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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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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标权取得原则和商标“反向假冒”的思考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刘晓海 《知识产权》1999,9(1):16-19
一商标权取得原则① 1.我国商标权注册取得原则的绝对性 按现行中国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这一条确立了我国商标权只有基于注册才能取得的原则。商标注册取得原则包括下列内容:用于相同或相似商品或服务的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核准注册在先申请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核准注册在先使用的商标②;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核准注册由各申请人协商一致确定一申请人,核准注册该人的商标;如达不成协议,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一申请人,核准注册该人的商标③…  相似文献   

3.
案情1982年,原告吕学宏在邮兴公路(高邮——兴化,省道)与三司公路(三垛镇——司徒乡,县道)丁字路口交界处搭建简易棚屋修理自行车。1992年11月,高邮市三垛镇人民政府在创建文明卫生集镇时,组织力量对公路两侧违章搭建的经营棚点进行清理拆除。此时,吕学宏提出申请,以“1982年建的简易棚影响集镇市容”为由,要求重建,并填写了《江苏省村(居)民建房申报表》。1993年元月,三垛镇土地管理所、三垛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签署了“同意按临时用地使用建房”的意见。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同意迅速安排”,并颁发了《江苏省村镇建设许可证》,该证明确了工程性质为“新建”。吕学宏持证拆除  相似文献   

4.
焦淑敏 《经济与法》2003,(12):90-91
商标反向假冒,是相对于一般商标假冒之特殊的侵权形式。一般商标假冒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将他人的注册商标冠于自己的产品之上进行销售的行为。商标反向假冒是指不经商标权人许可,将他人产品上的商标标识隐去或除去,冠以自己的商标,或者不冠任何商标而将商品在市场上出售的侵权行为。一般商标假冒侵权是假他人商标之名、行销售自己产品之实,商标反向假冒则是假他人产品良好质量之名、行扬自己声望之实,二者表现形式不同,实质都是商标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5.
重塑侵害商标权的认定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商标制度把"混淆标准"与"淡化标准"作为认定侵害商标权的标准,两个标准并置导致了商标法侵权理论的混乱。"混淆标准"预设了商标法的消费者中心主义,并把理性消费者作为判定侵权的主体。现代技术塑造了商标对消费者的符号暴力,理性消费者的缺失使"混淆标准"丧失了依据。消费者受益是商标法保护商标权人的结果,而不是目的。商标法应以对商标所有人的保护作为第一要旨。商标所有人中心主义抑或消费者中心主义导致了对政府监管的不同态度。侵害商标权的认定标准应当以商标权作为考虑的基点,"商标显著性受到损害之虞"可以统合商标法上既有的"混淆标准"与"淡化标准",矫正了既有商标权认定标准的不足,有其自身的优势。  相似文献   

6.
谈对侵害商标权行为的认定□曹庆良商标与邻接标志的区分商标是用以识别商品的标记,而用在商品上以区别其他商品以及来源的各种标志还有许多种。这些标志与商标有密切的联系,但又不能等同看待。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商标与邻接标志的区分。商标与产地标记。产地标记是直...  相似文献   

7.
考虑到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举证难、实际证明的损害往往少于实际发生的损害等特殊性,为加大知识产权赔偿力度,可以加强裁量性损害赔偿的适用,虽然权利人不能证明其因侵权受到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利的具体数额,但权利人在诉讼中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侵权人侵权的主观恶意明显,侵权时间长、范围广、获利巨大,远远超过权利人的索赔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法定定额赔偿的最高额以上适当裁量赔偿数额。对被诉侵权人的商标侵权行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尚未做出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侵权情节严重,获利巨大的侵权人采取民事制裁措施。  相似文献   

8.
一、案情及审判结果1997年8月,为了提高产品地板的竞争力,徐新华等四个同胞兄弟经协商,决定注册“前程”商标,明确该商标权归四兄弟所有,其子女均可使用。但由于当时商标法未规定自然人可以共有商标权,只得将“前程”商标注册到无锡市郊区南站前程装璜部名下。1998年2月之前,四兄弟还曾多次达成协议,明确该“前程”商标权归四人共有。因该装璜部的法定代表人为徐新华的儿子徐波,四兄弟感到不便,于1998年5月28日将该商标转让给无锡市郊区广益前程地板加工场。因无锡市郊区广益前程地板加工场由四兄弟之一的徐衡负…  相似文献   

9.
【案情】原告烟台工艺美术厂(以下简称美术厂)从1958年起研制紫砂镶嵌茶具工艺技术,获得成功,并进行批量生产经营紫砂锡镶茶具工艺品。1978年,该产品被省工业局授予名牌产品称号。80年代,美术厂为提高、改进产品工艺,组织了科研小组,开发、研制陶瓷器具镶嵌技术,增加了倒花扎铸工艺和抛光工艺,并用该技术设计出10几种不同色彩和造型的工艺美术品。1990年该项改进镶嵌技术被美术厂纳入企业管理标准,并报市级标准计量局注册备案。1990年3月,美术厂制定了一套完善锡镶工艺品制造工艺程序及产品检验扣分细则,…  相似文献   

