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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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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证证明”一词有两种词性,动词词性的“公证证明”是指“公证人在当事人的参加下,运用证据查明有关公证事项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的一种非诉讼活动”,即公证行为。名词词性的公证证明“是指公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所掌握的证据,证明既存的或正在发生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而依法出1具的公证文书”,即公证书。由于公证行为以公证书为其表现载体,公证书的效力也就是公证行为的效力。  相似文献   

2.
公证书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进行审查后,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文书.公证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具有法定效力.具体而言,我国的公证书具有三种法定效力:一是证据效力,即公证书在法律上能够直接证明公证书所确认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是真实的、合法的.二是强制执行效力,即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无疑义的债权文书可赋予与人民法院判决书、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一样的执行效力,也就是说公证机构出具的执行证书可以直接成为强制执行的法定依据.  相似文献   

3.
公证书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进行审查后,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文书。涉外公证书是公证机构对发生在国内的法律行为及有关法律意义的文件或事实向国外出具的公证文书.用以证明当事人的身份和有关事实情况。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和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  相似文献   

4.
段伟 《中国公证》2013,(7):12-16
公证因各种原因被人民法院或公证机构撤销后,原被证明的文书(法律行为)是无效、有效还是效力待定?公证书(公证证词)是否与被证文书可以在法律效力上截然分开?公证是不是对私文书的再证明?换句话说,作为公文书的公证书是否可以转化为私文书?公证程序与公证书效力、被证文书效力的关系如何?本文将围绕上述问题进行分析解读.  相似文献   

5.
我国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一般说来,公证证明具有三方面的效力:一是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公证书具有法律上的证明力,这种证明力具有普遍性和合  相似文献   

6.
一、公证证明标准提出的意义公证本质上是一种证明活动。《公证法》第二条对于公证所下的定义为: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的证明对象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目的是要对证明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加以证明。那么,如何保证证明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公证机构出具一份公证书的依据又是什么?公证活动既然是一种证明活动,事实上是公证人员依据法定程序,通过收集证据材料,对证明对象的一种认识和判断。这里证…  相似文献   

7.
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并按照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和要求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文书。它是司法文书的一种。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书证,公证书的效力在司法活动中是其它任何书证所无法代替和比拟的,是具有权威性的特殊证据。由于公证书的特殊性,公证管理部门历来十分重视公证文书的规范化问题。早在1956年,司法部就在总结各地公证文书制作经验的基础上,第一次制定了统一的公证文书格式。此后,为了规范公证活动,保证公证质量,司法部于1981年颁行了《公证书试行格式》,促进…  相似文献   

8.
公证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公证公证的对象是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公证的目的是为了使公证的事项发生法律效力。所谓涉外公证是指在公证中当事人或公证的对象或文书的使用地中含有一个或更多的外国因素;换句话说,是指对法律行为及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因内容、当事人或使用涉及外国或外国人而依法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行为。本文对我国涉外公证的原则、管辖、范围、申请、受理、公证书的出具、效力、认证等内容都作了较为详细的阐述。  相似文献   

9.
我国最早的公证机构——宋书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证,是一种证明活动,是对法律行为或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进行证明,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公证机构是代表国家行使公证权的职能机构。据考证,我国最早的公证机构出现在宋代,叫做书铺。宋代当时有两种职能不同的书铺:一种专以刊出售卖为主,这种书铺也叫“书籍铺”、“书肆”、“书场”,宋以前已有之。另一种专承办各种公证事务,是宋代出现的新事物。宋代公证书铺的职能有以下几方面:  相似文献   

10.
要素式公证文书自2001年在全国实行。截至目前.共有六类公证文书采用要素式公证书格式制作。 一、目前要素式公证文书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司法部颁发的要素式公证书格式的规定.要素式公证书由首部、证词内容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其中的证词内容就是要素部分.这不仅要求公证员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操作技能.而且必须具备一定的写作水平。实践中常常出现以下问题:  相似文献   

