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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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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1996年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撤回起诉的规定,但相关司法解释赋予了检察机关撤回公诉权。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撤回起诉权遭到了一定程度的滥用。检察机关往往无时间、无次数限制地随意撤回起诉,然后再重新提起公诉,导致出现反复"撤回起诉——再行起诉"的程序循环现象,损害了刑事司法的尊严,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实,公诉权是有能量的,有一个耗尽的问题。因此,应当对国家追诉权进行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2.
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质疑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公诉案件撤回起诉是庭审过程中的一种诉讼行为。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已将其废除,说明其已无存在的诉讼价值,同时法律亦不再赋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权。但是,两高又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将撤回起诉重新纳入刑事诉讼轨道,给司法实践带来弊端。诉讼实践证明,"有法必依"的司法原则不可动摇。如果认为撤回起诉有存在的必要就应在刑事诉讼法中加以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3.
论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起诉裁量权是与起诉便宜主义密切相关的由法律特别规定或认可的公诉机关对起诉与否的选择权.裁量不起诉符合实行起诉便宜主义的刑事诉讼立法的发展趋势,体现了刑罚个别化和轻刑化的刑事政策.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废除了免予起诉制度,规定了不起诉,其中酌定不起诉属于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范畴.本文首先探讨不起诉裁量制度存在的理论基础,通过对两大法系主要国家不起诉裁量权的具体运作的对比研究,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重点阐述我国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应如何正确定位及其在司法实务中的实施和完善,以期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和司法实务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有其存在的理论基础,符合刑事司法发展的趋势。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我国经历了个别检察机关尝试探索阶段到较大范围内推行发展阶段再到我国新的刑事诉讼法正式规定等几个阶段。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于完善我国不起诉制度、缓解司法压力、提高矫正的有效性等方面都有巨大的优势。我国新的刑事诉讼法中正式确立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但是我国法律文本中规定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还存在不足之处,需要完善。  相似文献   

5.
起诉法定主义与起诉便宜主义并为现代刑事诉讼的两大基本原则,在刑事追诉过程中同时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起诉法定主义到起诉便宜主义,是刑事诉讼发展的基本趋势。我国起诉裁量权限于微罪不检举范围内,起诉裁量权适用面过窄,不适应诉讼经济的需要,也没有体现出"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有必要修订刑事诉讼法,确立起诉便宜原则,扩大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  相似文献   

6.
起诉法定主义与起诉便宜主义并为现代刑事诉讼的两大基本原则,在刑事追诉过程中同时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起诉法定主义到起诉便宜主义,是刑事诉讼发展的基本趋势。我国起诉裁量权限于微罪不检举范围内,起诉裁量权适用面过窄,不适应诉讼经济的需要,也没有体现出"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有必要修订刑事诉讼法,确立起诉便宜原则,扩大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  相似文献   

7.
暂缓起诉制度探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暂缓起诉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改造,与我国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原则是一致的,而现行刑事诉讼法有关检察机关起诉裁量权的规定又为暂缓起诉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8.
撤回起诉作为检察机关专属公诉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起公诉后发现不应、不需追诉等情形下的主动校正行为,应肯定该项制度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文章首先对公诉案件撤回起诉制度的立法沿革进行梳理;其次,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对我国现有的公诉案件撤回起诉制度进行评析;最后,从明确立法、限制再起诉、完善监督与救济机制、完善工作考评机制等方面,提出完善我国公诉案件撤回起诉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重新起诉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有其现实意义。重新起诉本身并不一定构成重复追诉,但因我国公诉案件撤回起诉以及撤诉后重新起诉制度不完善,被告人容易陷入"撤诉—再起诉"循环往复的泥沼。严格来说,"一事不再理原则"和"禁止双重危险原则"都不适用于撤诉后的重新起诉,应当从刑事诉讼保障被告人权利的精神实质出发,对检察机关撤诉后重新起诉作出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10.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不起诉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情况。刑事不起诉的制约因素有检察机关的内部制约、公安机关的制约、被害人的制约、被不起诉人的制约和人民法院的制约。  相似文献   

11.
析存疑不起诉的刑事赔偿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存疑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的不起诉的决定。对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的案件,检察机关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1998)赔他字第10号文中规定,“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或撤销案件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即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应视为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依照国家赔偿法第15条的规定,检察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笔者认为该规定有值得商榷之处:其一,“证据不足”不能等同于“没有犯罪事实”。存疑不诉的实质要…  相似文献   

12.
2013年刑事诉讼法专章设定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从原则方针到适用条件、范围、程序等方面予以详细规定。但由于该制度的相关配套措施不甚完善,使得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基层检察机关运行中存在着缺陷与不足。文章认为,应当明确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司法定位、适用范围,丰富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间的帮教内容,最后做好附条件考察期满后的处理工作。  相似文献   

13.
试论不起诉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原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内容作了修改增补,扩大了“不起诉”范围。和原刑事诉讼法相比较,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发生了“量”和“质”的变化。 一、“无罪”不起诉 “无罪”不起诉也叫法定不起诉。就是刑事案件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所作的不移送人民法院审判的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相似文献   

14.
刑事公诉案件撤回起诉中的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撤回起诉权是公诉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在案件中运用撤回起诉权对刑事案件的诉 讼程序和实体判决造成较大影响。本文对刑事公诉案件撤回起诉的法律依据进行研究,分析了刑事公诉案件 撤回起诉的适用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探讨撤回起诉的法律后果,并对撤回起诉的规范适用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5.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草案于2012年3月14号通过,在新的刑事诉讼法中,不起诉制度有了一些创新和进步,其范围主要限定为未成年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其意旨在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与权益,维护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推进整个法制建设的发展。然而在新刑诉中,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一些规定仍然存在着一些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地方。但总的来说,它体现的“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一些价值也是有目共睹的。  相似文献   

16.
错捕的赔偿标准是无犯罪事实 ,存疑不起诉的案件有一定的犯罪事实 ,所以 ,存疑不起诉案件不应要求刑事赔偿  相似文献   

17.
2018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这一特别程序,为适用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撤销附条件不起诉、提起公诉以及作出不起诉决定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如何适用,怎样能够适用,则没有具体规定。同时,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不仅涉及到法律层面的问题,还涉及到对附条件不起诉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监督与考察、被破坏的社会关系的复原归位等一系列社会管理层面的问题,这都需要在法律层面和配套社会管理机制创设方面提出更加细化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8.
论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通过对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二款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作为相对不起诉法定条件之一的“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实际在刑法中并不存在,而且容易造成司法机关对适用此条的分歧,建议立法机关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删除。  相似文献   

19.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规定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这对完善我国起诉制度、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但现行法律规定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还有不足之处,如适用案件范围过窄、适用程序条件不够明确等。少年司法向来是司法制度改革的先驱和前沿,刑事司法领域尤其如此。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新赋予的职权,在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这块"试验田"上改革创新,精耕细作,探索构建出完善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进而推动立法扩大适用范围,逐步完善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20.
1997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行的《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立案阶段的有关事实提出了证明要求,规定起诉“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从而提出了“起诉证据”这一诉讼理论新课题。人民法院在审查各类告诉案件中(本文仅指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如何正确行使对起诉证据的审查权,既保证案件的受理质量,又不致侵害当事人的起诉权,避免因滥用审查权力导致出现新的“告诉难”,理论上尚不成熟,实践中也乏借鉴的经验。在立案阶段对起诉证据进行审查时,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一、要掌握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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