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近年来在我国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刑讯逼供等行为出现的频率有所提高,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将监督刑讯逼供等行为作为当前完善刑事诉讼案件法律监督工作的重点。刑讯逼供等行为由于其强迫性、危害性等特点,严重背离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社会公平正义原则的要求。各级检察在履行刑事诉讼案件监督权利的过程中应当对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侵权”、渎职案件是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管辖的两类案件,对这两类案件的性质、特点进行研究和比较,有利于我们针对各自的特点确定不同的侦查方案和措施。 “侵权”案件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规定,具体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破坏选举,以及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六种案件。 这六种案件又可分为两类,第一类包括非法拘禁案、非法搜查案、破坏选举案,这三类案件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相似文献
3.
4.
<正>2005年对于中国公安机关的侦查部门来说,是颇为尴尬的一年。在这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里,他们因为刑讯逼供的丑闻身陷舆论的"唾沫"中。1月23日,河北唐山七民警刑讯逼供案开庭审理,作为主犯的某公安分局局长、副局长均被判刑讯逼供罪;3月初,河南胥敬祥冤案和河北聂树斌冤案,几乎同时爆出当年可能存在刑讯逼供的隐情,舆论大哗;4月初,被错误关押十一年的佘祥林无罪获释,佘向媒体披露了曾遭受刑讯逼供的详细经历,群情激愤。佘案余波未平,7月,云南王树红案再次震惊社会,被折磨得弱不禁风的王树红让人触目惊心;8月,河南 相似文献
5.
6.
7.
当今世界,刑讯逼供已被世界各国明令禁止,受到了现实的批判和法律的惩处。但是刑讯逼供案件却不时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中。作为一名公安基层民警,我对该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以工作实践中的经验结合理论学习总结刑讯逼供产生的原因、危害,以期能找到遏制刑讯逼供的有效对策。 相似文献
9.
一、针对刑讯逼供案件归属于侵权职务犯罪类案范畴的特点,着重增强抗干扰能力和灵活运用侦查策略,做好侦查取证工作从犯罪构成和检察实践来看,侵权犯罪类案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在办理侵权犯罪类案时,普遍存在着干扰多、阻力大、突破难等情况特点,刑讯逼供案件也不例外。二是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即刑讯逼供犯罪主体都是负有追诉犯罪职能的司法工作人员。法律职业的特定性,决定了其在从事刑讯逼供犯罪时,大多具有如下特征:手段比较隐蔽;迷惑侦查(或者说是反侦查)能力比较强;心理防线夯实;一旦涉嫌刑讯逼供犯罪,极有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隐匿、… 相似文献
10.
《法律与生活》2016,(21)
2016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该《意见》规定,完善讯问制度,防止刑讯逼供,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规范侦查取证 严防刑讯逼供
侦查是刑事诉讼的基础,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近年来,纠正的几起重大冤假错案,多多少少都存在严重的刑讯逼供、非法取证行为.
法律福音:四、侦查机关应当全面、客观、及时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侦查机关应当依法收集证据.对采取刑讯逼供、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侦查机关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相似文献
11.
现场勘查在侦破刑讯逼供案件中占有重要地位,笔者结合办案谈一谈做好刑讯逼供案件现场勘查工作应注意的几项事宜,供大家参考。一、现场勘查的组织领导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使用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通常涉嫌刑讯逼供案的多为长期在基层从事侦查工作的司法工作人员,其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现场较一 相似文献
12.
刑讯逼供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顽症,它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破坏了司法公正,尤其严重的是刑讯逼供极易在刑事诉讼中造成错案。近年来出现的在全国有影响的云南杜培武案、湖北佘祥林案等错案,无一不是刑讯逼供造成的恶果。有效遏制刑讯逼供,对于准确打击犯罪,保障基本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监 相似文献
13.
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4年,以高检发21号文下发了《关于调整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分工的通知》明确规定:监所检察部门负责监管场所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案件的侦查工作,除虐待被监管人案、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继续由监所检察部门负责侦查外,原由反贪贿赂部门和渎职侵权检察部门负责侦查的监管场所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划归监所检察部门负责侦查。 相似文献
14.
赵作海冤情得以洗刷后,商丘市政法部门成立专案组,立案查处赵作海案涉案人员的违法违纪和职务犯罪行为。当年审理赵案的三名法官已经停职接受调查,涉嫌对赵作海刑讯逼供的民警两人已被刑拘,一人负罪在逃。 相似文献
15.
1998年7月10日,在山东视察检察工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听取着泰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傅光仁的工作汇报。当听到该院查办了一起泰山区徐家楼派出所原所长马洪庆等人在4年前对一名无辜的农村青年刑讯逼供致死并埋尸灭迹的案件时,韩杼滨检察长说,这样的所长是害群之马,是司法败类,是千古罪人。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就是要多查办这类典型的司法腐败案件,为民除害,伸张正义! 该案的侦查、审理工作,得到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 相似文献
16.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扩大了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扩大的类别有:危害公共安全案,杀人、重伤害案,刑讯逼供案,诬告。陷害案,强奸案,拐买人口、拐买儿童案,非法管制、非法搜查案,抢动。抢夺案,盗窃、诈骗案,敲诈勒索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案类。笔者称这些案件为“本应公诉的自诉案件’。之所以“本应公诉”是因为这些案件一般情况下应提起公诉,只是由于公安机关。检察院未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转化为自诉案件。下面就律师在办理这类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谈些粗浅的、不成熟的想法,以就教于同仁。把握好这类案… 相似文献
17.
18.
19.
2013年全国“两会”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通报,去年,全同检察机关依法立案查办了薄熙来、刘志军等涉嫌犯罪案件。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也表示,薄熙来案已经移送司法机关,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依法进行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