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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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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在两大法系国家已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的合同法对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的规定存在着漏洞,应学习其他国家相关规定的长处,完善对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的规定。一方面应该在合同法内直接明确规定第三人的直接请求给付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应该对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相关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2.
第三人制度设置的目的是法院将两个有牵连的诉合并审理,其追求的目的是维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和减少诉讼成本.本文从我国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的特点入手,阐述了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诈害防止功能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弥补合同相对缺陷的功能.对我国现行立法关于第三人制度存在的缺陷以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对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进行分解和重构的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3.
第三人制度设置的目的是法院将两个有牵连的诉合并审理,其追求的目的是维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和减少诉讼成本。本文从我国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的特点入手,阐述了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诈害防止功能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弥补合同相对缺陷的功能。对我国现行立法关于第三人制度存在的缺陷以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对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进行分解和重构的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4.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已不能充分满足社会实践的发展要求,有必要在理解、巩固第三人制度的基础上,吸收先进国家有关第三人规定的经验,科学设计,不断完善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文章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第三人的法定分类,分别对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进行了论述,以期丰富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  相似文献   

5.
张婧  顾长河 《岭南学刊》2018,(6):127-132
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不同于一般合同之处在于其具有对特定第三人的效力,依此可形成较为独特的法律关系结构。社会实践,尤其是现代商业实践对此结构存在强烈的制度诉求。目前,我国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只存在于保险、运输等具体的法规当中,其一般规范仍处于缺失状态。学术界对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一般规范立法存在广泛共识。对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立法建构提出建议,对民法典中合同法的立法完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6.
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性质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三人直接请求权并不是一种新型的独立权利,它在强制责任保险中是一种损害赔偿请求权,在任意责任保险中则属于保险给付请求权。作为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或者合同履行请求权的一种,它们又属于债权请求权以及救济性请求权的范畴。  相似文献   

7.
我国《合同法》没有规定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为充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充分遵从意思自治原则,我国《合同法》应当在合同效力一章中明确规定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贯彻保护第三人利益与贯彻意思自治原则之间的平衡之立法宗旨,规定第三人享有给付受领权、给付请求权、债权保护请求权以及受领给付的义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只能在第三人未明确作出接受合同约定的权利之前变更合同以及可以在合同谈判时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等内容。立法体例上采用潘德克顿式,以便与我国未来民法典衔接。  相似文献   

8.
在德国民法中,第三人欺诈属于意思表示错误的范畴,而我国对意思表示错误没有统一规定,两者在处理意思表示错误与第三人欺诈的关系时存在差异。第三人欺诈的目的各不相同,或为了自己的利益,或为了受领人的利益,或是基于其他目的而实施欺诈,其恶意程度的差异、救济方式的不同将对第三人欺诈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要对第三人欺诈中第三人范围做出一定的限制,代理人、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利害关系人能否成为第三人值得探讨。以可撤销法律行为的视角,从理论上研究第三人欺诈合同的效力,并在此基础上理清第三人欺诈制度与重大误解和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等的关系,对理论和实务具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9.
第三人侵害合同债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妨害合同债权实现,造成债权人遭受财产利益损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的行为,这种行为应受侵权法调整。其构成要件,要以存在合法的合同债权为前提,第三人主现上必须为故意,行为必须具有不法性且已造成实际的债权损害。合同法调整第三人侵害合同债权存在缺陷,我们应借制定民法典的契机尽快建立较完善的第三人侵害合同债权的侵权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0.
邓佑文 《理论月刊》2002,(9):50-50,57
第三人侵害合同债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妨害合同债权实现,造成债权人遭受财产利益损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的行为,这种行为应受侵权法调整。其构成要件,要以存在合法的合同债权为前提,第三人主观上必须为故意,行为必须具有不法性且已造成实际的债权损害。合同法调整第三人侵害合同债权存在缺陷,我们应借制定民法典的契机尽快建立较完善的第三人侵害合同债权的侵权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1.
马楠  王荣华 《求索》2013,(3):197-199
责任保险第三人请求权制度的确立与运行,关乎受侵害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却面临着法理基础和立法实践两方面的障碍。我国的责任保险第三人请求权制度应以优先保护第三人利益为理论取向,在法理基础方面,通过对理论的解析超越合同相对性原理的束缚;在立法实践方面,则应针对所附条件过多、规定内容模糊、配套机制缺位等问题,围绕修正既存规定、建立预付保险金制度、加强配套机制保障等方面实现立法的进步。只有将责任保险制度保护第三人利益的应然功能贯彻始终,才能实现责任保险第三人请求权的立法初衷。  相似文献   

