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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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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法院在理论上的司法属性并没有改变法院现行体制本身的行政化。要使我国法院体制适应司法审判的客观需要 ,实现我国司法的现代化 ,保证司法的公正性 ,就应当走法院体制非行政化的道路  相似文献   

2.
我国当前法院审判管理的运行体制是经过漫长的历史时期形成的,法院内部管理框架中存在一部分内容是关于行政管理方面的,这就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法院审判管理的公平性,当然,致力于我国法院审判管理体制研究的有关人士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以建立科学二维度管理体系来削弱法院审判管理的行政效力,进而规范法律体制的合理运作,保证国家及社会各方的和谐发展.本文就基于法院审判管理的去行政化及其有效手段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强化我国法院审判工作的管理效能及其执行效率带来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3.
陈华 《法制与社会》2016,(4):203-204
司法体制改革最主要的任务是要保障司法独立,实现司法公正。然而司法实践中,存在法院地方化、法院管理行政化现象严重,难以保障司法的独立性。本文认为要想实现法院管理的去行政化,要以法官的人事制度、财政制度的独立性为基础,捋顺法院纵向指导关系,健全法官监督机制,建立一套合乎司法独立、司法公正要求的法院管理体制,有效实现法院管理体制的去行政化。  相似文献   

4.
本文通过分析法院管理行政化的概述,阐述法院管理行政化现状及法院管理行政化的危害,对法院管理行政化的改革展开探讨研究,旨在为法院基于法院管理行政化的改革研究适用提供一些思路.  相似文献   

5.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提出了司法改革的一大目标——司法的去行政化.本文通过对宿城区基层法院的实际调查得到一系列有效的数据,通过分析数据主要讨论了当下中国基层法院行政化的具体表现、成因和弊端,希望藉此达到基层司法实现社会正义之目的.  相似文献   

6.
人民法院是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它既不同于政府,也不同于企业,应具有超然的独立地位,是一切纠纷的最终解决机关。然而,这些年来,一方面民事审判方式在不断深入开展,另一方面法院却出现行政化和企业化的怪异现象。所谓的法院行政化和企业化是指法院所设置的一些制度和代表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法官的审理行为和思维模式,  相似文献   

7.
龙宗智  袁坚 《法学研究》2014,36(1):132-149
司法行政化,即以行政的目的、构造、方法、机理及效果取代司法自身的内容,形成以行政方式操作的司法。法院司法运作的全过程均带有行政化色彩,表现为司法目的和价值的行政化、案件审判活动的行政化、上下级法院关系的行政化、司法人事制度和法院结构的行政化以及审判管理的行政化等。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司法行政化可以弥补一线司法能力之不足,可以抗制外部干预。但其过度发展会妨碍依法治国,损害办案质量与效率,危及司法权威和公信力,阻碍法院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司法行政化的根源在于基本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制;司法功能设定的非司法化和资源配置的有限性,统一的人事管理制度和财政供应制度以及国家机能分化不足,亦为重要原因。遏制司法行政化需强化法院的司法审查功能、审判功能以及终局性纠纷解决功能;需阻隔行政性要素介入审判,建立审判独立的"二元模式";需在法院审判管理、司法行政管理、上下级法院业务管理上"去行政化"。  相似文献   

8.
9.
彭义军 《法制与社会》2010,(10):142-142
基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基层审判机关,全国法院大部分案件都集中在基层人民法院,基层法官在我国的司法审判活动中占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然而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我国的基层法官的司法理念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就基层法官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应当如何认知和坚持正确的司法理念展开探讨。  相似文献   

10.
法院工作行政化是我国现行法院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主要表现在审判权行使、法官考评以及上下级法院关系等方面。造成法院工作行政化的主要原因是院长权力过大且缺乏有效监督,法官缺乏职业尊荣感和独立判断的精神,上下级法院关系定位存在偏差等。法院工作行政化,违背司法工作自身规律,对于规范司法、公正司法具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切不可等闲视之。我们应该从约束院长权力、改革法官考评制度、规范定案权、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正确定位上下级法院关系等方面着手来解决我国法院工作行政化问题。  相似文献   

11.
法院向人大汇报工作与司法权的行政化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本文认为 ,我国宪法及其相关组织法规定法院向人大汇报工作的做法存在一些弊端 :其一 ,如果同级人大否决了法院的工作报告之后 ,实践中就会导致审判责任主体归属不明 ;从诉讼制度的基本法理上看 ,法院向人大汇报工作的作法与审判权的性质相背离 ,将会进一步加剧审判权的行政化。因此 ,笔者认为 ,人大监督法院的最好方式就是要求法院必须按照国家制定法的规定审理和判决案件 ,如果有个别法官枉法裁判 ,人大可以对其行使罢免权或弹劾权 ,并通过法定的程序来追究其相关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相似文献   

