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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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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过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一道,肇端于20世纪中叶以来世界范围内民主制重心由“议会民主”转向“行政民主”以及由“民主下的行政”转向“行政中的民主”这一理念和实践的嬗变过程,并继续从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服务理论”中获得更多的民主正当性基础.基于行政过程论和公众参与论视角,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信息公开具有行政性、决策性和审议性等要素特征,与一般行政过程信息公开相比,其具有法律依据多元、公开动力与方式不同、公开深度与策略不同等特殊性,且在促进公众参与行政决策、保障公众参与决策的深度与实效性等方面具有独特功能.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信息公开包括决策启动、决策方案的拟定及征求意见、论证评估、审议讨论决定等阶段的信息公开.其不予公开的范围,可从法律明文规定和比例原则两个视角进行界定.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江西省新余市把保障群众利益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制定《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了涉及群众利益的民生事项决策机制。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决策必须先问民意,主动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不断拓宽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市委、市政  相似文献   

3.
赵丰 《政府法制》2012,(19):24-25
在虚伪作秀泛滥的当下,对于官员作秀,公众基本上都是持否定态度的。如何使合理“政治秀”取信于民,消弭公众的误解,并形成良性互动,是官场政治的一道必答题。“政治秀”要符合政府形象的公众标准  相似文献   

4.
近日,《北京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据此意见稿,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将实行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4月22日《法制日报》)北京市要求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显然利于保障公众知情权,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公开还存在“闭门造草案”的弊端,笔者认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形成更应富有“民意含金量”,即坚持从群众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以增加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的民意“附加值”.  相似文献   

5.
在新近公布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中,四川省政府要求把公众参与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在以往,一些地方政府和一些部门在出台重要的行政决策前没有进行必要的充分的调研论证的情况时有发生,存在"关门决策"、"拍脑袋决策"的嫌疑,公众的知情权被代表,导致一些决策出来后不能让群众满意。应认识到,重大行  相似文献   

6.
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引入公众参与是回应和化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和正当性不足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近年来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构的一个热点。基于《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和若干地方政府规章的条文分析,可归纳推导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权包含以下3项具体权能:知情权、发表意见的权利和合理建议获采纳的权利。间接民主下的决策模式决定了公众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只是决策者决策时的参考,并不能对决策者形成实质性的约束。因此,任何实质性的决策权能均无法嵌入间接民主下的重大行政决策当中。然而,基于人民主权原则和制度建构的风险防范,当重大行政决策出现重大争议时,有必要建立一种决策模式的切换机制,将间接民主的决策模式转换为直接民主的决策模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决策方案。  相似文献   

7.
政府重大决策事先征集公民建议的制度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汤啸天 《法学》2014,(3):26-34
征集公民建议是政府的义务。政府不应在民主不健全的状态下"负债经营",征集公民建议有利于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制度建设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保障。征集公民建议的关键是理念更新和制度建设,征集公民建议不能搞"花拳绣腿",征集公民建议必须不怕引来公众对政府的批评。征集公民建议制度建设的要点:一是,征求公民建议是政府决策的"规定动作"而非"自选动作";二是,建立"可溯源、可追责"的政府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制度;三是,政府在重大决策酝酿阶段应主动向社会公开决策意向;四是,针对决策意向进行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五是,政府重大决策必须召开决策听证会;六是,人大常委会应当对政府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  相似文献   

8.
《重大行政程序暂行条例》中规定的目录制度发端于地方,目的在于提供固定化、差别化、动态化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其虽在重大行政决策概念缺陷的弥补上大有助益,但依然存有性质不清、权限分散、标准模糊的问题,因此需要对其予以规范化布置。对此,首先应当将目录界定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并以此为基础,从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入手,为制定目录出具总则化规范,提供包括公众参与、说明理由在内的程序性规范、以及明确目录制定主体的实体性规范。其次,应当以《行政诉讼法》第53条为依据,允许行政相对人以目录为对象提起附带性审查,从而督促目录制定者扩大目录容量,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相似文献   

9.
谢丹 《政府法制》2009,(5):53-53
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决策事项。市县政府不能独自拍板,这些事项必须推行听证制度。日前,福建省政府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意味着“听证”将不仅仅适用于价格决策和立法等领域,福建省所有市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也都将推行听证制度。  相似文献   

10.
苏法 《政府法制》2014,(13):25-25
根据《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重大行政决篆实行目录管理”的规定,目前,苏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报送市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年度工作实际,报送2014年度苏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正式启动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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