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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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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检察官》2009,(7):78-79
根据2007年年底2008年初对部分地区的调研。刑事和解基本上适用于比较轻微的刑事案件.且从案件的具体案件类型来看,主要集中于轻伤害案件和交通肇事案件。从刑事和解的适用对象来看.刑事和解的适用对象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未成年人和成年的在校学生是刑事和解适用较为集中的对象;二是外地人犯罪案件在某些地区的刑事和解案件中也占据较大比例;三是被追诉人在诉讼过程中是否被羁押不影响刑事和解的适用。在刑事和解适用的条件方面.虽然调研地区适用刑事和解的条件存在以下两个共同之处:  相似文献   

2.
作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刑事和解制度在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作出了明确规定,新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有了更加具体的规定.文章对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的范围、程序规定、处理方式以及适用意义作了详细阐述,以期对检察机关办理刑事和解案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对于轻微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可以依法不予逮捕或者不起诉。”这就是法学界通常所说的“刑事和解”。当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刑事和解制度作为借鉴西方恢复性司法理念的一种轻微刑事案件的解决机制,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有着传统的法律文化渊源,切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同时更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  相似文献   

4.
刑事和解制度是世界现代司法实践过程中所产生的新的司法模式,其改变了传统刑事司法观念,在重新构建刑事法律关系时将被害人融入其中。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蕴涵着恢复性司法的价值理念,使刑法在起到惩罚犯罪人作用的同时保障了被害人的利益,修复了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为犯罪人将来重新回归社会提供了有利条件。  相似文献   

5.
本文指出刑事和解作为一种新兴的司法实践,其存在的原因、合法性以及在施行中存在的问题、解决策略.仍然值得去关注与分析,以更好的发挥刑事和解解决纠纷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刑事和解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刑事和解分为两部分,一是达成和解协议,二是和解协议的效力问题;所有的案件都可以达成和解协议,只不过根据犯罪的性质和解协议的效力不同。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观念的改变,越来越多的案件可以通过刑事和解达到意思自治,使犯罪人免受刑事责任追究。  相似文献   

7.
新刑诉法增加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司法机关适用刑事和解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实践中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刑事和解的理念基础,进而构建相应的办案机制解决面临的问题,从而不断完善这一特别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新刑诉法增加了刑事和解的制度.刑事和解制度明确了案件的范围、程序、条件以及法律效力,弥补了传统刑诉法律的不足,成为了公诉案件进行刑事和解的法律依据.同时,也为完善刑事和解的检察政策创造了条件.但是,也给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带来了新的问题.比如,司法公正等.本文主要根据我国当前检察机关刑事和解的现状及问题,对新刑诉下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的有效对策进行了探讨,以期推动刑事和解制度的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9.
李珍 《法制与社会》2013,(35):129-130
新刑诉法关于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在刑事和解制度的推行中,要进一步细化检察环节刑事和解的机制设计,增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和解理念,使刑事和解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不偏离罪刑法定原则,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10.
刑事和解的刑事政策价值,即刑事和解对实现刑事政策目标的意义和作用。刑事和解的刑事政策价值有:(1)恢复正义。刑事和解既关注国家法律的权威、社会公众的法感情,也关注被害人的利益,尽量恢复被打破的平衡,追求刑罚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化解矛盾。报应性司法"以恶制恶"的实现途径可能会加深当事人双方矛盾,而刑事和解以面对面的商谈提供了化解矛盾的可能。(3)提高司法效率。刑事和解由于能切实提高轻微犯罪案件的处理效率,有利于犯罪人顺利实现再社会化,有效节省司法成本并促进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实现司法效益。  相似文献   

11.
检察机关外部关系监督性之中外溯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涛 《北方法学》2010,4(6):140-145
对于检察权究竟是司法权还是行政权、检察机关到底应归于行政机关抑或司法机关,各国理论评价和现实状况都是不尽相同的,但检察机关在对外关系上所具有的监督属性是逐渐增强的。这种监督属性的产生,一方面在检察机关产生之初已经具备,具有其历史必然性。另一方面也是法治文明发展的推动。因此,在近、现代,各国纷纷确立了对外关系的监督属性。  相似文献   

12.
张鸣  冯佳斌 《法学杂志》2012,33(10):134-138
当前我国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介入了若干突发公共事件。检察机关介入此类事件具有多方面的主体优势,表现出对突发公共事件较强的适应性。然而面对实际难题和法律困境,检察机关必须在介入突发公共事件的机制更新上提出对策建议。增强司法与政治之间互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已成为检察机关介入突发公共事件的核心问题。  相似文献   