12.
马利亚  郑运 《特区法坛》2004,(11):i001-i001
2004年12月4日至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和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承办的全国法院第十六届学术讨论会在海口隆重召开,来自全国各高院主管学术研究工作或者调研工作的领导、学术研究管理机构的负责人以及获得一、二等奖的作者和有关专家170余人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13.
法院司法体制现状及改革前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为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法院司法体制应当改“块块领导”为“条条领导”;解决司法活动行政化的问题,必须改革“集体负责制”、“首长负责制”为“法官负责制”;实现司法公正必须革除“暗箱操作”,强化公开审判,改“纠问式”审判方式为“控(辩)式”审判方式;法官队伍必须走“精英之路”,以高标准、高素质、高品位的法官选任制度为保证,建设一支专家型、复合型的法官队伍。  相似文献   

14.
功能与结构:法院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法院制度的改革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制度安排 ,法院的组织结构应当与它所承担的社会功能相适应。在讨论法院制度改革时 ,应当对法院司法裁判的社会功能及相应的结构制度进行关联考察。现代法治国中的法院应当具有解决纠纷、配置权力和维护法律的统一三大功能 ,而各国为实现这些功能在法院结构上所做的制度性安排 ,可以为我国的法院制度改革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5.
黄欣  李春浩  宋红 《法制与经济》2009,(23):61-62,65
司法审判是公民个人为权力而斗争的舞台,也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但我国的司法审判却带有行政化倾向,这不仅与我国传统的司法体制行政化相关,也与我国现行的诉讼模式、审判方式及诉讼理念密切相关。若要使我国的司法审判走出行政化的困境,不仅应该对我国的司法体制进行改革,还应当以现代诉讼模式的构建来实现我国司法审判的中立与独立。  相似文献   

16.
17.
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审判组织重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姚莉 《法学研究》2004,26(5):71-85
审判组织改革是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探求其重构的实现模式 ,需要以体现审判组织的社会属性和社会功能为基本理念 ,对法院设置、审级制度、法院内部审判组织的结构 ,以及法院作为审判组织的整体运作机制等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在保持现有的四级法院构架的基础上 ,通过对各级法院职责的重新定位、调整审级制度、设立巡回法庭制度、理顺法院内部各职能部门间的关系等一系列措施来促进审判组织重构的多重价值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8.
英国法院管理的行政化及其借鉴意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越 《中国司法》2004,(12):83-86
一、法院管理体制的行政化在英国,法院管理体制是从行政与司法机制(theex-ecutiveandthemachineryofjustice)相互关系的角度进行研究的,因为法院系统管理是英国社会整个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不能完全与行政分离的①。对此,应当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法院系统与行政系统同属管理社会的结构体系的组成部分,因此必然与行政不可分离。另外一层稍嫌牵强的意思是指,管理社会主要是行政的事,对法院的管理也不例外。事实上,英国法院系统与行政系统的密切关联,是建立在法院审判职能与其内部管理截然分开的基础之上的:法官不参与法院的内部管理,所有…  相似文献   

19.
法院错案追究制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葛磊 《中国司法》2004,(4):35-38
人民法院错案追究制是作为审判方式改革的配套措施,由全国各级法院自行设立的法官责任追究制,其设立的初衷在于克服司法不公,确保审判质量。但是,该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适用十多年来,司法腐败现象也并未因此而减少,仍然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此制度受到大量批评,有人甚至提出根本无必要在中国法院设立错案追究制。下面将对此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20.
王公义 《中国司法》2012,(11):37-43
所谓司法体制,国际上通行有广义司法体制和狭义司法体制之分。狭义的司法体制仅指法院体制,广义的司法体制则包括审判体制、检察体制、侦查体制、裁判执行体制和为保障司法机关正常运营的司法行政体制及其相互关系。本文采广义司法体制的概念,并参照中国现行的司法体制进行分类,以便于中国人理解并便于与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进行比较。一、审判体制在此广义司法体制语境下,审判体制即法院体制。一般来说,国外的法院体制比较简单,有的简单到就是法院的审判体系。而中国的法院体制比较复杂,除了审判体制外,还包括许多司法行政体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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