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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津政办发[2015]8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考核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5年10月16日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考核方案(试行)市环保局为贯彻实施《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决定》、《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14]13号)和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切实加强我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保  相似文献   

2.
《天津政报》2014,(15):9-11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3.
《天津政报》2014,(15):16-16
9日 市长黄兴国会见国侨办主任裘援平一行。 10日 市长黄兴国会见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总经理刘雪松一行。 11日 市长黄兴国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常务副市长崔津渡,副市长任学锋、尹海林、宗国英、何树山、孙文魁出席。会议内容:(一)通报市政府代表团出访情况;(二)研究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有关工作;(三)审议《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四)研究天津市电力空间布局规划修改工作。  相似文献   

4.
李川 《天津人大》2014,(2):11-11
2月14日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决定。从美丽天津建设的总体部署,到《天津市绿化条例》的制定实施,再到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具体规定的出台,本市已形成完备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为美丽天津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制支撑。  相似文献   

5.
按照《天津市绿化条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要求,今天我就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有关情况作一个报告。长期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对生态环境保护高度重视,不断加大立法、调研、检查力度,有效监督支持环保工作。下而,我报告三个方面内容。  相似文献   

6.
《天津人大》2014,(2):10-11
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兴国市长所作的关于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根据《天津市绿化条例》规定,作如下决定:  相似文献   

7.
<正>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已于2019年10月2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市长张国清2019年10月26日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8.
<正>京政办发〔2022〕3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市水生态区域补偿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12月30日北京市水生态区域补偿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本市水生态保护修复管理政策,用经济手段督促流域各区政府(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同)落实水生态保护修复主体责任,推动水生态健康水平不断向好,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依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按照“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损害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9.
城市快讯     
《小康》2016,(14)
正深圳【确立永久保护绿地制度】深圳市将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划定永久保护绿地,并建立起比基本生态控制线更加严格和苛刻的保护制度,以更好地保护这座城市的"绿肺"。《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6月22日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居住区配建绿地不得低于30%、损害古树名木最高可罚50万、改变永久保护绿地要听证等规定,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相似文献   

10.
<正>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6月3日经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天津市市长张国清2019年6月12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规定》的决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作如  相似文献   

11.
<正>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6月3日经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天津市市长张国清2019年6月12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规定》的决定  相似文献   

12.
<正>津政办发[2019]22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9年4月18日天津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工业产业布局,规范工业用地出让行为,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3.
《天津政报》2009,(11):7-10
<正>津政发[2009]2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天津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管理,提高城市防空抗毁能力,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相似文献   

14.
正津政办发[2016]105号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市海洋局拟定的《天津市海洋生态红线区管理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6年12月5日天津市海洋生态红线区管理规定市海洋局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建设,保住海洋生态底线,推进美丽天津建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海洋生态红  相似文献   

15.
<正>津政办发[2019]23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9年4月23日天津市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加强本市滨海湿地保护和围填海管控,加快建设美丽天津,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  相似文献   

16.
正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已于2019年9月2日经市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市长张国清2019年9月9日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7.
《天津政报》2023,(Z4):11-13
<正>津政办发〔2023〕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地表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23年3月8日天津市地表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完善本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强化地表水环境管理,持续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8.
根据近十年我市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的新形势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商品交易市场亟需进一步规范的呼声,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1月9日通过了《天津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通过的《规定》对1994年制定的《天津市商品交易管理若干规定》进行了重大修订。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填补了我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方面无法可依的空白,进一步规范市场开办者、市场经营者的行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9.
<正>津防办[2019]23号各区人防办、机关各处、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2014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天津市防空防灾警报管理规定》(津政发[2014]7号)文件将于2019年6月30日有效期限届满。为加强和完善我市人民防空警报管理工作,市人防办依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对2014年印发的《天  相似文献   

20.
正GZ0320190075广州市财政局文件穗财规字[2019]4号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现将《广州市财政局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9年3月28日广州市财政局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州市财政局行政许可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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