13.
翟健锋 《政法学刊》2010,27(4):75-80
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日益增多情况下,我国有关此类诉讼的程序缺失问题也逐步凸显。目前,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在诉讼的类型、检察机关的身份、是否需要程序前置、诉讼费用及后果的分担、实体及程序的处分权以及证明责任等一系列基础性程序问题上需要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案件涉及到的程序问题是制约该制度发展关键所在,学界对此应当积极回应,我国的程序立法也应及时修改,以适应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14.
检察机关在应对食品安全问题时,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背后的职务犯罪,坚持快捕快诉,及时高效地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强化食品安全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切实履行控申检察职能,积极防控食品安全群体性事件,积极面对社会公众,展现检察机关公信力和法律权威,同时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调研力度。  相似文献   

15.
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是实现法律监督价值的内在要求、重要方法和有效途径。面对人民内部矛盾和治安腐败问题交织情况下群众工作艰巨性的增加,思想观念和利益需求多样化带来的群众工作复杂性的加大,检察机关要从查找执法理念和执法实践中存在的偏差入手,夯实思想基础,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工作素能,完善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16.
张福坤  冉章 《行政与法》2014,(12):31-34
检察公信力是检察权在社会民众中形成的权威力。检察公信力建立在合格的检察能力及效率之上,它既需要良性运作的检察体系,更要求灵敏和周密的检察触角,以实现民众和检察机关之间的互动。因此,对检察公信力的建设,不应仅仅着力于检察执法活动的细节完善,而应在此基础之上加大检力影响,下沉检察载体,延伸检察组织触角、服务触角、监督触角,以进一步提升检察公信力。  相似文献   

17.
In this article we present, discuss and try to evaluate initiatives which were recently introduced into the Belgian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aimed at the development of creative answers to crime that avoid the use of traditional prison sentences. We decided to focus this analysis on the practice of mediation as it is actually considered the most innovative approach to the crime problem. Mediation as a problem-solving intervention has to be considered in direct relation to the discussion of the purpose of 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By putting the emphasis on the dialogue between the victim and the offender, a common solution is worked out with the help of a mediator. In this way reparation, redress and sometimes even reconciliation become core values of the penal action.  相似文献   

18.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后,监察机关既承担着违纪违法的调查职责,也拥有了对职务犯罪的调查权,监察调查因被认为"不是侦查",使得职务犯罪的追诉呈现出一种全新的"调查—公诉"模式。该模式可能存在多种隐患,尤其是监察机关的刑事调查或将游离于"诉讼"之外,甚至有诱发"调查中心主义"的危险。要使"调查—公诉"模式得以优化升级,特别是在"以审判为中心"的统辖下,应考虑确立职务犯罪调查中的检察引导制度。作为公诉的准备活动,监察机关的刑事调查与公安机关的侦查一样,也是国家追诉犯罪机制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要确保追诉能够取得成功,避免不必要的错误和疏漏,实现惩治腐败的有效性,应让检察机关介入监察机关的刑事调查,使其能够动态地了解整个刑事调查过程,并可以运用自己的诉讼经验,就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向监察机关提出意见。尽管监察体制改革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产生了重要影响,但这并不妨碍其通过提前介入、决定逮捕、退回补充调查、非法证据排除、不起诉等多种方式,来引导乃至监督监察机关的刑事调查。  相似文献   

19.
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近十多年来一直是检察改革的研究热点。研究内设机构改革,应从归纳设置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入手,评析当下各种改革方案之优劣,通过探讨检察职权在检察机关内部的二次分解,研究设置应当遵循的六个原则。借鉴域外法治经验,按照内设机构设置三分模式改革,对于领导决策机构,重点是完善检察委员会的决策机制;对于综合管理机构,建议参考国家行政机关大部制改革模式,大幅压缩机构数量;对于业务办理机构,根据检察权分解,科学界定部门权限,按照诉讼规律适度整合职能,精简机构。  相似文献   

20.
以支持起诉、监督起诉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为表现形式的非公诉方式是检察机关以非公诉方式参与民事诉讼的适当方式,它既有现实需要的必要性,又有理论上的正当性。在确定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的范围时,一定要把握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需要这一基本原则,在参与方式上注意其自身的形式和程序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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