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吕建清 《理论探索》2006,(2):158-159
刑法第395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刑事诉讼证明责任不统一,与现代刑事法律中无罪推定的理念不统一;在实践中,也难以达到刑事责任证明标准,容易导致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因此,需全面权衡其利弊,从法律体系上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
张瑞 《学理论》2012,(31):123-124
较贪污罪、受贿罪而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中国历史上算是新经济形势下的产物。从1988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被确定为刑法罪名以来,一直饱受争议与质疑。基于此,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与修改背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展开论述,旨在从立法目的和司法功用上厘清理论误区,阐述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以期能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修正和司法实践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3.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立法技术、刑罚标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应从制度上对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进行预防和惩处。完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方面要搞好前置措施的设置,重在预防;另一方面要严密刑事法网,严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犯罪分子。可从明确行为模式、规范法律用语、提高刑罚幅度、增设附加刑等方面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4.
鲍永红  环震 《学理论》2012,(30):145-147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伴随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过程中因为司法效果不佳而产生的。本罪的设立可以说既是刑事司法的无奈之举,也不失为必要之举。近年来,理论界对该罪的争议颇大。对本罪的立法价值、行为性质的认定、举证责任倒置、以及本罪的立法缺陷和完善等方面都存在较大争议。文章就此展开阐述。  相似文献   

5.
去年12月29日,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因犯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王怀忠之罪,与其他贪官相比,既有共性,也有个性。共性无非是受贿、索贿数额巨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  相似文献   

6.
1992年2月19日。 一条新闻轰动了河南省郑州市,原全国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原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士荣被押上了审判台。因犯有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投机倒把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刘士荣被判处有期  相似文献   

7.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为了适应惩治腐败犯罪分子的需要而规定的新罪。但该罪自设立以来,一直在刑法学界存在颇多争议,拟对该罪的犯罪主体、自首等若干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完善该罪的立法构想,以期待对本罪的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我不是很懂法,并不知道事后收人家钱是犯罪行为。”说这话的是一名李姓政法委副书记。前不久,李某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相似文献   

9.
研读近年来被判刑官员的落马轨迹,大部与“土地”有关广西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3月31 日作出终审判决,以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 判处贺州市钟山县土地局原局长兼钟山县地产公司经理潘成芳有期徒刑18年。仔细研读近年来被判刑地方官员的落马轨迹,几乎绝大多数人的倒台都与“土地”有关。  相似文献   

10.
在涉及公共权力的部门与个人,基于人情往来的“红包”礼金经常成为商业贿赂的载体日前,上市公司南宁百货原总经理黄箭雀以受贿罪、贪污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黄箭雀案”是近期查处的商业贿赂  相似文献   

11.
《瞭望》2000,(47)
广东湛江原关长曹秀康等:湛江海关的一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大肆收受贿赂,为走私分子护私、放私,甚至参与走私。其中,湛江海关原关长曹秀康,利用职务之便,受贿财物价值人民币240余万元;湛江海关调查处原处长朱向成受贿财物价值人民币280余万元,尚有人民币340余万元不能说明来源合法;茂名海关原关长扬洪中收受贿人民币180余万元,并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曹秀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并罚判处朱向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杨洪中…  相似文献   

12.
一周网谈     
《瞭望》2008,(10)
"两会"的召开,是本周最大的新闻热点,尤其是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无疑是网民热议的焦点中的焦点;代表、委员们的议案提案也受到广泛关注,比如一位律师代表关于修改《刑法》,提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量刑标准的议案,就引来不少网民力挺;而刘翔因比赛不能参加政协会议则引发网民对明星当选政协委员的质疑。  相似文献   

