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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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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豫政[2014]5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141号),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省政府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4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3.5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250元,小时最  相似文献   

2.
正鄂政发[2017]44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的要求,省政府决定从2017年1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一、全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四档,依次为1750元、1500元、  相似文献   

3.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人社[2011]210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和《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77号令),并综合考虑全省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经省政府同意,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公布如下: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由900元调整为1100元;二类地区由750元调整为900元;三类地区由650元调整为780元。  相似文献   

4.
辽政发[2007]4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和《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77号令),并综合考虑全省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省政府决定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由590元调整为700元;二类地区由480元调整为580元;三类地区由  相似文献   

5.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甘肃省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的通知》(甘政发[1996]104号)要求,经2008年3月25日省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全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通知如下:一类地区:6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6.50元)  相似文献   

6.
青政〔2006〕69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制度,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灵活就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调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全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西宁市、海东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440元;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450元;海西州、果洛州、玉树州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460元。二、西宁市、海东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元;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1元;海西州、果洛州、玉树州…  相似文献   

7.
正川府发[2018]1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一、调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一)每月1550元(每日71.26元);(二)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三)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  相似文献   

8.
<正>青政[2014]2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规定,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等变动情况,省政府决定,从2014年5月1日起,调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西宁市、海东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  相似文献   

9.
鄂政发[2008]40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省人民政府决定适当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四档,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月工资标准依次为700元、600元、520元、45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按每月21.75天、每天8小时进行折算;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依次为7.00元、  相似文献   

10.
皖政办[2007]7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发挥最低工资制度的作用,保障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省政府决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一、月最低工资标准合肥市:市区560元(每人每月,下  相似文献   

11.
《江西政报》2013,(6):17-18
赣府厅字[2013]36号2013年3月7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省政府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根据原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部令第21号)和我省实际,这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参考了当地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因素。现将调整后的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公布如下,自2013年4月1日起执行。一、一类区域12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2.3元/小时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  相似文献   

12.
<正>吉政发[2010]1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8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3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和延吉市月最低工资标准7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  相似文献   

13.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研究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一、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类:1100元、950元、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5  相似文献   

14.
<正>鲁政字[2014]4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一、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1350元、1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13.5元、12元(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相似文献   

15.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发挥最低工资制度的保障作用,提高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省政府决定,自2006年10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合肥市:市区520元(每人每月,下同),肥东县、肥西县390元,长丰县  相似文献   

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要求,省政府决定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如下:一、每月230元(每日10.99元)。二、每月270元(每日12.91元)。  相似文献   

17.
正甬政发[2017]8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7]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三档。其中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  相似文献   

18.
<正>青政[2019]6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部令2003年第21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最低工资规定的通知》(青政[1995] 29号)规定,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等变动情况,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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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辽人社发[2010]1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和《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77号令),并综合考虑全省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经省政府同意,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公布如下:  相似文献   

20.
《山西政报》2011,(Z3):30-31
晋政办发[2011]1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各大中型企业,中央驻晋单位:依据《山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18号)和《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精神,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实际,并考虑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一类850元、二类780元、三类710元、四类640元,依次调整为980元、900元、820元、74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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