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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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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放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准入,政府积极引导非公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领域。而作为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首要监管环节,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市场准入制度立法和实践都存在诸多问题,反而增加了特许运营的风险。为了落实市场准入制度的规制目标,未来立法应当厘清市场准入的立法权限配置,明确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的运作程序。  相似文献   

2.
德国水务私有化及其监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德国水务事业改革是城市公用事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理论基础为给付行政模式由直接走向间接以及自由化和私有化理论,实践模式主要有企业管理或运营者模式和特许经营模式。从改革的经验看,政府监管体制的保障是私有化改革非常重要的方面。我国推行公共行政民营化,在借鉴德国经验时,既要注意事务分配、公权力调整、监管目标确定等一般性问题,还应当注意基准评估制度以及供水业管网和经营相分离的具体制度。  相似文献   

3.
《商务与法律》2004,(1):44-45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的制度。建设部于2004年4月6日颁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规定,从同年5  相似文献   

4.
第一条 为了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的制度。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依法实施特许经营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实施特许经营的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法…  相似文献   

5.
2004年5月1日,国务院建设部颁布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正式施行,2005年9月。建设部又颁布《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为贯彻实施建设部《管理办法》及《监管意见》,天津市于2005年9月1日正式颁布《天津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至此,标志着天津乃至国家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已初步健全。  相似文献   

6.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风险研究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钟明霞 《现代法学》2003,25(3):122-126
公用事业民营化有助于缩小政府规模 ,降低政府成本 ,改善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民营化有多种方式 ,特许经营即是民营化的一种主要形式。本文在分析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性质的基础上 ,揭示了特许经营的市场准入及其风险、特许经营中的定价及其风险 ,并提出了政府和企业防范风险的对策  相似文献   

7.
特许经营是当前我国市政公用事业经营中的新模式,也是公共事业民营化中的重要形式。特许经营在我国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很多都是因为政府责任缺失所致。因此,研究我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中的政府责任缺失的表现、后果、原因,并探索解决措施就是目前我国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公共利益的价值定位和公用事业的自然垄断等特性,使得市场竞争机制及以维护竞争为目标的反垄断法在公用事业领域难以充分发挥作用,而对公用事业进行法律干预又是必要的。实践证明,监管制度因其独特价值而成为法律干预公用事业的优选。但要实现监管的制度价值,法治尤为关键,即追求良性的监管依赖于完善的法律制度基础和可靠的法律促进机制。公用事业监管的法治化应包含"有理"、"有权"、"有限"、"有效"、"有责"等核心要素。公用事业改革的国际经验也证实了监管法治化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9.
在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实施过程中,当公共利益遭受或面临重大损害时,监管者有权采取临时接管措施来保障公用事业运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临时接管制度立法明显滞后,临时接管权的行使隐藏着巨大风险。为了保障临时接管权的正确运用,防止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未来立法应当着重就临时接管的主体、条件、程序、终止等问题做出统一规定。  相似文献   

10.
公用事业民营化作为西方公用事业改革的基本潮流,也是解决当前我国公用事业存在的种种弊端的有效途径之一,但就中国而言,现行的政府规制体制阻碍着民营化的发展,所以要想使公用事业民营化健康发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就必须改革现行政府规制体制,重构公用事业民营化的政府规制制度。  相似文献   