13.
立法权的过度让与、司法权的就地膨胀,司法解释突破立法权限现象已非个例。基于严厉打击贪腐犯罪的需要和受贿罪传统犯罪构成间的冲突、博弈,近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15条第2款关于"为他人谋利前的数额一并计入受贿罪数额"的规定有突破立法权限之嫌。在理性的立法层面,目前最可行的做法是沿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模式,通过刑事立法方式设计贿赂犯罪主观方面的推定,提倡立法权的回归;在当前司法实践层面,应当严格适用司法解释第15条之规定,在坚持罪刑法定的基础上更多地应用出罪机制。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事证明责任制度完善之学理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证明责任制度的核心是证明责任的分配。诉讼构造、司法证明活动的盖然性、犯罪构成理论作为背景性制度因素对证明责任制度构建有重要影响。具体刑事诉讼证明责任中,存疑有利被告原则无罪推定原则更具操作意义,举证责任倒。置的推定则是证明责任分配的例外规定。我国证明责任制度之完善当注意与转型时期诉讼模式、客观真实诉讼理念、证明度要求等现实语境中相关制度吻合。  相似文献   

15.
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笔者认为,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按照罗马法时期的证明责任分配理论和罗森贝克规范说确立的证明责任分配法则确立的一般分配原则,“谁主张、谁证明”;二是按照“危险领域说”确立了证明责任倒置的特殊分配原则;三是从证明责任分配的理念出发,借鉴利益衡量说的分配原则,按照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证明能力,综合确定证明责任的承担。与此同时,为了便于表述,笔者在对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证明责任进行分析之前对证明责任的概念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6.
柴芳 《学理论》2014,(1):118-119
证明责任问题在刑事证据制度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和案件的公平公开处理,意义颇大。然而,我国于刑事证据能力方面的研究在整个证据法领域尚处于边缘地位。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证明责任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样无论是理论上还是立法、司法实践上,都暴露出制度体系的匮乏,无疑阻碍了证据制度现代化的进程。因此,立足于刑事证明责任内涵和制度价值的层面,结合我国刑事证明责任制度的现状,以期对我国的刑事证明责任制度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7.
祝宇娇 《学理论》2009,(17):125-126
刑事举证责任的承担是刑事诉讼证据制度中的重要问题,举证责任由控诉方负担是刑事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规则,但是随着刑事诉讼的发展,在特定的条件下,还存在刑事被告人负担举证责任的情况,对这个问题的探讨对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及实践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举证责任倒置进行理论分析,进而对完善我国被告人举证责任制度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并着重剖析了几类应使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  相似文献   

18.
新出台的《贪污贿赂司法解释》显现出贿赂犯罪刑事法网"趋密"的特征,但其有关"为他人谋利"要件的解释仍不能妥善解决新型贿赂犯罪激增下司法实践遭遇的问题。就广义而言,推定不仅是存在于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证据制度,也是刑法中涉及特殊领域的立法设计类型;为适应打击贪腐犯罪的需要,目前最可行的做法是沿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模式,通过刑事立法方式设计贿赂犯罪主观方面的推定,应当取消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利"要件,从而完成贿赂犯罪领域的刑事司法推定(又称事实推定)向刑事立法推定(亦称法律推定)的转变。  相似文献   

19.
日前,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娄底市原副市长赵更效涉嫌受贿和挪用公款案。 据检察机关介绍,因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贪污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而被起诉的赵更效特大职务犯罪案,在湖南反腐史上再创“新高”:个人受贿金额和被查获的不明来源财产分别高达860多万元和1800多万元,是湖南省之最。  相似文献   

20.
无…近乎勇     
孙中山先生在《革命精神教育》一文中引用古语说过:“知耻近乎勇。”然而,时至今日,在党的干部队伍中,少数人竞堕落到“无耻近乎勇”的地步。海南省东方市原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戚火责接受数百人行贿,涉案金额高达1400多万元。这当中,其妻原中国银行东方市支行行长符荣英“夫唱妇随”,不仅自己受贿20万元,并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而且为了企图转移赃款赃物、掩盖自己及其夫的罪行,竟在看守所里采取逃跑、写串供信、拔妇耍赖、装疯卖假等手段,甚至任卢怪气学构叫,裸着上身满屋跑,躺在地上装死翻白眼,竭尽歇斯底里之能事,令…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