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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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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民法通则》的制定和颁布是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它对于我国立法体系的确定,对经济体制改革的促进,对公民合法权利的保护以及对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都将产生重要的作用。本文拟对这部民事立法的特点作一概括探讨。  相似文献   

2.
由徐开墅、成涛、吴弘编著的《民法通则概论》一书,最近由群众出版社出版。《民法通则概论》共22万余字,该书脉络清晰、层次分明。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章节次序编写,着重阐述立法精神,结合民法原理和司法实践,对条文规定作了系统的学理解释。同时对部  相似文献   

3.
民事时效是一种适用范围广泛而又重要的法律制度。它本身就是一种法律事实。时效期间届满,可以成为取得民事权利或者丧失民事权利的原因。时效制度,肇源于古代罗马法,并有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两种形式。后世各国民法典,不论是仿效罗马法《法学阶梯》体系编成的法国民法典,或者是仿效罗马法《学说汇纂》体系编成的德国民法典,都沿用了时效制度,也分列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取得时效是指占有他人财产,达到法定期限就依法取得了所有权。取得时效的前提是善意地、和平地、公开地占有他人财产,所以又叫占有时效,它是针对财产所有权而设立的制度。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一当期间届满就丧失了请求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的权利。因为涉及诉讼程序问题,所以又叫诉讼时效,它主要是针对债权而设定的制度。  相似文献   

4.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民事活动常常超出一国领域而渗入国际因素。与此相适应,作为国内法的民事法律也在许多领域与国际法相互渗透、相互影响,从而在法学上提出了“民法与国际法”这样的课题。本文拟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出发,结合有关国际法理论,对下列问题作些简要探讨。  相似文献   

5.
知识是人类争取自由的武器,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社会财富可以分为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而知识是一种精神财富。对这种精神财富用法律加以保护,于是就产生了知识产权。所以,知识产权是基于脑力劳动的创造性活动而产生的民事权利。由于当今许多国家的民法典大都是以二千多年前的罗马法为蓝本的,而对知识财产的保护只是近几百年来才出现的,所以,现在世界各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都是以单行法规的形式颁布的,只有少数国家把  相似文献   

6.
<正>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并决定从1987年1月1日起生效。这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中的大事件,是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大成就。《民法通则》的颁行,对于巩固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取得的成果和保障改革顺利进行,对于加速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对于在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发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必将起到巨大的作用和产生深远的影响。我国从1979年以来,加快了立法工作步伐,除修改宪法外,还制定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试行)等一些国家基本法律。按照宪法的规定,民法是重要基本法  相似文献   

7.
现代意义上的代理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产物,早在1900年德意志帝国民法典第一次在他的条款中确立了法人制度和代理制度。过去,我们的教科书把法律行为和代理并列分述,是沿用了苏联的先例,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法典,如1964年的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民法典、1975年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民法典,也都是把法律行为和代理分别成章的。我国的《民法通则》第四章是“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即把法律行为和代理安排在一章。我们认为,这样编排是很科学的。一种制度,一种关系,不论其地位轻重,内容多少,只要独具一格,就要分立成章,显示其相对的独立性。然而,代理不过是法律行为的一种特殊形式,首先,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的目的,就是要其代替自己去实施法律行为,而代理本身就是一种法律行为;其次,代理行为的合法性及其限制等等,都要以法律行为各条规定作为自己的准则,也就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准则,是代理的前提。《民法通则》这样安  相似文献   

8.
论《民法通则》中的连带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正> 本文作者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财》)中的九处较明确的连带责任规定和四处可作连带责任理解的规定,分别命名为表见连带责任和准连带责任,并加以分析比较,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揭示了它们共同的和不同的法律特征。民法上的连带责任,是指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范围内,应由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对其他人的民事责任承担、分担或顺序承担。承担这种责任的人叫连带责任人。连带责任人承担的可能是全部责任,也可能是其他当事人承担不下的剩余部分责任。连带责任的设定(或法定、或约定)为债权人、受害人充分受偿提供了法律保证,有利于商品交换(民事流转)的安全迅速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贯彻,有利于促进物质  相似文献   

