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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国古代也存在法律伦理。《唐律疏议》是中华法系的代表作,以它为中心来审视古代的法律伦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中国古代的法律伦理存在于法律的原则、制度和具体内容之中,《唐律疏议》中法律伦理的形成有一定的条件支撑。与中国古代的法律伦理相关,法律伦理的作用、阐发和影响等问题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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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长孙无忌等所撰的《唐律疏议》是古代法制文献的典范 ,在中国及世界法制史上均占有重要地位。德国学者 N·麦考密克曾指出 :“法学其实不过是一门法律语言学。”正确理解与阐述我国古代法制文献的语言 ,不仅对了解、研究、借鉴我国古代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也是汉语史研究的任务之一。本文选取《唐律疏议》中法制词语八例 ,其中或为目前大型语文性辞书所失收 ,或为前人疏解不当及有未尽之处者 ,参以其他文献用例 ,加以考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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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是唐朝的一部主要法典,也是我国现存第一部内容完整的法典。它与犯罪学关系密切,含有关于犯罪行为、犯罪原因、犯罪类型、犯罪对策等理论。与现代犯罪学理论相比,《唐律疏议》又有明显的差异,突出表现在它具有一些现代犯罪学中所没有的特权、等级关系、相隐、刑讯等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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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年前,孙中山先生担任临时大总统的中华民国在南京成立,中国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随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中国学习西方法治的探索迈出了重要一步。一百年后的今天,我们依然在法治道路上摸索前进,在这一进程中,法律传承已成为与法律移植并重的重要面向。接续传统以更好地走向未来,则逐渐得到了更多认同。为此,本刊特约请武树臣教授和徐爱国教授撰稿剖析中华法系的成因与发展历程,解读现代中国法律思想的渊源,并汇集青年学者关于传统法律研究的最新成果组成专题,以期推动对一百年来法治探索和几千年传统法律文明的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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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现中国古代立法技术的八字例中,包括及字。唐律以及字分隔特定内容,其适用情形可分为两类:一是开放式地列举典型事项以描述大略,常见于对人、事、物的解释说明;二是穷举各种可能以限定范围,常见于描述行为及多个行为人之间相互牵连的关系。定律广泛使用及字,而不拘泥于同罚。律条中用及字,符合互文省文之法,体现轻重权衡之理,集连贯与分类效应于一字中,提示异质同构、异事同罚的条件性。律典中所用的及字,往往是在含混列举与准确分隔之间切换,体现了法律用语在细致与简约中求取平衡。  相似文献   

8.
帝王陵墓是帝王安葬之地,但在中国其意义远非如此。其与政治,权力,经济发展程度,当时的朝代制度等都有着密切相关的联系。这里我主要想浅谈一下《唐律疏议》对皇陵制度的影响,进一步讨论统治者在法律制度层面是如何用此工具来捍卫等级森严的宗法等级制度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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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初步形成于唐永徽年间,基本定型于唐开元时期,今传《唐律疏议》大体就是开元二十五年律疏。《唐律疏议》包括书名、目录和正文三部分。书名在宋朝是否已经出现,颇为可疑,但到元朝,它的存在则已是有目共睹的事实;目录应是形成于唐朝,但也仍有疑问需要厘清;正文包括律文和疏文两部分,也都是仍唐朝之旧,有学者认为篇目疏议系唐朝以后所添加,这样的说法并不能成立。《唐律疏议》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五代宋金都将之视为现行法,在元朝是司法活动的重要参考,明清两朝也是制定律典的重要依据。《唐律疏议》对日本法律也有巨大影响,日本古代法典《大宝律令》、《养老律令》都是以永徽律疏为蓝本编纂而成,极大地推动了日本古代法律体制的形成与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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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作为中国古代法律解释的集大成者,在法律解释的文本形式方面具有一律一释、律释合典、文本结构的非独立性等特点,这些特点是中国古代法律解释发展的重要经验。中国当代法律解释应当借鉴《唐律》法律解释文本形式的经验,改进我国当代法律解释的文本形式,实现我国当代法律解释在文本形式上的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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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是唐朝立法的最高成就,也是中国封建制法律的典型代表,是我国封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到兴盛时期的产物。《名例》篇作为《唐律疏议》的首篇,相当于近代刑事法典的总则,尤其是开篇的[疏]议曰一段,短短的不过几百字,深刻的阐述了唐律的基本立法精神、意图和原则,表明了当时唐立法者的政治思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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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坚 《中外法学》1997,(3):68-72
<正> 《唐律疏议》是我国古代保存下来最早最完整的一部封建律典,至今仍令人瞩目,为国内外学术界所重视。 一、唐律是我国古代封建政治经济文化繁荣发展时期的产物 唐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繁荣昌盛的封建王朝,公元六一八年,李渊、李世民父子建立唐朝,特别是李世民即皇帝位以后,总结隋朝灭亡的教训,励精图治,采取了许多加强中央集权统治  相似文献   

13.
