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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个人征信体系中知情权与信息隐私权平衡的理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个人征信体系的建立是现代信用经济发展的基础.以个人信用信息为中心的个人征信体系带来了授信人知情权与被征信人信息隐私权的冲突,平衡二者的冲突是个人征信立法的重要任务.知情权与信息隐私权冲突的本质是利益冲突和价值冲突.法律理念是法律制定与适用的指导,所以,在社会本位、利益平衡、社会和谐理念的指导下,个人征信法律制度才会逐渐趋于完善.  相似文献   

2.
域外个人信息隐私权保护及对我国征信立法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鉴于个人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个人征信制度是现代信用体系的基础,其中所涉及的个人信用信息隐私权保护是个人征信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所以在我国建立健全现代社会信用体系的过程中,合理借鉴域外国际组织和征信发达国家立法保护个人信用信息隐私权的做法和经验,必将有助于我国个人征信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相似文献   

3.
白云 《北方法学》2010,4(5):105-112
个人征信体系的建立,使个人信用信息开放与隐私权保护的冲突问题凸显出来。征信体系克服了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效率损失,但也对隐私权的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法律作为一项平衡利益冲突、维护社会秩序的制度,在个人征信体系的运行中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个人征信体系对个人信用信息提出了既要开放、又要保护的制度需求,一个个人信用信息开放与隐私权保护平衡的法律制度体系亟待建立。  相似文献   

4.
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原则,公民的个人信用度在经济交往中越来越重要。建立个人信用征信体系是维护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的重要举措。在建立个人信用征信制度的过程中,防止个人信用的不当使用侵犯公民隐私权成为必须关注的首要问题。本文指出针对我国现行个人信用征信隐私权保护现状,我们应当加快立法填补法律空白、明确个人征信制度中隐私权的具体保护措施,同时加强征信监管,建立完善的信用隐私保护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个人信用征信中隐私权的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个人信用征信势在必行,而在个人信用征信过程中,存在着信用信息的流动与隐私权保护的矛盾冲突。目前,我国已经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来平衡这对矛盾,但是笔者认为还存在诸多问题,只有完善隐私权的一般规定、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构建个人信用活动的具体规则,才能真正保护个人信用征信中的隐私权。  相似文献   

6.
个人信用征信过程中的隐私权的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孙玉荣 《法学杂志》2006,27(3):59-62
个人信用征信过程中如何避免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和用户利用便利条件侵犯个人隐私,成为个人信用征信法律制度建设中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本文从个人征信过程中的法律关系和我国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现状探讨加紧完善我国个人信用征信过程中隐私权保护立法的重要意义,对完善我国个人征信过程中隐私权保护提出了具体的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7.
仉晓 《法制与社会》2011,(12):55-56
隐私权的保护是个人征信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建立征信制度的国家都在其征信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保护隐私权。欧美均把个人征信划分为三个阶段,即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阶段、个人信用信息的储存和加工处理阶段、个人信用产品的销售和使用阶段,并在这三个阶段中对隐私权进行保护。本文将以这三个阶段为基础,对欧美的隐私权保护制度进行梳理,然后对我国《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的隐私权保护制度进行评析,并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8.
浅论个人征信中隐私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隐私权的保护是个人征信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建立征信制度的国家都在其征信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保护隐私权.欧美均把个人征信划分为三个阶段,即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阶段、个人信用信息的储存和加工处理阶段、个人信用产品的销售和使用阶段,并在这三个阶段中对隐私权进行保护.本文将以这三个阶段为基础,对欧美的隐私权保护制度进行梳理,然后对我国<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的隐私权保护制度进行评析,并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9.
随着征信业务迅速发展,征信领域中涉及侵犯个人隐私权的案件频发,反映出我国征信体系下个人隐私权保护的严重不足。本文结合《征信业管理条例》,将通过探讨我国在个人征信体系下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存在问题,结合对域外国家的相关规定的参考借鉴,对我国的个人征信体系下的隐私权保护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0.
完善我国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的法学思考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个人信用征信是解决我国目前信用缺位的有力手段。为了使征信体系得到较全面的法律支撑,需以立法的形式确认个人信用征信体系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文就美国和欧盟对个人信用征信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比较分析,结合我国有关立法现状,从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隐私权和促进个人信用征信业发展两个目标出发,对完善我国个人信用征信体系提出了立法制度构想。  相似文献   

