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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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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亲亲相隐"又称"亲亲得相首匿",是指亲属之间有罪应当相互隐瞒,不告发和不作证不论罪,反之要论罪,也就是说指亲属之间可以藏匿、包庇犯罪而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制度贯穿于中国数千年的法律,并在发展中得到扩展和完善,在中国法律制度中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而我国现行法律将其视为"封建糟粕",简单地全盘否定,这是对"亲亲相隐"制度的误解。本文通过对"亲亲相隐"制度的发展以及存在的价值阐述了其在当代法制回归和重构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相似文献   

2.
通说认为"亲亲得相首匿"是我国古代汉宣帝时正式确立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影响了后世几千年的封建立法,虽然现今法典中已不存,但法史界学者们却对其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相对而言,对与此原则有着极密切关系的汉代"首匿罪"的研究却相对匮乏。有鉴于此,本文拟对汉代首匿罪的有关问题及"首匿"与"亲亲得相首匿"二者之关系作简要探究。  相似文献   

3.
"亲亲互隐"出自于春秋末期孔子的《论语·子路》。经过历朝历代的继承和发展,到了儒学备受推崇的两汉时期,以"亲亲得相首匿"为首的原则成为汉律中的刑法适用原则正式确立下来。汉代将"亲亲互隐"观纳入法律并进一步阐释与发展,突显了儒家的"孝"的观念,礼法得到了很好的结合,法律开始呈现出儒家化的趋势。本文对"亲亲得相首匿"等原则进行分析,找出汉代法律中隐藏的儒家思想的成分,以解读汉代法律儒家化。  相似文献   

4.
中国古代亲属隐匿原则述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亲亲得相首匿”是中国封建法律精神的一条重要原则 ,影响了中国二千多年的立法 ,即使是在现代社会仍残余在部分人的观念中 ,研究这一体制的形成和发展有利于防止和消除其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造成的弊端 ,促进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5.
"亲亲相隐"与尊重人权:我国刑事政策之理性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刑法第310条的规定,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或者作虚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不管窝藏、包庇者与犯罪人之间是什么关系,只要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都要受到刑事制裁.实际上,这样的法律就是对人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当你的亲属犯罪的时候,你为了维护法的权威和尊严,必须要牺牲亲情.这种规定的合理性需要探讨.本文根据古今中外关于"亲亲相隐"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国因否认此制度而给现实社会带来的危害,分析了现阶段确立"亲亲相隐"制度的合理性,最后提出"亲亲相隐"原则刑事立法化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6.
"亲亲得相首匿"作为一种反映家庭伦理的规定,自汉朝以来被纳入法律后,为以后的古代立法者所偏好,却被先进刑法所抛弃。近亲属的容隐行为能否作为免除处罚的事由?亲权能否作为一种特权,在对犯罪分子的窝藏、包庇行为予以豁免?这将是本文所讨论的中心。  相似文献   

7.
“亲亲得相首匿”也叫亲亲相隐制度,是我国古代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刑法原则,同现代大陆法系的期待可能性理论有共同之处,均强调法律秩序意义的同时,也将人性的终极关怀和尊重贯彻于法律之中. 一、亲亲相隐的概念及起源 从历史上讲,亲亲相隐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最早有记载的是孔子对“父攘羊,子记之”的案例评析,《论语·子路》中记载:“叶公语孔子日:‘吾觉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记之’.  相似文献   

8.
近亲属之间的包庇、窝藏行为,在历史上表现为亲亲相隐原则,得到法律的充分认同.亲亲相隐制度不仅在深爱儒家思想影响的中华法系表现的十分突出,而且在西方各国均占有重要地位,甚至在当代也得到较高认同.近亲属之间的包庇窝藏行为不仅在伦理上属于正当行为,而且也符合法律的功利性目的.如果冒然反对近亲属之间的包庇隐藏犯罪之权利,必然导致法律难以被遵守,同时法律也会因难以执行而丧失权威性.  相似文献   

9.
亲亲相隐制度是我国封建刑律的一项重要原则,指亲属之间可以藏匿、包庇犯罪而不负刑事责任。这种观念于春秋时期萌芽,后为法律所确认运用,并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地进行着演变扩充,直至今日为法律所彻底摒弃。本文旨在从刑法史角度介绍该制度的历代发展过程并讨论其对当今刑法实践的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10.
亲属权利的法律之痛——兼论“亲亲相隐”的现代转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古代"亲亲相隐"是一种亲情伦理立法,现代东西方主要国家法律都确认由亲属身份而自然获得的某些例外特权,这是一种亲属权利立法。我国现行法律在否定"亲亲相隐"的亲情伦理立法以后,却没有确立亲属权利立法原则,这种传统与现代的断裂导致诸多尴尬和悲剧,"佘祥林案"中佘母的不幸遭遇即为典型。本文阐释古代"亲亲相隐"亲情伦理立法和现代亲属权利立法的各自特点,论述法律确认亲属权利的必然性和迫切性,探讨古老"亲亲相隐"对确立我国现代亲属权利制度的正面价值及其在现代人权理念之下的创新转化。  相似文献   