9.
试析《民法通则》中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民事责任,一般指因侵权行为或债务不履行而发生的法律责任。由于它的制裁手段经常而普遍地体现为经济上的补偿救济,故习惯上又称之为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将这种法律责任列为专章,并明确称之为“民事责任”,这在世界民事立法上尚属首创。同时,《通则》关于民事责任所作的规定,无论在其概念、宗旨方面,抑或内容、形式方面,都具有我国民事立法的特色。本文拟对民事责任的宗旨、构成、种类,作些剖析。  相似文献   

10.
《法学》1991,(6)
一在《民法通则》颁布五周年,修改补充后的《民事诉讼法》公布施行的今天召开座谈会,以期经过研究讨论,进一步正确认识与执行这两个法是很有意义的。这两个法是根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方针、政策与现行宪法的规定,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需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和修订的,是能够执行的。有人以为《民法通则》的内容不够完备,需要进一步制定民法典,修改补充后的民事诉讼法的内容也还不够完备,需要进一步修改补充。我认为这种意见不完全恰当。法律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的,制定法律、修订法律都必须从实际出发,从本国的实际出发,而不能从想象出发,也不能是外国有什么,我们就得有什么。所谓完备也是因时、因地、因具体情况的不同而不同。完备没有绝对的标准,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内容,今天认为完备了,明天就可能认为不完备了。只要能够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就可以说是完备了。  相似文献   

11.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当今民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新课题。我国《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这被我国大多数学者论证为我国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根据,许多学者以此为基础对我国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等作了广泛的探讨。一些法院也以该条为法律依据,审理了一些“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公布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上的一件大事。它总结了我国民事立法的经验,特别是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实践中一些行之有效、比较成熟、民事法律关系所应共同遵守的准则;同时又借鉴了历史上的和外国的民事立法经验,吸取了其中一些民主科学的、适合我国需要的有益成份。为什么叫《民法通则》而不是“总则”或“民法典”?按惯常做法,“民法总则”容纳不了现在《民法通则》这样多的内容,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在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十种方式的同时,还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显然,这一规定不是一般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而是一种民事制裁。所谓民事制裁,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对严重违反民事法津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  相似文献   

14.
谈谈《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通则》第六章对民事责任作了专章规定。本文准备分别按该章前三节的内容,依次谈些认识。一、一般规定(一) 民事责任有哪几类?《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了关于公民和法人人身权的制度。这一制度,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确认,它反映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并将有力地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  相似文献   

16.
中国政法大学受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和人大常委法律工作委员会的委托,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  相似文献   

17.
安徽大学有师曰自君兆麟,勤治训诂,卓然有所树立。余读其近著《简明训诂学》,博采众家之说,而以简易出之,勇于探索,益以新知,条理粲明,论证致详,可以觇其学识之宏赡矣。君承师学,实事求是,不拘泥于旧说,故多创新之辞,凡所阐述,缜密严栗,无复勝义,读君书者,自当知之也。  相似文献   

18.
法院执行人员应该依照民诉法规定,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和裁定书.可这些法律文书主文中的训诫该怎么执行呢?这是一个新问题. 例如:原告李××诉被告谈××侵害名誉权一案中,李系上海××冰箱厂工会主席,谈系该厂职工.谈因对其工作岗位不满意,又在工资调整中,未加到工资,怀疑是李从中做的手脚,故对李有成见.1986年11月8日,谈出于泄私愤,在大庭广众之下,无根据地指认李有婚外两性关系,并以下流淫秽的语言对李进行侮辱.事后.虽经组织教育,但谈拒不认错.为此李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她为求得诉讼保护所造成的10  相似文献   

19.
《民法通则》是新中国第三次起草民法的重要成果,是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它反映了当时改革开放时代的发展要求,所以也促进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标志着以政策手段调整民事关系为主的时代基本结束,又预示着我国正规的、大规模的民事立法的开始,在新中国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回顾它制定的背景,可以从中总结出对我国现今的民法典编纂有益的、众多的经验和教训。  相似文献   

20.
名称由来《民法通则》起草,没有再采取民法典的模式,即集中大量专家起草.那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力量已经壮大,吸收了不少当时法学院校毕业的优秀学生,也有一些很有经验的民事单行法起草的领导人.这项工作由法工委民法室主持,同时聘请了佟柔、王家福、魏振瀛和我作为顾问.后来,我们被人称为“四大名旦”,代表了当时北京民法力量最强的四座法律院所:中国人民大学、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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