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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岩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2,(6):59-59
治国先治吏,吏治则国治。官德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官德是官员所应恪守的职业道德,是官员工作生活、思想行为的规范与准则,是从政之道、用权之德。官员的道德程度往往影响着整个社会的道德尺度。官员,代表着政府形象,其一举一动都具有示范效应,官位越高,效应越大。官德的任何缺失,往往都会通过权力的链条,产生放大效应,影响到整个官员群体的信誉,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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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浩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0,(12):52-52
据史载,明朝皇帝朱元璋为防止官吏腐败,每逢启用一批地方官员,总要亲自告诫预任官员:老老实实地守着自己的薪俸过日子,就像是守着“井底之泉”,井虽不满,但却能每天汲水,长久不断。若是四处搜刮民财,就是手段再高明,也难免东窗事发。而一旦事发,就要受牢狱之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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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翻是江南会稽郡余姚人,老爸虞歆曾经做过汉朝最南端的日南郡(今越南中部)太守。虞家五代都是研习《易经》的大师,虞翻少年时便好学不倦,后来终成一代学术大家。年轻时,虞翻做了会稽太守王朗的功曹。此时正逢汉末三国乱世,虞翻32岁时,小霸王孙策横扫江东,逼近会稽,太守王朗聚集万余兵马,准备抗拒。虞翻正在服父丧,闻讯去面见王朗,说:“孙策来势汹汹,我们这点力量不是对手,还是躲避为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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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地方政府行政问责的困境
1.外部问责缺位。问责是因授权而产生的。授权一般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人民对政府及其官员均授权,即外部授权,与之相对应的是外部问责;二是政府对官员、上级对下级的授权,即内部授权,与之相对应的是内部问责。所谓内部问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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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入法:必要与可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腐败是制约当今世界政治、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顽疾,官员财产申报入法,是预防与惩治腐败的基本路径,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但就当下中国,严格说来,仅有相关的党政文件而无真正意义的官员财产申报法。我国官员财产申报入法的必要性在于:官员财产申报入法,耦合了官员社会角色担当;官员财产申报入法,彰显了现代法治精神;官员财产申报入法,体现了公众知情权与官员隐私权的博弈;官员财产申报入法,顺应了世界治腐潮流。通过文本解读与案例实证,透析现行规定的缺失与立法阻滞的枢要,提出官员财产申报入法的主要理路在于:在宪法框架内渐进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入法;完善官员财产申报法的逻辑结构;健全官员财产申报法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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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了麻烦”掀起波澜田中首相一行抵京的当日下午,中日双方就邦交正常化的谈判立即正式展开。谈判分为三个层面:一是中日两国总理与首相的小范围限制性会谈;二是两国外长的会谈;三是双方主管官员级别的工作会谈。两位总理和首相主要就重大的原则问题进行陈述并交换意见,外长根据首脑会谈的精神和指示,商讨起草联合声明,由主管负责官员具体落实文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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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地方双向交流任职、从基层遴选公务员、工人农民报考国家公务员、基层官员集体“充电”……2010年,中国在官员选任制度改革方面打出的“组合拳”,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从公务员的选拔,到各级党政官员的晋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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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震 《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2004,(1):43-47
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已持续了许多年,但与之十分不和谐的是,职业精神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却越来越成为一道坎,其中愈演愈烈得假冒伪劣和官员腐败尤为突出,仅此两端就足以显示.培育职业精神刻不容缓。尽快改变这种局面.如今已成为社会的共识。本文就与职业精神进步有关的一些问题发表了一些新的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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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淼 《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2009,(6):48-48
权力与责任是不能分离的,有权力就必然有责任。行政问责,是通过追究官员确实应承担的责任,促使官员合法、正当地行使手中的权力,使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真正负起责任。这种对政府官员出现言行不当或违反民意的行为而对其进行道德和政治责任追究的机制,充分体现了权责对等的管理原则,弥补了纪律和法律追究的空当或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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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后的廉政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 以前,贪污腐败是 英殖民当局的宿疾。人们评价当时的政府是“机构腐败成风,官员贪污成性。”行动党在竞选中向选民承诺,它执政期间要建立起廉洁正直的政府。几十年来,行动党一直致力于廉洁政府的建设。这期间,它所采取的一系列举措,确有独到之处,十分引人注意。急速地培养和重用奖学金获得者行动党执政后,要兑现对选民的承诺。然而,面对那些已将贪污受贿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大批官员,一时无法改变他们的观念和行为,又不能立即将他们解职或调离。虽然在新的政府领导人的严厉监督下,官员中的贪赃枉法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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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巡按、御使、巡抚、总督任内要向朝廷举荐优异官员并纠劝不称职官员,谓之“风宪官举劾”。该制度产生以后,负责举劾的官员陆续增加;举劾范围愈广,由文官而及武官;举劾周期趋于固定,成为明朝考核官员的重要制度,并且是铨选的基本依据。尽管体制日浙完备,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弊端:一是举荐有限额,纠劾有指标;二是风宪官违例举荐部分官员,遂产生正荐、提荐、并荐、咨荐、揭荐等名目;三是风宪官举劾不实,官员行贿求荐。风宪官举劾制度的发展最终背离其设立的初衷,既不能充当“朝廷耳目”,又不能将真正有才干的官员选拔出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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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时期,朝廷有位官员叫张衡,虽是令史(俗称吏员或胥吏)出身,但官阶已到四品,如果再升一级,就成了三品官员。唐朝的三品是个什么级别呢?如果拿现在的官职来对比,那么四品是司局级或副部级,三品就是正部级了。不仅如此,在唐朝,有些三品官员如能加上“同平章事”头衔,还是实质上的宰相。所以在唐朝的官场上,从四品到三品是个很难爬...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