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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6,(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建设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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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6,(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建设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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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6,(10):35-3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建设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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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7,(20)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自治区老龄委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建设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国税局、地税局《关于加快发展我区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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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7,(7)
豫政办〔2006〕105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老龄委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人口老龄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面临的重要国情之一。积极扶持和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是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需要的基本保障措施,是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工作目标的重要保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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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84号)精神,加快建立和完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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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06,(21)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6号)已翻印下发。为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形势,做好老年人服务工作,经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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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6号)和《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08]4号)文件精神,漯河市民政局组织工作人员,成立了市、县(区)联合调研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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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4,(34):33-34
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审计署、税务总局、法制办、国研室、银监会: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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