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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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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7刑法增设非法行医罪,对于规范国家医疗卫生秩序、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但刑法对非法行医罪只作了抽象性的规定而缺乏可操作性,司法机关在对该罪的法律适用上存在较大的难度,同时,理论上对非法行医罪的界定也存在诸多争议。本文探讨了非法行医罪构成要件的理论分歧,并对非法行医达到"情节严重"的界定和非法行医罪中结果加重犯的因果关系认定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2.
对非法行医罪中“医生执业资格”的实质性解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医学科学对医疗活动的要求、卫生法律对医疗行为的规制、执业资格在行政法学上的意义出发,对在非法行医罪的法律规范中“医生执业资格”这一用语进行了实质性的解释;同时对刑法规范中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形作出界定,并通过法理分析表明对“医生执业资格”含义的这一解释符合刑法目的和罪刑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3.
一、非法证据概念的界定   对于非法证据,我国诉讼法学界并没有明确的界定。《牛津法律词典》有“非法获得证据”的词目,其释义为“通过某些非法手段而获得的证据”。我国《诉讼法大辞典》列有“非法证据”词目,释义为“不符合法定来源和形式的或者违反诉讼程序取得的证据”。另有学者认为,非法证据是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内容、证据形式、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人员及程序、方法的证据材料。 [1]据此,非法证据包括四种情形:证据内容不合法,证据表现形式不合法,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人员不合法,收集、提供证据的程序、方法不合法。也有…  相似文献   

4.
司法实践中“非法行医”的界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 ,非法行医行为急剧增多 ,由此引起的医疗纠纷和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也不断增加 ,而司法活动中对涉及非法行医的案件的处理中常因对“非法行医”行为确认上产生医疗事故、非法行医、民事伤害等分歧 ,导致案件定性困难 ,直接影响案件审理。本文主要就非法行医行为的概念、表现形式及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与确认等问题加以论述。  相似文献   

5.
舒玲华  徐惠 《证据科学》2001,8(3):141-143
近年来,非法行医行为急剧增多,由此引起的医疗纠纷和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也不断增加,而司法活动中对涉及非法行医的案件的处理中常因对“非法行医”行为确诊上产生医疗事故、非法行医、民事伤害等分歧,导致案件定性困难,直接影响案件审理。本文主要就非法行医行为的概念、表现形式及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与确认等问题加以论述。  相似文献   

6.
非法行医罪在相关的法律中并没有详细的介绍,但是其在现实生活中是有一定作用的.非法行医罪作为法律规范对医疗管理及保证公民健康权有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从对非法行医罪是一种职业犯进行分析.对非法行医罪是行政犯进行分析、对非法行医罪是身份犯进行分析、对非法行医罪中的医疗行为进行分析四方面,对非法行医罪在刑法学理论上的定位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7.
在新法背景下,无证行医和非医师行医的法律规范竞合增多,存在一定的找法困难。以诊疗范围作为各法律规范涵摄的界分,以最密切联系为原则,在案件事实与法律规范之间流转匹配,可作为非法行医行政处罚的法律选择路径。无证行医各法律规范的竞合是法条竞合,与诊疗范围匹配最密切的特别法条优先适用。非医师独自一人设置场所行医,同时构成无证行医和非医师行医,是借助案件事实才发生法条关联的想象竞合,处断为相同罚种择一重、不同罚种合并。对自然人涉非法行医的行政处罚,应以行为人和行为为区分而选择法律适用:前者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医师身份,后者考察行为作用和诊疗范围。  相似文献   

8.
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司法解释正式施行。如何理解《规定》第68条,如何界定“偷拍偷录”录音录像视听资料的合法取得与非法取得的法律界线,理论界论述较少,实务界的理解也不尽一致。本文仅对“偷拍偷录”所取得的录音、录像视听资料在实务中如何界定其合法取得与非法取得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9.
李宝珍 《证据科学》2001,8(3):145-147
医疗市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公从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虽然国家已通过刑事立法规定了“非法行医罪”,然而,社会上非法行医的现象还是屡禁不止,它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社会危害。为了从理论上澄清对非法行医罪的种种误解,以便于指导实务操作,本文试就非法行医罪构成中的主体和客观方面进行一些探讨和分析。  相似文献   

