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9)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渝工商发[2008]7号各区县(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为了规范我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服务各类市场主体融资发展,市工商局制定了《重庆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33):27-31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登记簿管理,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保护房屋权利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建设部颁布的《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4.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14):73-7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局长周伯华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相似文献
6.
7.
8.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3,(29):26-27
国土资发〔2003〕2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为规范地质勘查市场准入条件,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加强地质勘查资质监管,促进地质勘查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4,(28):10-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为了加强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根据《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民发[2003]158号)及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给我们,以便适时修订。 相似文献
11.
12.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9,(8)
各区县局、直属局,市局有关处室:《重庆市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已经2008年12月1日市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市政府法制办亦于2009年1月19日以渝文审〔2009〕1号文予以登记,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二○○九年二月三日 相似文献
13.
14.
15.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23)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08]8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相似文献
16.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46):49-56
京知局[2019]324号各有关单位:为鼓励发明创造,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提高我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17.
18.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4,(3):18-24
国质检锅[2003]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压力管道事故,提高压力管道使用管理水平,总局制定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