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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效率是当前民行抗诉工作的生命线 民行抗诉工作的效率是指司法资源在民行抗诉工作中的合理配置问题,即在民行抗诉工作中投入的成本与所得成果之比例。从某种意义上讲,效率是当前民行抗诉工作的生命线。 其一,高效率所要求的“多出成果”是民行抗诉工作追求的目标,也是民行抗诉工作赖以生存的支撑点。其二,高效率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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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是民行检察监督的主要方式,抗诉案件质量的好坏关系到民行检察监督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目前由于各种原因,抗诉案件质量不容乐观,从而影响检察机关的监督效果,因此有必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抗诉案件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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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行判决、裁定,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抗诉条件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时的正式文书。民事抗诉书说理是在事实部分取舍证据和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对案件的性质、法律责任和如何使用法律发表意见,是民行检察官从案件事实推导出案件结论的创造性思维的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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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抗诉书是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书。民行抗诉书说理应当具备规范性、客观性、针对性、论理性、实效性等基本要求。完善抗诉书说理首先要转变观念、突出重点,将“说理”贯穿于抗诉文书始终,“由事而理,由理而断,论理充分”,并落实各项措施,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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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是民行检察的主要手段,抗诉意见能否被采纳是民行检察监督能否发挥实效的重要方面。抗诉书是检察机关开展民行检察监督、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指出原审错误、传达抗诉意见、必然引起法院再审的法定的文书。抗诉书的抗点是否准确,说理是否透彻,对民行检察办案质量和抗诉案件改判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民行抗诉书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简单罗列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文,缺乏实质性的说理,抗诉观点没有说服力,逻辑不严密,繁简不当,无法让再审法官充分认识原审裁判的错误所在。由于作为民行检察监督的最重要载体的民行抗诉书不作说理论述,社会各界没有直接的途径直观地监督、检阅、评判民行检察监督的状况和价值,有的人对民行检察监督的存在的必要性也产生了怀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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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检察院通过优化抗诉环境确保抗诉效果,大力加强刑事抗诉工作。目前,共提起抗诉6件,改判1件、发还4件。一是建立刑事抗诉工作一体化工作机制。依靠上级院对基层检察院刑事抗诉工作业务指导,及时排除办理抗诉案件中遇到的外界干扰,让上级院充分了解案情及案件背景、抗诉的理由及抗诉的目的,保证抗诉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做好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建立分管副检察长与分管副院长、科长与庭长、检察办案人与承办法官的对接沟通机制,进一步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最大限度地消除检法之间的分歧,增进共识消除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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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在进行民事行政抗诉过程中,对申诉案件受理的审查方式主要是形式审查,其逻辑路径多为演绎论证模式中的法律推理;立案初审结论更多地表现为或然性特征,即推理的表现形式为或然性推理;民行抗诉审查要科学分析生效裁判的逻辑路径,运用逻辑推理方法寻找其法律漏洞并有针对性地展开证明或反驳;民行抗诉的实质就是对存有瑕疵的生效判决、裁定通过阐述抗诉理由,运用逻辑方法,而指出裁判程序或结论等论题、论据和论证过程的违法性、错误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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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民事审判水平的不断提高,要求民行检察监督的水平相应的也要提高,特别是民行抗诉书的说理性要有所加强,以提高民行检察的监督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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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检察工作多年来的实践表明,就抗诉而抗诉,就办案而办案,并没有真正使民行检察获得突破性的进展,反而愈发的艰难,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民行申诉案件息诉困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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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的监督目的就是要纠正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裁定,以维护司法公正.近年采,民行检察工作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努力,民行抗诉案件数量和规模正不断增加和扩大,质量也在连步提高,但抗诉案件经法院再审改变率仍然不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改变率的高低不仅关系到检察机关抗诉质量和监督效果,而且还会影响检察机关的监督地位和自身形象,所以检察机关应采取措施破解改变率低下的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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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抗诉案件由原审法院再审,缺乏检察机关的监督,造成检察机关司法资源的浪费,使得基层检察院监督职能得不到完整的行使,基层检察院应能行使抗诉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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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学理论界人士对民事行政抗诉存废之争一直在讨论,现有的上抗监督模式在检察实践中遇到强大阻力,本文论述了民行监督与监督模式的关系问题,从抗诉模式设置的技术角度指出了目前上抗模式的不足,并提出了同级审同级抗的抗诉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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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在民事(经济)诉讼活动中,担负着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加强民行检察监督工作,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但目前民事检察工作仍不甚理想,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民事抗诉案件成功率低。本文就民事抗诉案件成功率低的原因及其改进建议,结合办案实践略陈己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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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检察机关所办理民行抗诉再审案件逐年增多,在个别地区,上诉再审与抗诉再审案件改判标准不相一致,即上诉可改可不改的一定改,抗诉可改可不改的一定不改,甚至对抗诉案件一律不改,两者的改判标准不一致从根本上动摇了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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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以来,我院按照省院推行民事行政抗诉书说理改革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民行抗诉书说理改革工作,努力增强法律监督的权威与实效。2003年6月实施改革至2004年9月,我院共提起抗诉58件,提请省院抗诉92件,经法院再审已纠错改判61件,纠错改判率为79%,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03年办案数和纠错改判数均在全省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考评中名列第一,民行处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单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大力推行民行抗诉书说理改革随着司法改革的逐步深入,民行检察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民行抗诉书说理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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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权分置导致上下两级检察机关共同行使抗诉权,当两级检察机关意见不一致时,抗诉书及支持抗诉意见书会分别叙明理由,尽管这种做法符合检察一体化原则,但正式文书内容上的差异容易给人混乱感觉,并进一步影响检察职权的行使。为此,可以灵活掌握检察一体化原则,并对抗诉法律文书进行适当的改革,增强抗诉合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