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刑法司法谦抑性是"刑决定罪"范式的结论,具有独立于刑法立法谦抑性的重要而现实的意义。刑法司法谦抑性应在多因素的影响下,通过定罪与量刑两项机能实现。本文从五个方面展开研究:刑法谦抑性的基本理论;刑法司法谦抑性的基础问题;定罪上的刑法司法谦抑性;量刑上的刑法司法谦抑性;刑法司法谦抑性的影响因素。  相似文献   

2.
李静 《人民论坛》2013,(10):118-119,251
和谐社会视野下谦抑性是刑法的价值追求之一.我们在肯定刑法的谦抑性价值追求的同时,也要注意区分刑法谦抑性的适度性问题.文章从刑法目的和手段的有机统一、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准确定位、刑法保障人权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以及刑法要关注现实的社会状况等四个方面来探讨刑法谦抑性的适度性问题.  相似文献   

3.
随着改革开放后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加快,环境资源问题也日渐突出。我国现行法律给定了行政处罚、民事制裁、刑事处罚解决严重破坏环境的行为。刑法和其他法律相比,具有更大的强制性和严厉性,其调控效果也更明显。本文从刑法介入对环境保护的必要性,我国现行环境刑事立法现状以及我国环境刑法的完善与发展等方面论述了我国刑法对环境的保护。  相似文献   

4.
判例刑法学之不同于规范刑法学就在于:判例刑法学所研究的是刑法判例,而规范刑法学所研究的是刑法规范。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判例研究并不仅仅是一个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问题,而且是一种法律知识的新型形态,是以司法判例的裁判理由为研究对象的,因而是一种实践刑法学。判例刑法学的方法论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个案性的研究方法;二是评价性的研究方法;三是归纳性的研究方法。  相似文献   

5.
刑法与宪政是互相关联、不可分割的。在宪政视野中研究刑法为刑法基本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思路,既有利于保障公民权利,也有利于增强公民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是我国履行国际义务的必然要求。在宪政的视野中研究我国刑法,需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罪刑法定原则对宪政的功能、刑法合宪性的判断、宪法权利对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影响、宪法权利的出罪机能、宪政原理对刑事法改革的启发、刑法中宪政的实现条件,等等。  相似文献   

6.
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正在实现从近代阶级社会向现代和谐社会的转型。在这一过程中必然伴随着阶级社会的刑法方法向和谐社会的刑法方法的转变,现今刑法学界对于这个问题尚缺乏积极的探索。文章提出了刑法方法理论的本体问题、犯罪论体系的构建方法、犯罪构成符合性判断的方法、刑法的解释方法、刑法适用的价值判断方法、刑法论证方法等作为刑法方法理论的基本问题,期待在这方面开展更为深入系统的研究。  相似文献   

7.
故意伤害罪中假想防卫过当是刑法理论界研究较少的问题,如何处理假象防卫过当是一大难题。对假想防卫过当及故意伤害罪进行细化分析,就如何准确处理进行探究,结合案例提出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8.
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周光权的刑法学专著《刑法诸问题的新表述》1999年11月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作者在该书中分别对刑法观念、刑法立法和刑法适用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研究,力求为未来的刑法学发展提供一些新的资源和新的思路。作者强调问题意识的重要性,注重研究方法的更新和研究视野的开拓,从“刑法之上”和“刑法之外”,结合本体刑法论,对一系列刑法专门问题作出追问。作者的导师陈兴良教授评价说,书中从制度安排、制度选择到规范信赖的研究探讨,为法学研究完成从站在国家立场上考察刑法到站在市民社会的立场上考察刑法这…  相似文献   

9.
余其营 《人民论坛》2011,(7):114-115
当前,我国法学界对老年人犯罪进行系统性研究的较少,特别缺乏上升到法学理论高度的研究。对老年人犯罪,应适用伦理性刑罚。这不仅是刑法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立法指导思想的内在要求,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具体体现,也符合司法公正与效率的价值取向,有利于合理解决老年人犯罪的刑罚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10.
刑法的犯罪定义对犯罪学研究具有导向作用 ,直接影响犯罪学研究中的具体犯罪类型、犯罪界限的确定。刑法犯罪定义反映的价值观 ,影响着犯罪学对犯罪行为认定及治理的观念。以刑法犯罪定义为研究基点 ,有利于减少纷争 ,有效利用犯罪学研究资源 ,集中解决关键问题。强调刑法定义对犯罪学的约束作用 ,并非否定犯罪学研究的独立性和特殊性。犯罪学不是刑法的辅助学科 ,刑法定义的约束作用不是绝对的、僵化的。  相似文献   

11.
以风险社会为背景研究我国的食品安全犯罪,基本上成为我国刑法学界的一种通行做法。但是,由于我国的食品安全事故所体现的风险并非贝克所指称的风险社会中的“风险”,所以运用风险社会理论并不能解释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与此同时,对于我国食品安全犯罪频发的现状,风险刑法理论也不能提出有效的解决策略。因此,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研究应从风险刑法回归到传统刑法的道路上。  相似文献   