10.
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社会对于商标的保护也愈发重视,市场作为商贸集合体,其管理者对市场内发生的商标侵权究竟是否需要负责,如需负责又应当如何负责成为当前一个热点问题.本文通过分析路易威登马利蒂诉杭州龙翔服饰城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的相关案情,总结归纳一二审法院的审理思路,最终得出一般市场管理主体商标间接侵权注意义务以及责任承担类型.  相似文献   

11.
涉外定牌加工指境外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委托国内加工方生产使用该商标的产品,该产品全部出口到境外而不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情况.法院在确定“涉外定牌加工”是否侵权时,不应一概认定为侵权或不侵权,而应综合考量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和近似程度、加工方是否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加工的产品是否全部出口交付给境外的委托方、加工方是否有逃避法律责任等因素.  相似文献   

12.
徐州有色金属合金厂经过两年多的时间和百余次的反复实验,投入了相当的资金研制出再生铅精炼技术,该技术为企业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然而,就在该厂产品形势看好,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完成研制再生铅精炼技术的主要人员之一却不辞而别,随后徐州合金厂的境遇每况愈下,原因何在呢?欲知详情请看本刊“案例分析”栏目的《对一起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件的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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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1999年3月 ,北京亚环影视公司与北京电影学院签订了《外借人员劳务合同书》 ,约定亚环公司“借用”电影学院表演系学生赵薇参加《财神到》摄制组 ,担任演员工作 ,学院不得擅自变更借用人员职务或转借 ;借用期自1999年4月10日起至1999年7月10日止 ,借用期为3个月。合同签订后 ,剧组为赵薇量试了服装 ,电影学院派人将剧本取走 ,亚环公司向电影学院缴纳了15000元合同费用。但亚环公司未与赵薇本人另行签订聘用合同。此后 ,赵薇到台湾参加《还珠格格》续集的宣传活动 ,亚环公司同意将借用时间推迟到4月26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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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主要通过卡拉OK法理和帮助侵权法理解决著作权间接侵害问题。卡拉OK法理存在过分扩张著作权侵权责任主体和司法权限、混淆作品的利用和著作权侵害之间界限等弊病,帮助侵权法理则存在脱离共同侵权形态、完全独立化的倾向,这种弊端和倾向不利于技术和产业的发达以及公众接触、利用信息的自由。对我国而言,日本解决著作权间接侵害法理的意义在于:方法论上应该区分立法论和解释论、职能上应该区分立法和司法的不能功能、在认定工具等提供者的注意义务或者支持原告停止侵害请求权时都应该慎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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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案例评析,结合我国刑法有关理论,对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意外事件的定性进行区别,以利于我们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地认定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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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起因“查卷”引发的行政诉讼案的评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案情]1998年6月29日,江苏省东台市教育局按照惯例部署全市小学毕业班会考,会考成绩作为学生升入初中部学习的入学依据。1986年8月15日出生的东台市东台镇中心小学学生杨天,也参加了这次毕业考试。7月6日,学校书面通知杨天,其毕业考试成绩语文为9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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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宏光  周园 《知识产权》2008,18(5):59-64
"谷歌"案和"百度"案同属搜索引擎商的商标侵权纠纷,判决结果却截然相反,这反映出我国实务界对此类新型案件的认识存在严重的分歧.搜索引擎商不应因客户将他人商标作为竞价排名的关键词而构成商标直接侵权,但如果它明知或者应当明知客户的网站侵害他人商标权却仍然提供竞价排名服务,将构成侵权.在处理搜索引擎商的商标侵权案件时,共同侵权理论存在明显的不足,我国有必要引入商标间接侵权理论或对知识产权共同侵权作出修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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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本文通过实证分析,论述了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取得必须基于在合法有效的保险合同关系下,保险人对其所承保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向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出适当合理的保险理赔。由于原告未能举证其是适格的保险代位求偿人,以及两被告与涉案货损之间的因果关系,也未能举证证明本案货损发生的时间和原因,故对原告认定要求两被告对涉案的货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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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某县村民韩某 ,自 1 993年起外出打工 ,于 1 996年定居上海市 ,并于 1 999年 4月将户口迁出 ,落户于河北省某县。 2 0 0 0年 2月 ,韩某带着妻子和未满 3个月的孩子回家过春节时 ,被人举报其非婚生育 ,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镇人民政府接报后经过调查 ,认为情况属实 ,于是对韩某作出了《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 ,但因此时韩某一家已回上海 ,镇政府遂于 2 0 0 0年 4月 2 7日强行将韩某之母带至镇政府 ,安置在敬老院 ,限制其人身自由 ,同时通知韩某之父 ,何时交来 1 5 0 0 0元超生费 ,何时放人。韩父多方筹借到 1 2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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