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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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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和国家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调整我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并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就我市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通知如下:一、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一)主城区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补偿实行统一年产值标准。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附表1执行。今后,主城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每两年由市统计局会同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制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相似文献   

2.
《时事资料手册》2006,(5):116-117
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规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条例明确,搬迁费以及移民个人房屋和附属建筑物、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青苗、农副业设施等个人财产补偿费。  相似文献   

3.
《湖北政报》2023,(8):7-45
<正>鄂政发〔2023〕16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现将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重新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确定征收农用地补偿标准的重要依据,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  相似文献   

4.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9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克强2017年4月17日国务院决定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作如下修改: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法律对土地征收和征用的范围、补偿标准及发放原则、补偿安置方式等缺乏明确规定,法律应对此作出一些构建:明确征地补偿的原则;扩大补偿范围,确立市场化的补偿标准;建立合理的补偿费发放及运营机制;实行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土地使用权入股安置或征地补偿费入股、留地补偿安置、土地债券补偿安置、替代地补偿安置和就业补偿安置等多种形式的复合安置方式。  相似文献   

6.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的意见》(豫政〔2004〕80号)的规定,为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和使用,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监督,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充分认识规范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  相似文献   

7.
蔡永飞 《北京观察》2003,(10):56-57
随着我国城乡现代化建设的迅速推进,征用农民土地作为建设用地越来越多。因此,如何给农民以补偿的问题越来越凸显出来,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的土地须按照其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从理论上说,这些补偿本来都应该直接补给被征地农民,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土地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在农村基层政权普遍存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这一法律规定在执行中引发了许多问题和矛盾。  相似文献   

8.
据笔者工作实践,征地中的“一低三难”问题,困扰了征地工作的正常开展。首先是征地补偿费偏低。而补偿费标准是按年产值计算的,由于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呈现多元化格局,土地年产值的不确定性带来补偿费的差异性和不合理性,造成补偿费偏低。第二是安置补偿难。特别是在边远贫困山区乡镇集镇所在地,有的农户被征地后成为“无地农民”,迫切要求给予安置,解决生产生活问题,而又无安置出路和办法,造成安置难。三是土地交付使用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有权机关确定发布公告后,村组干部、群众仍会提出这样那样的问题,如农田水利建设、乡村…  相似文献   

9.
《思想工作》2006,(10):16-16
内蒙古自治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日前出台《关于加快铁路建设和发展若干政策规定》,鼓励和支持国内外企业投资内蒙古铁路建设。该规定明确表示。所有企业投资内蒙古境内新建、改扩建的铁路项目,除了按照国家标准缴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外.缴纳征地拆迁所涉及其他有关收费项目均按最低标准执行。铁路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未利用土地由地方政府无偿划拨:占用集体未利用土地的,由当地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协调确定补偿标准并办理征地手续:涉及集体和个人承包的荒 山、荒丘、荒沟、荒滩土地,由所在地政府协调解决。  相似文献   

10.
<正>赣府字〔2023〕23号2023年4月21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求,全省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现将调整结果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准确把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内涵与适用范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全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最低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1:1,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相似文献   

11.
土地征收补偿费是土地所有者和承包人因失去土地而获得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征收补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割: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相似文献   

12.
《时事资料手册》2008,(3):119-120
新华社3月报道,广西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行办法》规定,凡没有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或没有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有关程序的.一律不予受理征地申请。办法规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由个人、集体、政府共同出资筹集。个人承担部分主要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缴;集体出资部分主要从土地补偿费中抵缴:政府出资部分主要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安排。  相似文献   

13.
芷江县国土资源局:你局《关于征收土地有关政策的请示》(芷国土资[2007]12号)收悉。根据现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函复如下:一、关于上调土地补偿费标准的问题《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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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征地补偿直接发放为失地农民送颗宽心丸福建省将改革征地补偿费用的支付方式,从今年起,没有条件调整数量与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土地补偿费应按不少于7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给予农民个人的征地补偿费用,由国土资源部门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民,一步到位,不得克扣。并且规定各市、县在申请征地前,必须将不低于总额50%的征地补偿金存入按规定设立的征地资金专户,同时,征地补偿费用必须在征地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此举将有效解决长期存在的农民征地补偿费被截留、挪用或迟迟不到位的问题。据了解,福建省还将探索建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妥善地探索征地补偿费入股、社会保险等补偿方式,可以从土地出让增值收益中安排部分资金,设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专项资金,在已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21个县(市、区),率先实行以《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作为项目用地审查、征地补偿的依据。  相似文献   

15.
论征收补偿收益的分配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征收补偿收益的分配问题主要涉及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一般不涉及安置补助费和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收益分配权的行使主体应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享有征收补偿收益分配的权利主体应为本集体组织的村民,但某些特殊群体也应有收益分配权。征收补偿收益的分配方案要遵守分配程序规定,只有村民会议才有权制定分配方案并应有相应比例的人数表决通过才能执行。  相似文献   

16.
省外传真     
沪苏浙粤闽五省市征地工作四大创新①集体土地使用权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降低了建设用地的门槛。上海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在不改变集体所有权性质、不落实农业人员安置的前提下,按年度支付土地收益。②从征地费用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的角度,初步体现征地类型。江苏、浙江的部分地区在确定城镇规划区内征地安置保养标准时,将建设项目分为市政项目和非市政项目,分别实行不同的安置和保养标准。③建立综合补偿措施。福建、广东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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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大余县出台<失地农民安置暂行办法>,从十个方面妥善解决失地农民安置问题. 一是建立征地补偿费自然增长机制.征地补偿标准由县土管部门以乡镇为单位,结合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水平、农业产值、土地区位等因素,每年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适时调整,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相似文献   

18.
河南省煤气化工程是经国家批准的我省重点建设项目,是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减少环境污染、减轻煤炭运输压力而建设的一项公益性和基础性工程。为了降低工程造价,尽快建成投产,省政府决定对此工程在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在省、市权限范围内的收费项目,实行能允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的优惠政策。经过认真协调和反复征求意见,现将对该工程实行的免、减、级收费项目通知如下:一、征地拆迁补偿方面(一)本工程征用土地依法按划拨用地办理。各项工程征地时需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拆迁补偿费、征地管…  相似文献   

19.
律师信箱     
编辑同志:我村的集体土地依法被国家征用,国家给我们每个村民发放有“补贴金”,但村委会一直压着不发。我们多次催要,村委会仍不予理睬。请问,我们该如何要回属于自己的“补贴金”?读者:刘军平刘军平同志: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  相似文献   

20.
2017年5月2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征地补偿要不降低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保障农民长远生计的目标。但对农民个体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份额实体问题却交由集体经济组织处置,缺乏必要的审查和监管机制,导致补偿费的份额分配不公,引发大量的矛盾纠纷;存在公民个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基本权利保障无法获得,人权保障的价值目标无法实现的现象。需要在宪法审查视阈下,运用规范和释义方法,规范解读征地补偿安置款分配权构成内容的性质,阐明征地补偿安置款份额分配的基本权利负载功能,进而根据其性质和功能将审查程序性、抽象和司法审查的方式以及手段与目的均衡之基准运用到征地补偿安置款份额分配的实践中,促使征地补偿安置款份额分配确能落实和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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