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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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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和解是起源于西方国家的一种新的刑事思潮.作为一项刑事替代性司法模式,刑事和解是以人为本、和谐有序理念在刑事司法领域的体现,无疑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和整个刑事法领域的一体化进程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思路.从利益、权利保障、诉讼权力与诉讼权利、刑罚的宽严相济及刑事和解制度的实践运作等方面对刑事和解所蕴含的平衡理念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
构建刑事和解制度的呼声在我国越来越高,然而,刑事和解在其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存在着很多弊端。在我国,刑事调解多年来的实践表明,其完全可以达到应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再另起炉灶重新构建刑事和解制度实属无必要。  相似文献   

3.
所谓刑事和解,是一种在正式的刑事诉讼程序之外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方式,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的宽缓处理,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司法实践中由于缺乏法律做支撑,刑事和解制度设计的不科学、不规范,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刑事和解的适用。因此,检察机关如何以监督、调控手段,保证刑事和解的达成和有效履行就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了。  相似文献   

4.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宏大背景,刑事和解成为当下刑事法领域研讨的热点问题之一,并且在司法实务中亦不乏有意的实践。刑事和解的积极意义不言而喻。立基于刑事一体化的分析进路,有利于刑事和解制度的科学构建:刑法限定和解的范围;刑事诉讼法规范和解的程序。  相似文献   

5.
刑事和解制度自2013年《刑事诉讼法》立法确认后施行至今,制度实施的社会功能整体较好,不仅有利于弥补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加害人重新回归社会。审视这一制度在司法中的运行现状,其仍存在适用条件较粗疏、法律效果规定过于模糊、赔偿标准不规范及履约方式单一、缺乏审查加害人是否真诚悔过的相关配套措施等缺陷。对此,应首先完善制度的适用条件,明确三年(或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含义,将加害人与被害人原先的社会关系纳入自愿性的考察标准。其次,明确制度的法律效果,明晰从宽在不同诉讼阶段中的涵义并统一规定和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视同于附带民事调解书。复次,促进赔偿标准的规范化及加害人履行义务方式的多元化。此外,还应制定考察当事人真诚、自愿和解的持续性措施。  相似文献   

6.
侦查阶段引入刑事和解与调解机制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侦查阶段引入刑事和解与调解机制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权益,能够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与促进和谐。在侦查阶段引入刑事和解与调解机制尚无法律的授权,但各地公安机关早已开始了对刑事和解与调解机制的实践。因此存在适用范围不确定、操作程序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为规范侦查阶段刑事和解与调解制度,应科学确定刑事和解与调解的适用范围,合理规范刑事和解的条件与刑事调解的程序,建立健全刑事和解与调解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有的法律对刑事和解制度尚无明文规定,但该制度所独具的优势得到了我国学者的广泛认可,司法实践中也有了大胆的尝试。究其原因,就在于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有着一定的刑事实体法基础。  相似文献   

8.
刑事调解、刑事和解和辩诉交易在我国司法实践都已存在,但刑事调解与刑事和解的适用显然已经被普通民众所认可,而辩诉交易却一直毁誉参半。通过考究刑事调解、刑事和解和辩诉交易在我国适用的不同深度,从国家建构的角度探索此种现象背后产生的缘由,对于发现影响我国刑事调解、刑事和解与辩诉交易的未来走势具有一定意义。  相似文献   

9.
西方刑事和解制度考略   总被引:40,自引:0,他引:40  
刑事和解制度是当今西方国家重要的司法改革措施之一,产生于两个社会背景因素及其相互作用的影响,即以被害人为导向的刑事保护政策思潮的勃兴和以罪犯为中心的监禁、矫正政策的失败。其源于20世纪60年代,与三个传统有关。在英、法、德等国已存在制度化的刑事和解。刑事和解与社区调解有着显著区别,其程序过程包括案件的提出与受理阶段、和解准备阶段、和解阶段及后续阶段。  相似文献   

10.
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了公安机关在刑事和解案件中监督者的角色。但是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发现,单纯监督者的角色不能使刑事和解的社会效果得到充分发挥。从细化程序、加强监督、科学引导三个方面入手解决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中的不畅,对发挥公安机关在刑事和解中的优势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1.
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了公安机关在刑事和解案件中监督者的角色。但是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发现,单纯监督者的角色不能使刑事和解的社会效果得到充分发挥。从细化程序、加强监督、科学引导三个方面入手解决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中的不畅,对发挥公安机关在刑事和解中的优势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2.
因和解内涵的理解差异,刑事和解案件范围在立法、司法与学界存在严重分歧。刑事和解案件范围的确定应当立足于刑事和解内涵的重新厘定以及刑事和解与刑事政策在案件处理方面的差别。当刑事和解建立在当事人双方达成谅解而致起诉权的放弃与加害人刑事可罚性降低的前提下,它只能适用于存在被害人的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而且,应当遵循宪法原则、平等原则下的差别原则及公序良俗确定其中的个罪能否和解。  相似文献   

13.
论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的建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事和解制度使被害人因享有了追诉与否的决定权而获得更切实的赔偿,被告人也因摆脱了“罪犯标签”的纠缠而能够更加顺利地复归社会,因而这种制度无论对国家、社会、还是当事人都是一种较佳制度选择。我国“倡导和谐、反对争讼”的传统观念为刑事和解制度提供了文化基础;我国民间事实上存在着的大量“私了”案件的情形,为刑事和解制度的引进奠定了心理基础;我国的传统调解机制与遍布的调解网络为刑事和解制度的引进奠定了组织基础。因而,在我国引进该项制度完全是可行的。在制度设计上,应兼顾国情对国外的刑事和解制度加以修正,以适合我国的社会发展与进步。  相似文献   

14.
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刑事和解制度被正式纳入其中,这一制度来源于司法实践,是我国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探索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公诉案件办理机制。为推动新刑事诉讼法的良好实施,笔者对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的相关问题作些浅显分析,以期助于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5.
刑事和解制度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后在司法机关的帮助下,加害人和被害人直接商谈,就认罪、赔偿、道歉等问题达成协议,解决刑事纠纷的做法。这一制度存在的意义在于提高刑罚效益、节约司法成本、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保护加害人和被害人的利益、实现加害人的再社会化,在我国,不仅有必要借鉴,而且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6.
刑事和解体现了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加害人和被害人权利保障相平衡的精神,有利于化解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的矛盾,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减少上诉,申诉,有利于促进社会安定和谐.我们期待着刑事诉讼法在刑事和解方面的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17.
刑事和解制度作为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部门探索的解决刑事纠纷的新途径,它通过和解性程序达到恢复性结果,符合当今社会废复陛司法的理念。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掀起了一股刑事和解热潮的情况下,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却对刑事和解制度的概念、模式选择、适用阶段、制度保障等问题都没有厘清。因此,构建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已经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8.
19.
刑事和解制度分析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刑事和解的纠纷处理方式节省了被害人、加害人的成本和国家的司法资源,但它在降低了惩罚成本的同时也降低了犯罪成本,在带来了司法效率的同时又产生了非效率,其效益与效率均有不确定性。目前,我国移植这种制度尚不具备相应的理念基础、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但这些并不影响我们对其合理成分进行借鉴与吸收。  相似文献   

20.
刑事和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景下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和执行的必要性,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条件、后果等方面的内容作了直接或间接的规定,但是其中有些规定依然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因此,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对刑事和解制度的本质、意义和风险全面阐析,反思刑事和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促使其发挥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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