生活清贫,导致心理失衡,进而催生腐败行为。上海作为全国首批6个司法改革试点省市之一,在提高法官待遇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为全国范围的司法改革提供了参考,  相似文献   

17.
法律是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而司法的运行则是塑造民族精神的重要方式。由于“义”长期以来发挥着中华民族判断行为合理与否的作用,因此尽管传统法律中的“义绝”从立法上看只关涉婚姻关系,但“义绝”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却大大超出婚姻关系并形成了“身份-道德/法律规范”的混合逻辑。其中“身份-法律规范”的逻辑与现代法治之精神相悖,但“身份-道德规范”的逻辑却依然存在于现代社会并影响着司法实践。透过个案可以看到,在机械适用法律规范将有违民族精神时,现代司法者同样可以凭借“义”的“身份-道德规范”逻辑判断当事人行为的合理性,并通过司法技术的运用实现裁判的合理性建构,最终使得个案与法律所内含的民族精神相一致。  相似文献   

18.
德国没有专门的"立法权"。德国的立法体系,只能从它的现行宪法——基本法的规定中,以及通行的有关法律理论中加以归纳探讨。作为一个西方式民主法治的联邦制国家,其法治的内容,主要包括权力分立、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国家行为受司法审查以及基本权利保障等等,意在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用以规范国家行为,使之程式化、公开化和受到有效监督。德国宪法——基本法第20条规定:"(1)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是民主的、社会的联邦国家。(2)全部国家权力来自人民。它由人民通过选举和投票行使并且通过专门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行使。(3)立法应受与宪法相符之制度的约束,行政和司法应受法律和正义的约束。……"从这一规定以及从基本法第80条关于政  相似文献   

19.
司法下乡主要指的是国家的法律元素和资源能够有效地在乡村社会中发挥作用。在法律运作实践中,受乡村社会人文空间、当前国家行政与司法逻辑交叉、基层司法机构法律资源不足等条件限制,司法独立与司法改革在乡村社会中出现一系列困境。文章主要提出通过司法权力运作空间一体化、改革司法机构运行制度、司法资源下乡等路径来推动当前的司法改革进程,以促进乡村社会中的法律运行更加科学有效。  相似文献   

20.
政党与司法的关系是任何实行政党政治与法治的国家都需要面对的问题.在西方国家,司法表面上保持对政党的独立性,实际上却受政党政治的影响.中国的政党制度和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一方面,决定了司法对参政党的相对独立性;另一方面,参政党在我国政党制度和宪法法律框架内,也对司法发挥着影响.要从继续保持司法对于参政党的相对独立性和更好地发挥参政党对司法合法合理的影响这两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参政党与司法关系的科学化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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