11.
"亲亲相隐"原则其在中国法制史上存在达两千年之久,并非全然是封建糟粕,它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在维护封建制度的同时也有对家庭伦理和"孝""悌"等因素的考量。目前诸多发达国家都有类似"亲亲相隐"的规定,亲亲相隐具有其合理性、可行性。我国承袭"亲亲相隐"以完善我国亲属作证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亲属容隐,也称亲亲相隐,是我国古代法律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也是千百年来人们奉行的道德原则,在我国古代的法律中占有显著而重要的地位。包括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可以互相隐匿犯罪,不应告发和作证,若违反这一规定则会被处以相应的刑罚。在现代社会构建这一制度,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谢佑平  陈莹 《河北法学》2011,29(12):39-44
"亲亲相隐"制度源远流长,在古今中外都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我国现行刑法对窝藏、包庇类犯罪的规定中全面舍弃了"亲亲相隐"制度,这有违人之常情,而且也有可能造成人情淡漠。应在立法中对古代"亲亲相隐"制度进行改造,构建出现代"亲亲相隐"制度,从而达到法律和亲情的平衡,避免国家刑罚权与人类亲情的直接、正面冲突。  相似文献   

14.
"亲亲相隐"是我国传统的司法原则,为我国当下的法律制度所摒弃,依我国现行法律,包括犯罪嫌疑人亲属在内的凡是知道案情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作者认为这样的法律规定同一般的社会伦理不相符合,通过对中国与外国"亲亲相隐"制度的考察,及"亲亲相隐"制度产生的根源及必要性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在举国上下提倡和谐社会理念的氛围之下,我国刑事法律中应当在一定程度上允许亲亲相隐。  相似文献   

15.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在古代尤其是汉代司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汉律儒家化的表现形式之一,然而,时至今日该原则无疑有悖于市场经济中要求的法治原则,现行刑法中也规定了与该原则背道而驰的条款。因此,对该原则我们应取其精华的同时也应认识到其带来的消极作用并予以规避,以完善司法原则与刑法精神,促进法治建设的发展。  相似文献   

16.
所谓“亲亲相隐”是指在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可以互相隐匿犯罪,而对法律规定告发隐匿的亲属进行告发则会被处以一定刑罚的制度。在中国法制史的课堂上,教授们总喜欢把“亲亲帽隐”贴上“中国特有”的标签,并解释道:  相似文献   

17.
在处理亲属犯罪案件时,西方法律传统特别是近代西方法与中国传统法律多有不谋而合之处。不仅中国传统社会有"亲亲相隐"制度,西方也有类似的法律思想。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认为,亲属之间理应有更深切的爱,任一恶行发生在非亲属之间,人们会看得很轻,但"如果加到父母和近亲身上,就成为伤天害理的罪恶"。古罗马查士丁尼在《法学总论》中指出,亲属之间不得互相告发,对于未经特别许可而控告父亲或保护人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对他提起"刑事诉讼",亲属间相互告发将丧失继承权;  相似文献   

18.
“亲亲相隐”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在我国古代法律史上传承了数千年之久,至今仍为一些国家所推崇.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第188条反映了“亲亲相隐”某种程度上的回归.“亲亲相隐”制度所流露出的对人类素情的尊重和保护在当代法中的现实适用,有利于促进人与人之间信任度的提升,有利于实现法律的目的并维护法律的权威,有利于在法律和人情之间寻得一个平衡点.然而,“亲亲相隐”制度的回归不是单纯地(奉)行拿来主义,而是应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此,建议明确界定“容隐权”的性质,明确划定可适用的“亲属”范围,明确限定可适用的犯罪类型,并在法律上辅之以一套相应的规定,来保障“亲亲相隐”制度的现实适用.  相似文献   

19.
“亲亲相隐”的历史渊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中国法制史上,“亲亲相隐”是一项源远流长,影响深刻的法律制度。它是指法律允许亲属间相互容隐犯罪而不负刑事责任。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随着儒家学说对封建政治的影响,这一原则几乎贯彻在历代的刑事立法之中,在中国历经二千多年而不衰。因此,认真对其历史根源和社会原因进行反思,对于深入认识中国古代法的传统和特色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亲亲相隐"最早是由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所提出的法制思想,对维系伦理纲常具有积极意义.而我国建国以来,为尽快抓捕犯罪嫌疑人全盘否定其价值,在窝藏包庇罪中并未将亲属作为特殊人群予以区分.在实践中,虽然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打击犯罪的目的,但是却造成了紧张的家庭伦理关系.为了解决两者矛盾,我们需要探讨"期待可能性"理论与"亲亲相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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