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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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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长云 《法制与社会》2011,(22):144-144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私有财产保护的健全,越来越多的老百姓选择运用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民事纠纷,但在民众司法意识提高的同时也搀杂着一些不法之徒利用法律上的一些漏洞、编造虚假事实、虚假证据,甚至编造一些虚假当事人来欺骗法院。由于现有法律的欠缺,使得一些虚假诉讼得以得逞,严重侵害了诉讼一方当事人及第三方当事人的利益,给法院带来了许多困难,损害了司法权威,浪费了司法资源。所以本文认为在当前司法环境中很有必要对虚假诉讼进行研究。本文主要从虚假诉讼概念、产生原因、法律规制三方面进行思考。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全国各地法院虚假诉讼案件层出不穷.虚假诉讼案件的行为人通过利用法院的裁决达到自己的不法目的,在浪费司法资源的同时,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司法权威的严重动摇.这一问题得到学者的广泛关注.目前,学者关于虚假诉讼的讨论多集中于如何防范和规制,对于定义鲜有涉及.本文认为,认识虚假诉讼的第一步即是确定其定义,因为只有正确的定义才可帮助法院更好地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本文将辨析已有的几种定义,结合现实案例进行讨论取舍,确定虚假诉讼的定义.  相似文献   

3.
谭兴 《法制与社会》2013,(2):111-112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纠纷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权利却往往容易被滥用,近年来,"假借贷"、"假离婚"等虚假诉讼案的频频发生,不仅严重侵害了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严重妨害了司法活动,还极大地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与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本文从虚假诉讼行为的概念、特征出发,对虚假诉讼形成的原因和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进行探析,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打击虚假诉讼,呼唤诚信回归。  相似文献   

4.
虚假诉讼日益活跃,不仅损害司法的权威及公信力,同时也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监督机关,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有力打击虚假诉讼.本文旨在通过对虚假诉讼特点分析,从检察监督的现状入手,探讨如何强化对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  相似文献   

5.
江浩 《法制与社会》2013,(28):115-116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社会步入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加之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使诉讼成为维护合法权益与解决争议的重要途径。2008牟浙江法院总收案数为67万件,到2012年已迭97.66万件,5年间增加25.47万件。随着案件数量的增多,有些虚假诉讼案件也进入法院,严重扰乱正常的司法秩序,且这种现象日益猖獗,这也引起了立法机关及司法机关的重视和警觉。  相似文献   

6.
魏玉华 《法制与社会》2011,(28):116-117
民事虚假诉讼的日益增多,不仅严重侵害了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浪费了本就有限的司法资源,而且对我国的法律制度和司法权威提出了挑战。要针对虚假诉讼的特点和成因,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完善现有的审判机制和法律制度,充分运用民事的、行政的、刑事的处罚方式对虚假诉讼行为进行严厉的惩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7.
布衣 《公民与法治》2012,(11):50-50
假币、假药、假证件、假文凭早已屡见不鲜,而在利益的诱惑下,“假官司”也越来越多。  相似文献   

8.
梁攀 《法制与经济》2010,(13):80-81
在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越来越多群众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却偏偏有这样的一些人利用人民对法律的信任,制造虚假纠纷的假象,侵害了案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威,制造出一起起虚假诉讼案件。本文将从虚假诉讼的现状、成因及相关预防对策方面探讨该如何防范虚假诉讼案件。  相似文献   

9.
李翡 《法制与社会》2010,(1):279-279
虚假诉讼行为严重扰乱了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秩序,极大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如果得不到有效防范和惩治,对我国的法治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都有可能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为了维护司法的公正与权威,为了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法律秩序,保护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采取有效措施对虚假诉讼行为进行防范和查处已迫在眉睫。本文从民事虚假诉讼行为的概念、特点、构成等方面进行探析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整治措施。  相似文献   

10.
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各方当事人恶意串通,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骗取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行为。虚假诉讼的手段行为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以及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目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贪污罪以及职务侵占罪。虚假诉讼行为定罪处罚争议的解决途径是增设诉讼诈骗罪,并修改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诉讼作为维护权益的合法途径正在成为部分人获取不法利益的手段。由于目前对虚假诉讼的法律定位不明、打击力度不够,因此必须用好现有机制做好监督工作,建立针对虚假诉讼的防范机制、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虚假诉讼案件在我国频繁发生且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但我国刑事立法中缺乏恰当的罪名对虚假诉讼行为进行定罪,无法对其进行全面评价。虽然各地出台了大量司法性文件以识别和预防虚假诉讼,但这些司法性文件并无法改变刑法存在漏洞的事实,相反,其对虚假诉讼的罪名设定存在争议,部分规定甚至存在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嫌疑。因此,通过确立虚假诉讼罪来规制虚假诉讼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3.
冯燕萍 《法制与社会》2012,(24):115+117
虚假诉讼在民事诉讼活动中的大量出现,不但损害了实际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对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也极为不利.虚假诉讼的存在又主要是因为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在刑法上还没有明确规定对此种行为可以进行刑事追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虚假诉讼的蔓延.因此,有必要对虚假诉讼行为进行刑法规制.本文对民事虚假诉讼的特点、成因、危害及刑法规制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虚假诉讼刑事案件呈上升态势,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通过对虚假诉讼罪入刑以来西南地区基层人民法院的63份一审判决书进行司法检视,发现存在民刑衔接机制不畅、犯罪成本低且缺乏有效追责体系、检察监督力度不足等问题。为有效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犯罪,应从民刑衔接、追责体系、检察监督三个维度构建立体化惩治防控体系,发挥刑法的威慑力和导向作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相似文献   