11.
反公用事业垄断与公用事业引进竞争机制、民营化及其政府规制改革等问题密切相关、相辅相成,反公用事业垄断的成功需要这些体制改革的支持。公用事业企业的滥用优势地位、横向卡特尔和反竞争性结合等垄断行为都需要凭借反垄断法政策性、灵活性的特点和反垄断法执法机关的公正、自由裁量及其与公用事业监管机构的良性配合,才能得到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12.
在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实施过程中,当公共利益遭受或面临重大损害时,监管者有权采取临时接管措施来保障公用事业运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然而,实践中的临时接管操作存在着程序倒置、程序缺失、程序失调等重大的程序瑕疵.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临时接管程序法制的缺失,加剧了政府临时接管行为的合法性危机.危机消解的根本之道在于强化临时接管程序的立法规定,通过对申请、听证、决定、启动、执行、终止六大程序的系统建构来约束政府的临时接管行为,保障各方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论公用事业民营化中的政府责任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公用事业领域的民营化改革并不意味着政府责任的让渡。相反,只有政府切实承担起应尽的职责,才能保证民营化改革的健康、顺利进行。民营化中政府的责任主要体现在推动民营化健康有序进行、促进竞争、堆护公共利益、实现普遍服务、协调各方利益以及监管等方面。这些责任的实现不仅要转变政府的角色,进行治道变革,而且还要改革公用事业管理机构,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保障公众的广泛参与。  相似文献   

14.
曹巍  姚军 《行政与法》2009,(8):30-33
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使得政府监管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本文以特许经营备案制度为例,指出了特许备案制度实施中所面临的问题,即特许备棠的效率和效果均不理想.在借鉴国外有关立法实践和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监管立法制度的建议:包括运用监管影响分析、提高监管透明度、运用监管替代措施等.  相似文献   

15.
王锴 《法学论坛》2012,(1):87-94
公用事业的民营化已经成为公共行政领域的一个新浪潮。在我国,公用事业的民营化具有合宪性和行政法上的理论基础,但同时宪法的规定和行政法的原理也为公用事业民营化设定了界限。现行的公用事业民营化主要采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方式来完成,这种特许经营协议属于行政法上的行政合同,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来救济。  相似文献   

16.
英美国家公用事业监管机构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用事业的私营化需要独立的监管机构来维护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益,英国和美国公用事业私营化的成功与监管机构的有效运作密不可分。本文总结了英美国家在电信、电力、天然气和水务行业四个有代表性的监管机构在组织立法、机构独立性、权力规范和监管监督方面的共性,以期对我国公用事业改革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7.
政府特许经营是目前涉及行政协议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制度发展中分歧较大的严重问题。运用比较法方法,对作为输入性制度的政府特许经营进行基本结构分析,可见政府特许经营虽然具有行政许可的基础因素,但是协议性是政府特许行为的主导方面。政府特许经营的协议性主要产生于公私关系中的财产关系、服务提供关系及其经济交易性。公私合作关系中公共利益的保护方法,是决定政府特许经营的法律属性和争议解决渠道的关键因素。  相似文献   

18.
和洋 《法制与社会》2014,(1):155-156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吸取西方国家经验,市政公用事业由政府部门监管,采取市场化经营方式的手段,使我国公用事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仍然存在着政府职责不明、过度市场化、市场化方式滞后等不足之处。这些问题的出现引起了理论界对于政府在公用事业市场化过程中职责定位的反思:在公用事业市场化过程中,必须明确政府职能,细化政府责任,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  相似文献   

19.
丁延龄 《北方法学》2016,10(2):75-84
进入新世纪后,征募社会资源参与公共管理已成为党和政府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策略.作为国家权力和社会权力合作的基本形式,合同亦成为日益重要的公共权力运作工具,我国近年来逐步确立和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就是这一趋势的制度成果.征募社会资源参与公共管理的最大难题是克服社会主体内部理性最大化的桎梏,并实现社会自治和公共责任的平衡.德国学者图依布纳所倡导的反思理性法以其程序导向的策略和追求"受规制的自治"的制度特征,为我们克服这一难题提供了有意义的思路.而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也为我们思考反思理性与合同治理的制度性结合提供了最佳机会.  相似文献   

20.
有关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合同的性质,一直存在着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之争。把特许经营合同定性为行政合同,是某些学者认识上的误区所致。根据民法原理及合同法的基本理论,特许经营合同符合民事合同的本质特征。因此,特许经营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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