12.
魏建文 《求索》2008,(11):152-153
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人之债务,将担保标的物之权利移转于担保权人,于债务清偿后,标的物应返还于债务人或第三人,债务不履行时,担保权人得就该标的物受偿之非典型担保。本文通过对让与担保的性质及对第三人的效力之考察,关注我国房地产市场已初具让与担保雏形之“按揭”形式,为此建议应将按揭正名为让与担保:  相似文献   

13.
传统侵权法认为债权作为一种相对权不能作为侵权行为的客体。但随着债权不可侵性理论的提出和发展,西方国家逐渐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通过判例和立法确认了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我国应尽快建立完整的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使得现实生活中大量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行为得到有效规制,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相似文献   

14.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行政诉讼中的一方当事人,在目前我国行政诉讼举证责任主要由被告承担分配的情况下,不同的第三人在诉讼中承担何种相应的举证责任以及在举证规则和时间上与其他当事人有何种的区别,我国法律没有做出一个明确的规定,而第三人在诉讼中的作用尤其是他的举证责任又是不可忽视的。因此,本文就第三人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作了一些探索,以求对我国行政诉讼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5.
钟奇江 《求索》2006,(4):110-112
债权本身具有不可侵性,这在两大法系已成定论。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是平衡合同相对性与债权不可侵性之间矛盾的价值准则,也是第三人侵害债权的理论基石。我国应借鉴域外立法、学说与判例规则,构建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明确界定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救济的具体形式,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紧急避险是一种合法行为,但该行为对无辜第三人造成了客观上的侵害,无辜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根据社会连带义务理论,紧急避险行为具有合法性,但人们所承诺的连带义务是有限度的。从无辜第三人自身的立场来看,紧急避险人的避险行为是针对第三人的"不法"行为,无辜第三人因此有防卫权利。同时,第三人防卫权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正当防卫,这种防卫权是有限度和有区分的。针对财产法益的侵害,第三人有更高的容忍义务,而针对人身法益的侵害,第三人可以进行有限度的防卫。  相似文献   

17.
现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制度立法意图含糊,不利于民事诉讼实践及当事人合法 权益的保护。应明确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程序价值只是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将既 有的无独立请求第三人分解,建立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体资格异议制度和第三人对管辖权的 异议制度,完善判决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则,建立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8.
孙持明 《前沿》2007,(11):140-143
第三人承诺清偿的效力应依第三人承诺清偿的行为性质而定。而第三人承诺清偿的行为性质并不能一概而论,应该区分第三人承诺的对象即是向债权人承诺还是向债务人承诺,然后再根据第三人承诺的内容来进行认定。而第三人承诺清偿的效力同样应该以此为区分来识别。我国应在未来的民法典的债法编中应对第三人承诺清偿现象加以明确规定和细化。  相似文献   

19.
周立胜 《求索》2010,(6):152-154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可能因国际商事合同利益的继受、义务的承担、第三方受益而对非签约方第三人产生法律效力,也可因适用禁反言原则、刺破公司的面纱理论而对非签约方第三人产生法律效力,还可因合并仲裁而对非签约方第三人产生法律效力。在决定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对第三人的效力时,还应考虑"管辖权自决"原则、准据法及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因素。  相似文献   

20.
陈春 《前沿》2011,(2):113-115
近年来,第三人(间接受害人)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在我国越来越多地涌现。对此类案件,受理法院在处理结果上有很大不同,包括是否支持其赔偿请求以及损害赔偿范围上,都存在很多争议。学术界也分歧颇多。文章尝试从社会学角度,对第三人精神损害赔偿的社会限制因素进行了批判分析,认为:第三人精神损害赔偿的制度正当性问题,无论从表层技术原因还是从深层社会原因来看,完全、武断地对此予以否决,至少是有欠公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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