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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熊俊丽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3):105-107
间接正犯实行的着手是实行行为着手的一种特殊形态,故对此问题的研究既应以实行行为着手的一般理论为依据,还必须充分考虑其特殊性。以实行行为着手的一般特征为依据,同时对间接正犯的特殊性进行深入分析,结合刑法的谦抑主义精神,可以得出间接正犯的着手应采纳“被利用者说”的结论。 相似文献
2.
间接正犯着手问题是间接正犯理论产生以来刑法理论上争论最为激烈的问题之一.国内外关于着手实行的认定有主观说、形式客观说、实质客观说与折中说四种,难以达成基本共识.在刑法理论上,关于间接正犯的着手标准,存在被利用者说、利用者说与两分说三种观点.在违法论上,结果无价值论反对行为无价值论是值得提倡的.因此,将"实质客观说"中的"结果危险说"作为判断间接正犯实行着手的认定标准,是有其深厚的法理学基础的. 相似文献
3.
王淮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23(5):53-57
间接正犯理论是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但是其着手问题却在理论界历来存在较大争议。一般的实行行为着手问题也存在学说分歧。在此理论基础上,间接正犯的着手问题存在利用行为说、被利用行为说、个别化说等,但是以上学说都存在一定缺陷。间接正犯的着手的认定,应立足实行的着手的二元基准结合说,再结合间接正犯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4.
杨金彪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0,10(1):48-53
间接正犯是利用他人实现犯罪的情况,在德国、日本刑法学上关于间接正犯的正犯性特征有不同的学说,主要有工具论、生活用语习惯说、优越性说、实行行为说、规范的障碍说、行为支配论等。透过德国、日本刑法学说发展过程,可以看到观察间接正犯正犯性的合理视角,即必须以限制的正犯概念为基础,以作用分担为基准,均衡地考虑主观的要素和客观的要素,而行为支配论上的意思支配说把握了这样的观察视角,应当得到支持。 相似文献
5.
正犯后正犯是对传统间接正犯概念内涵与外延的扩张,它缘起于德国,并为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刑法所继受与传承;正犯后正犯的理论核心与灵魂是犯罪支配理论,其目的是对传统间接正犯理论无法有效回应罪刑相当原则困境的突围;德国的司法实践已普遍认可这一理论,我们也应肯定该理论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6.
刘蓓蕾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3(1):52-54
间接正犯是随着刑法理论发展而出现的问题,如同补丁一样弥补客观主义关于共同犯罪理论的漏洞,因而其不仅为主观主义刑法理论所不屑,而且在客观主义刑法理论中地位也一直飘忽不定。间接正犯的地位应仅限于弥补客观主义共犯从属性理论的不足,在共同犯罪的理论中加以论及较为恰当。因此,在论述间接正犯的含义、性质时应紧扣其地位,不能任意扩大其范围。 相似文献
7.
王建军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4(1):62-63
间接正犯的成立范围主要是由被利用者行为的范围决定,即被利用者的哪些行为能够被幕后者用作实施犯罪意图的工具。间接正犯中的工具行为应当具备"非正犯性"和"可支配性"两个条件。 相似文献
8.
徐宇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2(1):21-25
随着我国刑法理论对身份犯、间接正犯等问题研究的深入,学界已开始对身份犯的间接正犯问题有所关注。但是,关于身份犯的间接正犯能否成立的问题上,大陆法系和国内学者均有不同的观点。身份犯的间接正犯问题对于司法实践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因此,对于相关理论有加以比较、评析的必要。文章将在回顾大陆法系相关观点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案例对身份犯的间接正犯成立问题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9.
祝赟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3,(1):45-47
间接正犯又称为间接实行犯,由于它是利用他人实施犯罪,从表面上看与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和帮助犯极为相似,一般被认为是单独正犯的一种形态,以区别于直接正犯,但在极个别的情况下仍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学者谓“间接正犯是今日刑法学上最困难的问题之一,有关的学说迄在广泛的对立状态中”[1]。我国刑法对间接正犯并无明文规定,刑法理论上也鲜有研究。本文拟通过对个案的研究,探讨间接正犯的概念及类型,以资借鉴。 相似文献
10.
曹希国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5(5):38-41
不同的关于间接正犯的正犯性理论,决定着间接正犯的存在范围与类型。对于利用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者、利用他人的过失行为、利用他人无特定犯罪故意的行为和利用有故意的工具实施犯罪的情形能否成立间接正犯,理论界存在较大的争议。 相似文献
11.
思想与行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的逻辑起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志远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4,23(2):41-46
思想是主体对自身的社会存在及其与周围客观环境的关系的主观反映,行为是人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思想与行为的相互关系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依据科学的逻辑起点的基本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学的逻辑起点只能是思想与行为这对基本范畴。把思想与行为确定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的逻辑起点,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2.
13.
潘秋明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05,(3):55-59
立案程序一直是刑事诉讼法修改中讨论的热点。作为侦查启动程序的立案程序在实践中常常有初查和审查穿插其中,而不具备侦查法律属性的初查和审查的出现,在一定意义上否定了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当性。对侦查启动程序的完善应从实践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侦查实践中审查与初查的合理性,从而在立法上进行完善,使之与实践统一。 相似文献
14.
论反侦查行为的识别途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品新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0,38(1):34-37
反侦查行为的识别途径,可以分为心理和表象两个层面.前者是指从分析作案人的反侦查心理入手,后者是指从分析案件中的假象和反常现象入手. 相似文献
15.
谢荣华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0(1):112-114
代表具有区别于代理制度的独立制度价值 ,在代表中类推适用代理规则缺乏理论前提。对于越权代表行为效力的认定 ,应根据相对人主观善意与否区别对待 ,不宜直接适用无权代理的规定 相似文献
16.
余逸群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3,22(3):11-14
社会参与意识的优良传统,是北京青年身上具有标志性和代表性的时代特征。当今北京青年这一强烈的社会参与意识集中体现在令世人关注的"青年志愿者行动"和"青春奥运行动"上。青年志愿者行动与精神的强大生命力源于广大青年积极参与构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顺应时代对青年成长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17.
程红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7,20(4):34-41
实行行为终了与否的判断标准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中止行为类型的划分,而且还间接影响到不同类型中止犯的认定标准。在德国,关于实行行为终了与否的判断标准,存在行为计划说、个别行为说以及全部行为说等学说。在日本,则存在主观说、修正的主观说、客观说、遮断说以及折衷说等不同见解。其中,全部行为说和折衷说较为可取。在我国,对行为是否实行终了的判断也应采折衷说,即应与是否需要采取积极措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认识内容联系起来作出判断。 相似文献
18.
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是各国政治体制中分权制衡原则的具体体现 ,也是司法监督行政权的重要方式 ,然而我国法律并未明文规定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我们应当从理论和司法实践的角度论述对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探求对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标准和健全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对策。 相似文献
19.
黄志伟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2):61-62
保证期间简言之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理论和实务界对保证期间的性质颇多争论。近几年 ,我国担保法律制度得到不断发展 ,但在保证期间的起算等规定上还存在一些不协调之处 ,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0.
就民营企业融资而言,最合适的融资方式是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目前民营企业间接融资的法律障碍,已成为束缚民营企业间接融资顺利进行的瓶颈,完善间接融资的法律制度,扫除相关法律障碍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