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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代晓光 《法人》2005,(4):88-89
《法人》:此次修改《煤炭法》的原则是什么?郭云涛:修改《煤炭法》也是适应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从我国实际出发,法律修改应当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来保护总体社会利益.中国已经加入WTO,中国煤炭市场  相似文献   

2.
1996年我国出台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作为煤炭行业的主体性大法,虽然之后历经三次修改,却不能解决当前煤炭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间的现实矛盾,这与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背道而驰。当前我国《煤炭法》仍存在主体法法律地位较为低下、生态环保理念缺失、法律条文过于原则化、生态责任缺乏法律强制性等问题,本文建议从以下方面修订完善,如加强《煤炭法》的法律地位,明确生态环保的立法理念,增强法条的可操作性,将环境追责制纳入《煤炭法》等。  相似文献   

3.
新法解读     
《法律与生活》2011,(12):53
新法速递修二法,强化企业缴纳工伤保险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修改后的《煤炭法》和《建筑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二法与一法"对接"此次修改《煤炭法》和《建筑法》是为了与《社会保险法》"对接"。201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  相似文献   

4.
代晓光  牛慧平 《法人》2005,(4):87-90
一方面是法律规则和条文严重滞后于现实生活,另一方面是能源矛盾的日益突出,"内忧"和"外患"让《煤炭法》的修改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5.
代晓光  牛慧平 《法人》2005,(4):87-90
“到今年11月底,《煤炭法》即将走过10年的历史,尽管这部法律为规范我国煤炭开采和经营秩序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时至今日,很多事情都发生了变化,不论是经济环境,还是各方面的利益,都要求《煤炭法》尽快修改。”3月27日晚上,在北京建国门的一家茶馆,国家发改委的一位官员坐在记者对面侃侃而谈。  相似文献   

6.
1.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2011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3.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作如下修改:  相似文献   

7.
《法治与社会》2008,(10):F0003-F0003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确定的目标.我国《能源法》正在制定中.国家能源局成立以后将继续完成好这项工作。已有的电力法、煤炭法要根据新的形势进行修改完善。另外.还要制定石油储备条例,修订海上和陆上石油条例等。  相似文献   

8.
马朝  张恩凯 《法制与社会》2012,(14):255-256
《国家赔偿法》自起草开始,就引来了关于其归责原则,赔偿范围,赔偿程序等诸多方面的争论.2010年通过关于《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决定对于归责原则,赔偿范围、赔偿程序以及条款顺序作出了一些修改.本文重点对《国家赔偿法》中的归责原则进行论述,反映出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在归责原则方面的改进.并对目前《国家赔偿法》中关于归责原则的部分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海商法》修改的基本原则与思路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傅廷中 《现代法学》2006,28(5):150-156
《海商法》的修改问题是我国学术界讨论的热门话题,但是,对《海商法》应该如何修改,学者们的认识并不统一。我们应从我国的现状出发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对《海商法》的修改时坚持“中改”与“小改”相结合的原则;力求本土化并兼顾与国际接轨的原则;及时与审慎的原则和协调原则,使修改后的《海商法》既能跟上时代的潮流,又能适合我国航运经济和司法实践的发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汤维建 《法律适用》2011,(10):17-21
《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已进入到了最后冲刺阶段。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应当被界定为"全面修改",其内容贯彻于《民事诉讼法》的始终。在种种修改的内容目录中,有的属于新增加的原则、制度和程序,有的则属于旧原则、旧制度和旧程序的新改造。其中,审判监督程序的修改就是对于旧程序的新改造。  相似文献   

11.
《专利法》第33条规定了"修改不得超范围"原则。但如何理解和适用该原则,专利审查部门与实务界在此原则上存在分歧与争论。例如,关于《专利法》第33条的立法目的之争;关于如何理解"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之争;关于修改原则与修改方式、修改时机之争;关于修改与"禁止反悔"原则的关系之争等。从专利法的原理体系出发,针对上述法律论争做出简要介绍与评论,以期业内全面探讨"修改不得超范围"原则。  相似文献   