15.
周翔 《河北法学》2011,29(6):193-197
虚假诉讼在我国当前呈高发态势。因虚假诉讼行为人事先的恶意串通,若人民法院仅依诉讼常规程序审理之,必然不能探明事实之真相,必须采取常规程序外之特别手段方可应对。虚假诉讼变民事诉讼当事人"无奈提起诉讼"为行为人"刻意制造诉讼",对民事诉讼制度产生解构性侵害,是对整个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直接挑战。但作为解决虚假诉讼问题的首要问题——虚假诉讼的定义——仍然众说纷呈,没有统一的说法。此种现状导致虚假诉讼问题在实践中的诸多关注和探讨存在先天障碍。从实然使用、应然分析、与诉讼诈骗等相近概念的辨析以及案件的特点分析四个方面对虚假诉讼定义进行多角度解析,以期为虚假诉讼问题在实践中引发的关注和探讨进一步明确对象目标指向和精确界定探讨范围,并给相关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多元化的参考。  相似文献   

16.
对于虚假诉讼的规制和案外人利益的保护除了法院的内部监督外,也需要来自人民检察院的外部监督。虽然民事检察监督的公权监督性质决定其监督的范围主要为法院生效的裁判和调解书以及审判人员或执行人员的违法行为,但从功能上,其并不只是权力监督一项功能,客观上也具有司法救济、恢复受损诉讼秩序等间接性、补充性功能。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进行监督的必要性和正当性的基础在于虚假诉讼的违法性、危害性和规制虚假诉讼的现实不足。对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应当以事后监督为主,而且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一般应依申请监督,只要虚假诉讼受到损害的第三方没有提出申请,检察机关也无须启动监督程序,如果虚假诉讼损害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可以依职权进行监督。在监督方式上,应该充分考虑抗诉的"刚性"和检察建议的"柔性",并适当适用实践中的其他有效监督方式,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制度合力。在监督手段上,要充分、正确行使调查核实权,保证监督的实效。  相似文献   

17.
虚假诉讼是指行为人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单独或者与他人串通,以伪造证据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骗取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裁判的行为。其构成要素有:主观上,单方或者双方故意,且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客观上,伪造证据—提起诉讼—获得裁判文书,是虚假诉讼行为"三部曲";行为主体具有复杂性,包括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等;危害结果具有多重性,既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也妨害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实践中需要注意区分"衍生型"虚假诉讼与真实诉讼的界限;"维权型""应付考核型"不宜定性为虚假诉讼。  相似文献   

18.
虚假诉讼现象在目前司法实践中呈多发态势,其不仅发生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更不断渗透到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诉前调解确认案件中。虚假诉讼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但诉前调解确认案件中虚假诉讼的危害性则有过之而无不及。本文试图讨论人民法院确认人民调解案件中虚假诉讼的特定、危害、成因及对策。  相似文献   

19.
权利不应该被滥用,民事诉权也不例外。随着人们法律素养的提高,民事诉讼已经成为人们维护合法权益和解决争议最重要的手段之一。但借助诉讼这一合法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虚假诉讼现象也随之出现,不仅严重侵害了诉讼相对方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还极大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与权威性。为加强对虚假诉讼案件的防范和查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了专门课题组,向全省各中院和浙江高院民一庭、民二庭搜集了虚假诉讼案例、有关防范意见和成功经验,并赴金华、温州、台州召开中级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参加的关于防范虚假诉讼案件的座谈会,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者和律师参加的征询会。在听取、吸收各方合理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中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若干意见》,并已由浙江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相似文献   

20.
2012年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将虚假诉讼行为纳入立法的规制范围内,但立法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决定了其不具有较强的司法可操作性。虚假诉讼行为从行为方式上可分为虚构事实型和隐瞒真相型;从行为主体上可分为单方主体型和恶意串通型;从行为目的上可分为骗取财产型、逃避责任型、打击陷害型、确认权属型。对虚假诉讼行为进行类型化分析,以期司法机关能更好地预防和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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