10.
一、非法证据的界定标准非法证据是相对于合法证据而存在的。关于非法证据的界定,我国诉讼法学界认识不一。通说有广义说、狭义说两种。广义说认为,非法证据是指收集或提供主体不合法、取证程序不合法、内容不合法或者表现形式不合法的证据。只要具有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就是非法证据。狭义说认为,非法证据是办案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和其它不正当的方法获取的证据。有的学者将非法证据的界定标准分为静态标准和动态标准。静态标准是以证据材料(本文所称“证据材料”是指收集、提供证据的主体所获取的旨在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  相似文献   

11.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行为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即在个体行医的场合下,医师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能开展诊疗活动,否则便属于非法行医。然而,非个体行医的情形下,医师在无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行医,是否属于非法行医?对此,法律并无相关规定,本文对此类案件所涉医师是否属于刑法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2.
陈平 《证据科学》2001,8(3):143-145
本文结合部分非法行医典型案例讨论该类案件的法医学鉴定问题,对于非法行医行医造成人身健康受到损害的程度如何界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作者认为应以刑法为基础,参照《人体轻微伤的鉴定》、《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作为主要依据,并考虑非法行医行为在这类案件中的参与程度,综合鉴定。  相似文献   

13.
本文结合部分非法行医典型案例讨论该类案件的法医学鉴定问题 ,对于非法行医造成人身健康受到损害的程度如何界定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作者认为应以刑法为基础 ,参照《人体轻微伤的鉴定》、《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试行 )》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作为主要依据 ,并考虑非法行医行为在这类案件中的参与程度 ,综合鉴定。  相似文献   

14.
医务人员炒更,是指合法疗机构的从业人员擅自外出为他人就诊的行为。“走穴”是指知名医院的有专长的医师利用节假日、双体日擅自应其他医疗单位聘请为该医疗单位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统计数字表明,医疗纠纷案件近年来数量不断增加,在消费者投诉中居第三位。”走穴”“炒更”屡禁不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导致市场对医生“走穴”的需求;另一方面医生的收入与其技术水准和所承担的风险不成比例,收入偏低,导致医生的“炒更”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医务人员“走穴”“炒更”属于非法行医,发生医疗纠纷时将直接被界定为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5.
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和客观方面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医疗市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公从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虽然国家已通过刑事立法规定了“非法行医罪” ,然而 ,社会上非法行医的现象还是屡禁不止 ,它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社会危害。为了从理论上澄清对非法行医罪的种种误解 ,以便于指导实务操作 ,本文试就非法行医罪构成中的主体和客观方面进行一些探讨和分析。一、非法行医罪的主体目前国内对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多采取一般主体说 ,即认为犯罪主体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既可以是无医疗技术的一般公民 ,也可以是有一定的专业技术但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 ,还可以是取得执业资格 ,但是不具备从事特…  相似文献   

16.
对一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非法行医罪责任案件的法律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一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非法行医罪责任案件的法律思考,就取缔、案件移送、非法行医罪的认定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对各地非法行医的行政执法工作给予启发。  相似文献   

17.
本文追溯非法集资罪之认定问题,认为欲达到合理的疏通融资之效果,必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拓宽合法的融资渠道,调整非法集资之认定口径,寻找合适的法律去规制,才能准确的界定合法与非法融资,商业活动与集资活动之间的关系,并准确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活动,支持民营企业的合法融资,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8.
本文通过分析非法集资相关罪名及现实存在的问题,认为欲建立合法有效的融资市场,必先设立严谨的法律法规加以引导监管,调整非法集资的认定路径,寻找合适的法律进行规制,才能拓宽合法的融资渠道,才能准确界定合法与非法融资之间的关系,并准确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活动,支持民营企业的合法融资,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19.
本文认为人们对非法行医罪诸多分歧性的理解,造成了非法行医罪的运行冲突,抑制了非法行医罪作为规范作用的发挥,对该罪进行立法分析,有助于对非法行医罪的把握。  相似文献   

20.
崔洁 《研究生法学》2005,20(2):54-70
广义的“非法证据”是指所有违背了有关的法律对证据予以规范的证据。其范围不仅包括司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以非法手段而获得的证据,还包括证据的内容、证据的表现形式、收集证据的主体等因素。而狭义上的非法证据是指司法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或方式而取得的证据,也就是说在取得证据的手段、方式上不合法,有的学者也称之为“非法取得的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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