12.
李贵方 《中国司法》2004,(10):22-24
《刑事诉讼法》修改已经提到立法日程,业界对此普遍关注并展开热烈讨论。按照我们的传统,《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与原则以及修改《刑事诉讼法》的理念与原则成为首当其冲的问题。勿庸讳言,这些问题是极其重要的,因为任何一种变革,包括法律修改都需要一定的舆论及理论准备,都需要实现某种思想或原则;同时,任何一个法律条文背后都隐含或体现着某种理念、原则或价值,而司法者在适用法律作出某种决定时也一定受某种理念、原则或价值的支配。但是,在研究、讨论及适用《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基本理念或原则时应该注意或防止一些公式化、简单化、庸…  相似文献   

13.
矿产资源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矿产资源法立法时所遵循的原则。这些原则在社会主义立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为矿产资源法所特有。1996年8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决定》,对《矿产资源法》作了重大修改,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以240、241、242号令发布了《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与修改后的《矿产资源法》相配套的三个行政法规(以下简称“三个办法)。《矿产资源法》在总则中阐述了矿产资源法的基本原则,并在“三个办法”中得以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14.
理解《专利法》第33条的立法本意,分析其法律适用标准,需要以先申请原则和禁止反悔原则为逻辑基础。讨论美国、日本、欧洲相关规定的立法本意和逻辑基础。进一步分析禁止反悔原则理应包括授权程序中的禁止反悔、确权程序中的禁止反悔和授权与确权程序之间的禁止反悔。从先申请原则和禁止反悔原则分析《专利法》第33条的立法本意。就《专利法》第33条的法律适用给出具体规则建议:以修正的新颖性判定方法为判断基准,对于修改的内容区分澄清性修改与调整性修改,并结合修改时机等因素对调整性修改内容进行禁止反悔判断。  相似文献   

15.
刘佐 《财经法学》2016,(2):11-19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修改了《立法法》中关于税收法定的规定,意义重大。如何理解地方税收法定,是目前中国法律、财税等相关领域人士热议的一个难点问题。修改《立法法》是否说明税收法定原则已经落实,《立法法》制定、修改以后现行地方税收法规是否依然有效,表述中国地方税立法现状应当注意什么问...  相似文献   

16.
程雷 《中国司法》2005,(7):26-31
长久以来我国《刑事诉讼法》都有在总则中规定基本原则的立法传统,因此长期以来刑事诉讼学界对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研究开展的十分深入,有关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内涵、确定标准、特征、外延及组成等内容的学理探讨一直未曾中断过。目前最高立法机关已经将《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列入了市法计划,在此次修改《刑事诉讼法》的过程中,如何完善与规定《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也就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学理中关于基本原则论述主要是从  相似文献   

17.
1994年我国《仲裁法》修改已被列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修改草案的征集工作亦正在进行当中。本文首先对该法进行了简短评介,然后指出《仲裁法》修改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最后以《仲裁法》章节为序,从七个方面对《仲裁法》修改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作了较为详尽的论述,并给出了自己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8.
发明专利申请中涉及修改超范围的判断原则仍然存在很大的争议,本文结合一些案例探讨了发明专利申请的修改是否超范围的判断原则,并对专利法和《专利审查指南》中修改超范围的判断标准提出建议,为专利申请人在修改申请文件方面提供了借鉴。  相似文献   

19.
试论刑事诉讼程序参与原则及其异化初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参与原则是理性司法理论、程序主体性理论、程序正义理论的必然要求,具有有利于司法权威的树立,维护诉讼民主与程序法治,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重要功能。应当以对程序参与原则的重新认识为契机,将其贯彻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之中,调整侦查、检察机关和法院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的主体地位结构,以促进法治和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20.
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强化了检察机关作为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地位和职能,对于强化法律监督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对刑事庭审活动实施法律监督是贯彻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体现。如何实施庭审活动监督?六部委制定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3条“人民检察院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庭审活动提出纠正意见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在庭审后提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刑事诉讼规则》第394条“人民检察院对违反程序的庭审活动提出纠正意见,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在庭审后提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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