11.
一、从公证角度看公证书的要素的界定(一)公证与公证书的关系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是一种动态的行为过程.包括公证员对当事人申办事项的审查核实过程和公证员适当运用法律法规得出公证结论的过程。这一行为过程是抽象的、动态的.必须通过一定的具体形式加以固定才能表达出来并示之于第三人.发挥公证的证明效力,  相似文献   

12.
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并按照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和要求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文书。它是司法文书的一种。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书证,公证书的效力在司法活动中是其它任何书证所无法代替和比拟的,是具有权威性的特殊证据。  相似文献   

13.
公证文书有法律意义吗?来信我是一个退休教师。请问:县市级公证处所出具的文书(包括公证书、补充公证书、复函等)是不是都属于依法证明的法律行为,即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是否都具有法律效力?其他国家机关、执法机关是否都应该承认该法律文书的合法性?这些机构能否变...  相似文献   

14.
一、公证执业常见风险及其表现 (一)真实性风险 公证书证明对象的真实性是公证书的灵魂.真实性包括:申办公证当事人身份的真实性、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证明对象即法律事实、法律行为和法律文字的真实性、若真实性没有保证则公证书基本的效力--证据效力就会缺失,这是公证执业过程中最容易出现的风险,也是导致公证书被相反证据推翻,公证效力丧失的最主要原因,公证真实性风险主要有:  相似文献   

15.
刘春竹 《中国公证》2005,(11):41-44
一、正确认识公证活动的本质特征 (一)公证活动的性质具有特殊性 在我国,公证被定义为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即公证机构享有被法律所授予的具有准司法性质的证明权,可代表国家对外出具公证文件,对某类文书、某个法律行为、某项法律事实是否具备真实性和合法性给出恰当的法律结论,并使之产生不同于任何私证或其他非专业性证据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6.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常常会碰到所谓"一事一证"的困扰.比如,申请人因同一个法律关系要向不同的对象送达一些文书,送达行为在邮局同时完成,我们在为其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时,是针对不同的对象分别编号出具几份公证书,还是笼统地出具一份公证书证明这几个邮寄行为?又比如申请人在大陆生病住院,要到台湾申报保险,需要将医院出具的许多收费票据做成公证书,我们是将票据逐一分开证明,还是将所有票据的复印件附于一份公证书中,只出具一个公证编号呢?  相似文献   

17.
刘颖 《中国司法》2002,(1):49-50
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撤销公证书,公证机构应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答复①。在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撤销公证书申请中,有一类是比较特殊的,即就公证书所证明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当事人之间存在争议并将之诉诸法院或案件仍在审理中的。对于这一类型的撤销申请(以下简称“涉诉公证书的撤销申请”)该如何处理,法律法规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过程中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这里存在着法院对公证书效力的认定权及公证机构对公证书的撤销权之间的冲突,如何协调两者的关系将是本文讨论的重点。一、对涉诉公证书撤销申请不宜…  相似文献   

18.
王士刚 《中国公证》2011,(11):10-13
《公证法》在法律层面确立了公证这一法律制度的法律地位.尤其是确立了公证的法律效力。所有的公证书都具有认定事实的证据效力:可以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公证具有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效力。公证法的颁布实施确立了公证制度的社会功能——公证是在为公证书使用者解除后顾之忧。换句话说。  相似文献   

19.
许敏 《中国公证》2007,(8):44-46
公证.即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其出具的公证书,对预防纠纷、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大的意义和作用。根据《公证法》的规定,除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书外,“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同时对经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民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相似文献   

20.
葛建强 《中国司法》2009,(11):76-78
公证是指国家认可的公证人对民事法律关系确认的具有权威性的证明活动。公证是一种非诉讼的证明活动,通过对无争议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证明,从而达到法律监督、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法律关系稳定的目的。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起着预防纠纷,维护经济和民商事活动正常秩序的作用,是一种有效的预防性司法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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