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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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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发展十分迅速,但是传统的金融法律法规与现代互联网金融模式已不相适应,从而出现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的监管缺位以及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救济渠道不畅等问题,加强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防范工作势在必行.然而做好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不仅应着力于完善现行金融法律法规之不足,还应借鉴欧美国家立法监管的实践经验,才能有效完善我国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非法集资犯罪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和金融秩序构成严重的威胁和侵害。完善惩治非法集资犯罪的法律制度,给民间融资特别是网络借贷平台划定合理边界,加强宣传以提高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对于打击与防范非法集资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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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互联网金融的网络融资基本方式决定其法律关系和法律风险,如第三方支付平台沉淀资金权属及收益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支付平台参与理财项目是否规避资质要求非法经营;P2P网贷乱象丛生,设置资金池行为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网贷平台"去担保化"成为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趋势;众筹融资模式遭遇法律规定限制。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监管部门应秉持宽容的态度,在法律框架内支持创新、鼓励发展。  相似文献   

5.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的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风险主要有法律政策缺失、政府监管、运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风险。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政府监管、推动行业自律,提高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构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相似文献   

6.
互联网融资是创新的产物,创新必然有失误和风险.金融安全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金融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随着信息化浪潮席卷全球,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可想而知,当“金融”遇到“互联网”,其风险性是升级的.  相似文献   

7.
互联网金融如今已是人们熟知的新名词。它给人们带来了投资的新的方式、内容和用户体验。但在互联网金融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风险也不容忽视,诸如微信支付存隐患、P2P网贷平台倒闭潮、余额宝等宝宝类基金产品亟待监管等一系列问题。解决互联网金融领域问题的关键和核心在于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因此,以消费者消费过程为角度,进行事前控制—事中规范—事后弥补的过程分析,对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问题做出法律制度上的回应,是解决当前金融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路径之一。  相似文献   

8.
众筹是互联网金融中的重要模式,是项目发起人在互联网平台发布创业项目信息,吸引网友为该项目筹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在中国金融严格管制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背景下,众筹有望成为解决这些企业和创业项目融资的重要途径。但是,实物回报类众筹模式和股权回报类众筹模式在中国均面临巨大政策与法律风险,使其在中国的发展裹足不前。中国监管机构应及时调整对待民间融资的固有思维,出台便利中小微企业融资和投资者利益保护的规则和监管机制。这是中国在金融领域赶上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重要机会。  相似文献   

9.
由于互联网本身所具有的虚拟社会性和身份匿名性特点,加上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不对称,蕴藏在互联网金融内的经济犯罪风险不可忽视。防范风险的对策主要有:在国家层面出台相应的行业监管细则,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加强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并针对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建立惩罚机制;强化互联网金融风险前端管控,并有效提升执法部门间协作能力;进一步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同时加强互联网金融投资者风险教育等。  相似文献   

10.
互联网金融中的非法集资风险主要集中于P2P和众筹领域。P2P领域中的三种模式已经触犯了非法集资的法律红线,而股权类众筹最可能涉及的犯罪是非法集资犯罪中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两高和公安部联合颁布的最新司法解释在非法集资构成要件的认定上采取了"从严把握"的原则,更是大大增加了部分互联网金融活动的非法集资的入罪风险。因此,对互联网金融中非法集资的风险防控应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监管体系,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以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1.
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自发改革、创新的产物,具有传统金融无可比拟的优势,但它既具备金融领域的固有风险,也具有互联网先进技术与传统金融结合而生成的新风险。对于这种风险,应该坚持非法律规范—行政法规范—刑法规范的调整位阶,以保护金融创新为监管的出发点。对于致力于信用担保的P2P网贷平台,应该对其资金池引入第三方托管,不应一概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取缔。金融创新背景下,对金融管理秩序的垄断性保护失去了其正当性,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解释,应该以公众财产权益这一法益为指导。  相似文献   

12.
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的金融展业逐渐迈向互联网金融时代。网络金融交易、网络投资理财和网络购物、网络借贷等新型网络金融已成为一种新的互联网金融业态,逐渐进入百姓的日常生活。尽管互联网金融推动了金融混业经营的创新发展,但网络诈骗、信息被盗、数据泄露等导致个人财产受损和不法侵害的犯罪行为已悄悄来到公民身边,相关部门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打击与治理困难重重。因此,加快公民个人信息的立法保护进程,完善与构建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3.
网络实名制下的互联网帐号与公民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甚至银行卡相关联,往往具有即时通讯、支付结算等功能,包含有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目前,号商向大学生等大量收购微信、支付宝等互联网帐号,向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大肆贩卖,已成为诈骗团伙实施犯罪、逃避打击的主要工具。为此,结合司法解释探讨非法买卖互联网帐号行为的法律适用,为打击号商等电信网络诈骗的黑灰产业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有着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相似文献   

14.
公司并购活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通过公司间的兼并收购,可以实现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了顺利实现并购,必须严格防范和控制其中存在的诸多法律风险。公司并购实施前、实施中和实施后是公司并购的三个基本环节(阶段),公司并购过程中不同阶段都需进行法律风险的评估、审查、处理和防范。  相似文献   

15.
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金融行业经历了巨大变革,金融犯罪也层出不穷,花样翻新。涉众型金融犯罪涉及人数众多且社会危害性强、影响力大,近年来呈现出高发态势,此类犯罪成因复杂,影响因素较多,严重影响我国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现阶段我国涉众型金融犯罪防控存在诸多问题,大预防格局还有待完善。应当构建以投资人群体为中心的多机构协作和参与的预防犯罪一体化体系,全面提升金融风险治理水平,以达到有效防控涉众型金融犯罪的目的。  相似文献   

16.
产品质量风险主要来自两个大的方面,即因产品瑕疵导致产品质量风险和因产品缺陷导致的产品质量风险。规避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主要途径在于充分及时的履行法律义务。产品质量风险制度保证的重点是质量保证制度的实施。产品质量风险商事预防的主要内容是对产品交易流程的控制。企业防范产品质量风险应坚持主动积极、快速反应、尽职尽责、以人为本、化害为利五项基本原则。企业与相关部门及人员在生产经营中应采取相应具体措施对此风险加以控制,防止各种不良问题的发生。  相似文献   

17.
在新兴高校聚集区图书馆联盟的探索实践中,实现文献信息资源共享过程中的各利益主体之间可能产生一些涉及各方关系的法律风险。防范这些法律风险和平衡各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能够为新兴高校聚集区图书馆联盟实现文献资源共建共享提供可行性的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   

18.
本文通过对企业破产给商业银行造成信贷风险的诸多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认为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企业钻法律空子,假破产,真逃债,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防范意识以及法律的不健全是造成企业破产风险的关键原因,并结合司法实践,力图找出商业银行防范企业磙产的有效对策。  相似文献   

19.
合会作为一种民间融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式金融机构信贷供给的不足.国家已在政策上主张探索和利用民间融资的新试点,使民间金融发展合法化.合会固有的风险防范机制——熟人社会相互问的制约机制在当今社会有所减弱,但合会所固有的风险依然存在.从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安全的角度重新审视合会的风险,在借鉴印度合会风险控制立法经验的基...  相似文献   

20.
网络团购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所谓网络团购,是指一定数量的消费者通过互联网渠道组织成团,以折扣购买同一种商品。①这种电子商务模式可以称为C2B(Consumer to Business),和传统的B2C、C2C电子商务模式有所不同,需要将消费者聚合才能形成交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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