谢红星 《北方法学》2012,(2):110-120
从《唐律疏议》受贿罪罪名体系,可以看出我国《刑法》惩治受贿罪之法网较为疏漏。以现代刑法受贿罪的概念分析《唐律疏议》各条,规定受贿罪罪状、刑罚的条文有20条,依刑法上确定罪名的原则和方法,可概括归纳出罪名57项。排除12项特殊罪名,仍有30项罪名在《刑法》上无明确对应罪名,即这30项罪名规定的行为在《刑法》上不构成或不一定构成犯罪。《唐律疏议》受贿罪立法的有益经验,对完善《刑法》惩治受贿罪之法网有积极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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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存在刑事附带离婚制度。《唐律疏议》第一次对这一制度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共涉及十一条律条。涉及的犯罪包括为婚妄冒、有妻更娶、居父母夫丧嫁娶、同姓为婚等等。确立这一制度的主要原因是这类犯罪行为违反了婚约、触犯了家庭和家族伦理、有违等级制度等等,因此不仅要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还要附带离婚,不让这种婚姻持续下去。《宋刑统》全盘继承了《唐律疏议》的规定。《大明律》对《唐律疏议》的规定作了较大改变,其中包括增加了一些内容、调整了一些内容、改变了一些用刑和一些用语等。《大清律例》沿革《大明律》的规定,只是在律条后附上了例条。从中还可见《唐律疏议》的刑事附带离婚制度对后世影响之大。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法制改革,刑事附带离婚制度也退出了历史舞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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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凤春 《政法论丛》2013,(5):109-116
“例”是传统中国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例”字起源于“列”字,其起初多用于经学领域,后来渐用于法律领域.唐代以前的立法已不可详考.目前所能见到的保存下来的最为久远的成文法典《唐律疏议》,其“例”字义项众多,但无判例之义.即使与之密切相关的“比”字也没有判例之义.对于中国法律史是否存在判例这一问题,人们所给予的关注需要适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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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作为中国古代法律解释的集大成者,它的巨大成就在法律解释体制上可以归因于法律解释权归属明确、法律解释权统一行使、法律解释组织的专门性和法律解释人员结构合理等四个方面.《唐律》解释体制的这些经验对于中国当代法律解释体制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应当借鉴这些经验促进中国当代法律解释体制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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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是我国迄今为止保留的最为完整的古代成文法,具有极高的法学和史学价值。《唐律疏议》的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因为唐朝统治阶级比较重视犯罪预防问题,所以《唐律疏议》中关于犯罪预防的条文很多。仔细分析《唐律疏议》中的有关犯罪预防条文,以及同比前朝在犯罪预防上采取的措施,可以看出《唐律疏议》之犯罪预防特色鲜明,理论上可形成完整严密的犯罪预防机制,实践上极具操作性,因此在唐朝前期有效地控制了犯罪的发生,保证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实际上,《唐律疏议》中的许多犯罪预防措施和犯罪预防精神不仅在当时适用成效显著,同样在现代社会的犯罪预防上也有很高的现实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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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中典型的“无罪”是一种法律评价结果,相关内容皆出现于“义疏”,表达的含义是针对特定行为人无具体刑种与刑等的适用。此种表述形式及其表意特征形成于唐代制作“义疏”的过程中,但与简牍秦汉律令所见相关术语仍有比较明显的渊源关系。唐律“义疏”中的“无罪”多用作解释“不坐”与“勿论”,意图在于“更新”甚至“替换”沿袭前代而来的立法语言,由此实现立法者的特定意图。“无罪”包含的理论旨趣说明立法者自发产生了针对行为人进行多层次评价的理论追求,但“义疏”中以“无罪”对相关术语的解释一方面以其表意为限度,另一方面也无法超越传统刑律的立法体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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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具有代表性的清代注释律学文本为视域,可以呈现出中国传统法律解释的技术方法和精神意蕴。在法律解释的技术方法上,从字词考据、文义疏解再到文理阐释,中国传统的法律解释与传统汉语中的文义解释路径高度契合。历史考证技术以沿革考证和引用经典素材为典型体现,亦能生动地反映传统中国注释律家之学术素养;以概念语辞互证、律例比较互释、律学著作引证为代表的比较解释技术也臻于完善。治与仁彰显了中国传统法律解释者的观念主旨,展现出法律实用主义与儒家伦理观念的共融。延至清代,法律解释者们虽然仍坚守尊崇法典的观念,但也孕育出理性而谨慎的批判精神。中国传统的法律解释在技术方法与观念价值上的契合与共融,能够为弥合当前法律发展所面临的技术与观念之间的分裂冲突提供历史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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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律》中,谋杀与故杀是两种既有紧密联系,也有深层差异的杀人罪名。与现代法律重谋杀轻故杀不同,唐代对故杀的科刑要比谋杀为重,其根源在于古人对犯罪恶性的特定思维模式。由于《唐律》没有直接言明对故杀、谋杀量刑差别的依据,使得明、清以至近现代的一些法制史学者对故杀在《唐律》中的地位出现了认识上的偏差。本文之写作目的即在于纠正这种偏差,为唐代法制的研究排除一点障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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