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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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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恶法非法论     
恶法非法论是自然法学派的一项著名的理论。自古希腊至近当代,自然法学家始终坚定地认为,法有自然法与实在法之分。实在法如果违背自然法的要求,就是恶法,而恶法不是法律。恶法非法论从法哲学的高度论证了人民拥有反抗暴政的权力,是一种激进的、革命的理论。公民反抗恶法的基本方式是公民不服从,它是一种公开的、非暴力的群体性抗法行为,其目的是为了改变或废除所反对的法律。任何一个正义的社会,都应该承认公民不服从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2.
法律与道德的区分这个问题并非是哈特的创造.以<法律的概念>为蓝本叙述法律与道德分离的背景,在哈特的语境下阐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可以看到:法律与道德交叉是"形式和功能上的",而不是"内容上"的,从规则的内向角度出发,道德是不能成为评判法律效力的终极标准的,但通过研究和论证实证法学派的现点可以得出"恶法亦法"以澄清自然法学派...  相似文献   

3.
朗·L·富勒是新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其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的论述是对实证主义与现实主义的批判,也是对传统自然法理论的突破。虽然富勒的法律与道德关系理论并未达到逻辑上的自洽,但其关于法律的内在道德与外在道德动态关系的论述切中了法律发展的轨迹与脉络,对于当前的立法与司法活动仍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4.
富勒是新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其良法观的基本内涵呈现出正义性、改良性和科学性三大特点。富勒提出的以法律内在道德为核心的良法观,在捍卫古代自然法观念的同时批判吸收了部分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思想,为美国乃至整个西方社会重新思考如何更好地建立一个道德、良善和正义的法律制度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从富勒的良法观出发,分析我国的法治建设,尤其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西方法理学的发展主线之一,是以自然法为代表的人本主义和以实证主义法学为代表的科学主义的对立和斗争。人文因素与科学因素在现代法律中存在着互补关系。法学的学科定位在于实践的人文科学。西方法治现代性的出路在于实现人文与科学的、具体和历史的统一。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经验教训在于“技”之不足,伤及大“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新的实在法体系,更需要新的自然法精神。  相似文献   

6.
恶法亦法还是恶法非法,自古及今,这都是一个永恒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安提戈涅和苏格拉底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物形象的描述,探讨了恶法非法和恶法亦法的理由。恶法非法的理由是存在着一个衡量法律善恶的更高的标准,不符合这个更高标准的法就不是法律。恶法亦法的理由是将法律作为衡量自身公正与否的惟一标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的好坏是两个不同的评价标准,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之间存在着不可跨越的鸿沟,不能以法律之外的价值标准来否定法律的实际存在。恶的法律也是法律,不仅意味着一种秩序要求,而且可以在承认现存法律的基础上保持一种对法律的批判态度,从而促进法律的进步。由于人类理性的有限性,恶的法律的存在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恶法亦法与恶法非法之争所揭示的是背后法价值中安全与正义之间的紧张冲突。本文认为,应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尊重法的安定性。法律只要是经过正当法律程序制定的,就应该得到遵守和服从,即使这种法律在内容上有可能是坏的。  相似文献   

7.
法学的产生,经历了艰难而漫长的历史进程。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法学的产生有两个条件。西方法律和西方法学家引领了世界法学发展的历史进程。西方法律源于古希腊的民主思想。古罗马的法律制度是古代西方世界法律制度发展的顶峰,罗马法中的立法结构、原则、技术及法律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刻影响,在中世纪,罗马法即成为西方各国的研究中心,促进了意大利、荷兰、法国、德国等国法律的发展。从中世纪到19世纪,先后出现了“注释法学派”、“人文主义法学派”、“自然法学派”、“分析法学派”、“新康德主义法学派”、“新黑格主义法学派”。“注释法学派”和“人文主义法学派”是古代法学传达到近代的使者;“分析法学派”的出现标志着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的分化。20世纪出现、发展的“社会法学派”、“新分析法学派”和“新自然法学派”成为当代西方三大主流派别。  相似文献   

8.
恶法非法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所作的《和谐社会中的法治》的讲演中指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有一系列和它相适应的理念,这个理念就是精神要件,其中第一理念就是善法恶法标准理念。法治国家里面的法律一定是善法,法治一定是善法之治。恶法,非法也,不可能催生法治。在纽伦堡审判开始的时候,所有的被告人用同一个理由为自己辩护,那就是“执行法律的人不受法律追究”。希特勒是一个很完美的形式法制主义者,尽管他最后是用毒气用枪屠杀了六百万犹太人,但是在屠杀之前经过了法律程序。因此所有的战犯都说,“我是在执行法律,对这六百万人的死亡我不负有责任”。法官们陷入了尴尬境地,不得不休庭。因为法官也信奉这条法治原则——行法律的人不受法律追究。著名的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也看到了这个两难问题,于是写了《法律的不法与超法律的法》,认为有一些法的基本原则,它们的效力比任何法律规则更强而有力,以至于如果一项法律与它们相矛盾,那么,这些法律就只是强权的运作而不配叫做法律。法官们从他的思想里获得启示,最后得出来的结论是:“凡是展示人类的共同理性、以维护人权为特征的法才叫法,背离了人类的共同理性以剥夺和践踏人权、侵犯人的尊严的法不叫法”。这样的话,法律就分成了法上之法和法下之法,法上之法被称作善法,法下之法被称作恶法,而恶法非法。  相似文献   

9.
不道德的、恶的法律究竟是不是法律?不同的法学流派的回答是不同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恶法和善法一样也是法律,即"恶法亦法"论;另一种观点认为恶法不是法律,只有善法才是法律,即"恶法非法"论.本文从分析"恶法亦法"的缺陷入手,旨在阐明"恶法亦法"的谬误,从而确立"恶法非法"的观点.  相似文献   