11.
个人征信中消费者权利,主要由两方面进行保护,一是信用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保护,二是消费者的隐私权保护,本文将主要从信用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保护方面进行论述,采取比较研究的方法,对美国及我国的征信立法相关规定进行陈述和评议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2.
周伟 《法制与社会》2013,(12):162-164
市场经济即是信用经济、也是法治经济。随着信用经济的发展,个人信用信息在现实生活中日益重要。个人征信能从制度上约束个人的行为,是缓解目前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信用危机的有效途径,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意。  相似文献   

13.
齐爱民 《现代法学》2007,29(5):160-167
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是我国推进信用经济发展的标志。个人征信是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信用信息服务的征信机构,收集、处理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的行为。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贷交易信息以及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的目的在于打造诚信社会,而大量的个人信用信息收集又使得个人权利面临重大的危险。个人信息之上体现的权利是一种基本人权,它包括公民的基本权利、自由,尤其是人格权。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的目的之一是事先个人权利保护和促进个人信息的合法合理使用之衡平,反映在个人信用信息这一具体制度构建方面,就是从促进信用经济健康发展的角度,在征信机构的利用和个人权利之间寻求平衡。  相似文献   

14.
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中对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代社会日益发展成为信用经济社会。因此,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出来。个人信用体系运营围绕的核心就在于个人的信用信息,而这无时不与个人的隐私相联系,进而牵涉到个人的隐私权保护问题。针对此问题,本文从信用记录的原则、范围、使用规定及个人信用记录的维护等方面提出了在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立法中对个人隐私权保护的措施。  相似文献   

15.
张丹 《法制与社会》2014,(13):242-243
言论自由与隐私权是两项非常重要的宪法权利。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网络时代的到来,使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冲突日益凸显。本文通过分析二者在权利类别中的归属,从宪法权利新分类的角度,明确了言论自由与隐私权冲突的实质。希望使言论自由和隐私权得到充分保护的同时,减少冲突和侵害。  相似文献   

16.
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是一个全国统一的全面记录企业和个人在银行、证券、保险、外汇以及其他领域信用信息的信息交流平台。当前我国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中存在主体、程序、客体三方面的问题,即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的信用数据共享机制存在缺陷、异议程序设置尚需完善、信用信息安全存在隐患等,因此,应当从主体、程序、客体三方面做出法律应对,即在法律上确立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中的监管主体地位,规定更加完善的异议程序及其相关配套法律制度,建设信用信息安全保障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17.
陈丽芳 《法制与社会》2010,(34):45-45,47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信用体系及征信制度的建设已经显得十分重要。当前,我国征信业存在许多问题,如:相关的法律规范不完善;个人征信业法律依据不足,尤其是大量的民营征信机构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之下;未打破对数据源的垄断等。因此,迫切需要完善相关的立法来规范征信业。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征信制度现状的分析,探究适合我国国情的征信制度。  相似文献   

18.
创建个人破产制度可以改变社会固有债务文化,树立破产免责理念,促进个人信用体系发展,建立信用标尺,保护债权人利益。同时明确"诚实"对债务人的价值指引,为诚实债务人提供低成本救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企业破产制度、个人征信体系和执行制度发展等因素的推动下,创建条件逐渐走向成熟。构建个人破产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研究个人破产制度的运行理论和规则。债务出清理论和信用公平理论分别在宏观和微观层面指导个人破产制度的运行,从法庭内和法庭外两个层面共同构成个人破产制度的运行规则。进而在个人破产制度运行机理的指导下构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建立法庭外债务清理制度和法庭内债务清理制度。  相似文献   

19.
征信法律制度中的政府角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忠军 《法学》2005,(9):92-98
政府的角色对于征信法律制度能否成为“良法”以及征信业能否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政府的角色应该是:征信制度规则的制定者、征信行业的监管者和被监督者、信用信息的依法提供者、征信行业基础设施的建设者、征信市场发展的推动者、征信行业自律的支持者。  相似文献   

20.
张钱 《法律适用》2014,(3):64-69
征信报告对个人的经济信用极为重要。金融机构负责将信用信息上传至征信中心,对于错误信用报告给信用主体造成的损失,司法实践对金融机构是否承担责任的判法不一,少数案例认为金融机构不承担责任,多数案例认为金融机构应承担责任。目前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本文结合相关案例详细分析了个人征信领域侵权责任的主体、客体、归责原则、责任方式、损失及赔偿范围等问题,提出应增设信用权,在个人没有过错或者仅有部分过错情况下,金融机构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承担相应侵权责任,赔偿范围应包括精神损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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