12.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确立以行为人责任为中心,侵权法中因果关系的建立以填补损失为要旨,二者机能不同,这在事实因果的判断中有所渗透。事实因果以条件说为核心命题,进而产生了基于其缺陷的各种修正学说,在侵权法与刑法领域不尽相同。表述修正说可以解决假定因果关系、择一因果关系问题。原因说可以区分"条件"与"原因",缩小打击面,主要在刑法领域得以适用。NESS标准能够妥善解决赔偿责任分担问题,不得任意扩张到刑法领域。协同行动方法、确信概率说本质上系因果关系推定问题,不能渗透入刑法,疫学因果关系应当被否定。刑法与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认定大相径庭,不可混同。  相似文献   

13.
为了营造良好经济环境、有效打击经济犯罪,明确"经济刑法"之概念尤为必要。"经济刑法"之概念是研究经济刑法的前提和最基本的问题。从该概念诞生起,中外学者对该概念界定不一,其涵摄范围难以确定。经济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是市场主体的经济自由和市场经济中的公共利益。为实现经济主体自由,经济刑法应遵行谦抑性原则。为充分实现市场经济中的公共利益,经济刑法应公平对待市场主体。从经济刑法的调整范围来看,应审慎确定经济犯罪的范畴,考虑经济犯罪的多变性与复杂性,并明确区分经济犯罪与财产犯罪。  相似文献   

14.
徐楷  宋敏 《青年论坛》2009,(2):109-113
拖欠劳动者工资已经成为中国严重的社会问题,在现有的法律救济措施未能有效解决该问题的情况下,某些人渴望通过将恶意欠薪行为犯罪化的方式来解决。能否在中国刑法中增加“拖欠工资罪”在学者和法律工作者中引起广泛争论。在规定恶意欠薪罪的各国刑法中,俄罗斯刑法最具典型性,对俄罗斯刑法恶意欠薪罪的正确解读,能够为我国不将恶意欠薪行为犯罪化提供极有价值的借鉴。  相似文献   

15.
研究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一方面要以马克思主义关于因果关系的基本哲学原理为指导,同时也要认识到,刑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其在确定某些犯罪的行为与结果时,必然渗入一些人为的因素.只有正确认识刑法上因果关系的特点,把握那些特殊犯罪的因果关系,才能确定某种犯罪是否成立,犯罪人是谁,进而解决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问题.  相似文献   

16.
高艳东教授提出的"量刑与定罪互动论"试图解决立法与理论缺陷带来的量刑过重问题,解决的办法就是变换罪名。之所以可以变换罪名是因为:其一,罪名标准具有随意性,追求精确定罪乃作茧自缚;其二,量刑才是刑法重心,定罪应为量刑公正而让路。事实上,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立法与理论缺陷带来的量刑过重问题",也不存在"罪名标准具有随意性"的问题,只不过是高艳东教授没有全面恰当解释刑法而已。同时,刑法的公正包括定罪和量刑公正,二者缺一不可。即通过刑法解释可以解决高艳东教授所担心问题,"量刑与定罪互动论"没有存在的必要。  相似文献   

17.
97年《刑法》在环境犯罪的立法体例、犯罪主体、定罪处罚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刑法》在立法模式结构、犯罪客观要件、处罚和可操作性以及与环境资源法规中的刑法性规定相协调等问题上还存有诸多缺陷。有必要采用特别环境资源法规中的刑法性规定相协调等问题上还存在诸多缺陷。有必要采用特别立法模式,扩大刑罚范围和刑事责任形式,调整个别罪的法定刑,增强条款规定的可操作性,并协调环境资源保护法中的刑法性规范与《刑  相似文献   

18.
对共同犯罪人进行分类最终是为了解决如何对各共同犯罪人定罪量刑。中国澳门地区刑法和内地刑法关于共同犯罪人分类标准的差异决定了共同犯罪人类型的差异。相比之下,后者的分类方法更有利于正确量刑,但是两种分类方法对于如何对各共同犯罪人定罪都没有提供明确的解决办法,个中深层原因在于对共同犯罪究竞是一罪还是数罪的认识尚未明确,借鉴“行为支配理论”有益于解决上述问题。  相似文献   

19.
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的嘉年华。40年来,在我国刑事法治建设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中国刑法学在始终坚持对基础理论的总结、创新与完善的基础上,更加主动地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彰显出鲜明的时代特色,凸显刑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角色,弘扬新时代我国刑法学鲜明的问题意识与自主意识。相较于传统犯罪,2018年度刑事犯罪在某些领域呈高发态势,具有常见性、复杂性、疑难性等特点,涉众型、风险型犯罪活动突出,呈现出涉案金额巨大、危害面广、手法多样且不断翻新等特点。2018年刑法实施报告主要围绕以下八个板块重点研究:正当防卫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工智能领域的刑法规制、互联网金融犯罪、刑事缺席审判与反腐败制度、监察法与刑法刑诉衔接、恐怖主义犯罪、民营企业产权的刑法保护问题等。  相似文献   

20.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将代考入刑,引发了社会热议。对代考是否入刑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调查报告,分析国内外相关法律,得出代考不入刑较为合理的结论。从刑法的谦抑性、经济性、明确性的角度看,代考不入刑较为合理。针对代考现象,可以汲取外国及香港的刑法经验,将其纳入刑法已有罪名中去,不单独设立罪名,以免增加刑法的成本。此外,应加强防范与监督机制;建立学生诚信档案,督促学生自我约束,从源头上杜绝代考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