10.
西方自然法学派对法律价值的存在持肯定的观点,这是它与其他主流法学派的主要区别。其主张法律价值定然独立于实定法之外存在,并且可以成为衡量实定法正当性的标准。西方自然法学派与哲理法学派的正义思想不仅在当时意义重大,而且对后来马克思正义观的形成也影响颇深,通过对这些学说观点的扬弃,形成了马克思正义观在价值观与方法论上的重要内容。自然法学充分体现了自然法观念和人本主义的正义思想对当今社会的深远意义和影响。  相似文献   

11.
在法律实证主义内部,各个时期代表人物的理论有所不同,奥斯丁和凯尔森关于法与国家关系的理论就不尽一致。由于哲学基础的不同、理论体系逻辑起点的不同以及理论追求的不同,奥斯的和凯尔森在论述法与国家的关系问题上就表现出了差异,厘清这些差异有助于深化我们对于法律实证主义的理解。  相似文献   

12.
法律原则问题曾是实证主义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论争的阵地之一,如何对待法律原则中的道德因素,是双方共同面临的难题。职务犯罪技术侦查基本原则,离不开对基本原则所蕴含的应然政治道德共识的理解和把握,但在我国现行以法院审判为中心的刑事治罪体制及配合有余、制约不足的政法体制下,加之职务犯罪技术侦查既有立法的简约,以刑事治罪模式为统摄准则的职务犯罪技术侦查基本原则显得更加零散、简陋,远没能达到系统、完备的程度。故应当基于刑事程序法治这一理想类型所蕴含的政治道德共识,从更高的法律位阶上确立无罪推定、程序参与、令状审查等彰显刑事法治原则的基本原则。如此,职务犯罪技术侦查才能更为高效地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及功效。  相似文献   

13.
在古罗马,继承和发展古希腊的法治思想的思想家中,西塞罗的贡献尤为突出,他既以一个思想家的理性思维,也以一个政治的现实而敏悦的眼光来看待法律和治国的方式。他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法律和法治思想与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思想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确证法治的必然性和正当性;他又根据自己的政治实践经验训练来阐述法治建构中若干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14.
自然法学说是西方一切法哲学流派的滥觞,是价值法学派,自然法学发展史是一部人类权利观念的发展史。自然法学派起初的权利观念更多带有“天赋”权利的色彩,人生于自然,人的权利也来自于自然。自然法学的权利观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并各有其特点:古代与中世纪自然法学的权利观是以正义为基础的,近代自然法学的权利观是以自由为核心的,现代自然法学的权利观是以平等为内涵的。在这里,我们以自然法学派主要代表人物的权利学说为基线, 简要解析洛克、卢梭、罗尔斯和德沃金的权利理论。  相似文献   

15.
道德和法律是两个最重要的社会规范体系 ,但两者的关系却是哲学界和法律界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有关这一问题的著名理论———托马休斯 -康德模式并未解决这一问题。现代新自然法学派与实证法学派之争又将这一问题再次突显。现实和理论的双重需要都要求我们一方面为道德与法律划定基本界限 ,另一方面对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有关难题作出细致的分析 ,对有关行为方案作出谨慎的选择。  相似文献   

16.
对司法归类中事实与规范的关系问题,概念法学派、历史法学派与自由法学派一直存在争论,哈特和考夫曼对其均进行了批判。法官运用法律时有法律适用与法律发现两种方式,相对应的是,存在着涵摄与等置两种逻辑思维技术范式:其相同之处在于都试图将事实与规范连接起来;不同之处在于涵摄直接通过种属概念之间的包含关系来沟通规范与事实,而等置则通过比较事实是否具有法律意义的同一性来判断事实要件是否符合对应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17.
道家的“法自然”的文化意蕴与“自然法”思想有着本质区别。第一,“无讼”与“尚法”:两种不同的法律态度。“法自然”认为社会和谐就是一切顺其自然,没有冲突,没有法律,而西方“自然法”观念十分尊崇法律的权威与保障功能。第二,“天人分立与天人合一”:两种不同的思维方法。第三,理性与和谐:两种不同文化要义。理性是西方“自然法”思想的精神内核,而“法自然”是要自然无为恢复宇宙原始和谐状态。  相似文献   

18.
古典自然法学派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法学流派,同时也是一个在法学发展历史上乃至于整个人类文明发展历史上都具有承上启下意义的法学流派。本文通过介绍这些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法学家们的法律理论,综合性考虑历史上其他学派的评价,客观地评析其法律理论建构的得失,揭示古典自然法学家法律理论的现实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9.
在西方法学思想史上,围绕着"恶法非法"与"恶法亦法"而展开了长久而激烈的争论,从本质上来看,这其实是对于"法"与"法律"关系而展开的讨论,本文以美国宪法学家考文的"高级法"观念渗入实在法—宪法开始着手,分析了"高级法"的观念来源、"高级法"的涵义以及"高级法"是如何渗透到实在法的过程,确立了实在法获得至上性和合法性所必须具备条件—渗透和体现"高级法"的背景。  相似文献   

20.
法律推理观无疑是美国法律思想变迁史上的一个焦点,它既是一个重大的法哲学理论问题,又是社会控制模式选择的重大实践问题。而法律形式主义和法律现实主义两个时期一直是法律方法研究追寻过去和展望未来的考察起步点。在这个起步点上,新分析实证主义代表H.L.A哈特举着语言哲学的大旗,开辟了一条崭新的法律推理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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