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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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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琳 《理论月刊》2006,(8):110-113
业主委员会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发展起来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组织,2003年9月1日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和2003年6月26日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的实施,对这一城市居民自发成立的社区维权和自治组织,给予了应有的法律地位,为其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2.
城市社区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创新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马健 《重庆行政》2007,(5):77-78
一、城市社区自治是扩大基层民主的需要在社区建设的实践中,涌现出了许多独特的社区自治模式,这些模式从多方面充实和完善了先前以居委会形式存在的城市基层民主,从而对城市基层民主作出了有益而重要的探索。(一)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符合现代民主理念社区建设普遍以社区划分和社区自治组织建设为首要工作。成立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作为社区的权力机构,负责选举产生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或社区管理委员会)成员,讨论和决定社区重要事务。代表大会由社区全体居民和驻区单位代表直接选举产生,是居民自治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社区委员会作为议事协商机构,在居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对社区事务的议事决策职能,并负责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公司及对其它服务机构  相似文献   

3.
湛江市民政局副局长陈可养,从事民政工作长达二十多年。他兢兢业业,勤政为民,在推行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和居民自治、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为贯彻落实《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争当社区建设排头兵,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最近,他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贯彻落实《居委会组织法》)先进个人。  相似文献   

4.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意见》(穗字[2006]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一)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地位和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下同)指导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居民自治是基层民主的重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新兴物业管理制度下应运而生的业主委员会所发挥的自治作用并不理想,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学界争论最大的是:我国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中“执行机构”,没有法人资格,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又以何种身份“执行”公共物业管理事务,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民事合同?最终责任如何落实呢?争议的实质焦点有二:一是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二是业主委员会的民事主体资格及其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由此,有学者建议:在现有业主自治管理机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业主自治管理的监督机关,引入“业主团体”的概念,建立由全体业主组成的业主团体的自治组织机构。本文重点拟对业主委员会之法律地位及完善物业管理自治组织结构并发挥其自治作用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6.
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住房体制的改革,业主委员会应运而生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传统的居民委员会却存在着职能偏差、自治不完善等问题。业委会能充分反映居民的利益,却缺少相关完善的法律规定;居委会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却不符合当今社会的发展,因此建议将二者进行有机的协调,从而达到真正的、彻底的自治。  相似文献   

7.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全市第二届社区居委会到今年初即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须依法进行换届选举。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是我市基层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完善居民自治,建设和谐社区、构建和谐南京的一项基础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市民政局拟定的《南京市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8.
地方政讯     
宗河 《中国民政》2011,(7):32-32
中办发〔2010〕27号文件精神,对健全社区组织体系、壮大社区居委会工作队伍、加大社区资金投入、加强社区居委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全面落实27号文件精神,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  相似文献   

9.
张雷 《中国民政》2015,(3):18-19
<正>关于社区居委会法律性质的定位,《宪法》和《居委员会组织法》明确城市居民委员会不是一级政权组织,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是社区居民会议的执行机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主要分为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两大类。社区居委会不属于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分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社区居委会不属于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它与社会团体法人比较接近,但是显然居委会本身也不能  相似文献   

10.
朱萌  唐特 《中国民政》2009,(7):47-47
“自治缺少”,是指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自治程度相对低弱。“参与不足”是指社区居民关注和参加社区活动的程度相对不高。“自治缺少”与“参与不足”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前者是从自治组织的角度着眼,后者是就自治的主体而言。  相似文献   

11.
论社区自治组织行政化倾向的治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直接管理着社区和控制着社区的组织,导致社区自治组织行政化。其形成原因是:政府政治职能实现的需要、社区运转经费不足的必然结果、居委会变迁为社区的历史延续、社区在意识上受制于政府的表现。治理的措施包括:在城市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织之间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重新构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体系、加强社区自治组织筹集资金能力。  相似文献   

12.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和性质。"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又进一步明确了这两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责定位和作用。随着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不断推进,基层群  相似文献   

13.
新中国成立后,彭真曾长期领导、主持立法工作和政法工作,对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有多方面的重要贡献。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他长期探索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从1954年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到1988年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都是在他领导下制定的。其中,他亲自主持了村民委员组织法(试行)的制定工作,先后发表7次重要讲话,他关于基层群众自治的一系列思想、观点、理论,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制定起了重大作用。  相似文献   

14.
正目前,基层治理成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基层治理的核心是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的治理。特别是社区居委会自治组织的治理,需要明确新的角色定位。第一,规范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性组织的角色定位。1989年颁布的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对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的界定是,"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  相似文献   

15.
陈鹏 《中国行政管理》2014,(10):128-128
在上海实行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基层治理体制中,街道和居委会两大组织至关重要。由于二者性质差异及主要关注点不同,实际工作中经常产生矛盾和冲突。多数情况是,居委会往往成了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的延伸机构,成为它的“一条腿”。居委会的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是在完成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交办的各种任务,社区自治因此由其“课堂作业”变成“课外作业”,“行政压倒自治”的现象既非常普遍又实为无奈,社区自治的空间遭受严重挤压,社区治理受到严重制约。针对街居治理中的这一突出矛盾,上海浦东新区近年来通过组织重构、明确定位、激活机制等途径开始探索社区治理委员会,有效缓和了街居矛盾,提升了社会治理绩效。  相似文献   

16.
《中国民政》2011,(9):49-49
李璐在《理论导刊》2011年第3期撰文指出,长期以来我国域市社区管理体制采用“议行合一”的模式,议事权、决策权和执行权都集中于作为居民自治组织的社区居委会,但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城市居民委员会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化管理的现象,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程度一直不高,因此,社区建设进一步发展的方向就在于让社区的主体组织——社区居委会功能复位。  相似文献   

17.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当前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最近,笔者利用课余时间走访了有关部门、部分县(市)和西岗区八一路街道,对我市贯彻实施“两法”情况进行了调查.一我市共有11个区(市、县),其中6个市辖区.1个县,3个县级市,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126个乡(镇),1486个村委会,80个街道办事处,1611个居民委员会.全市人口527.0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 240.33万人,农业人口286.76万人.自1988年开始贯彻实施“两法”以来,我市村民自治与居委会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方法不断完善,村(居)委员会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相似文献   

18.
代艳丽  付立明 《求索》2013,(5):181-18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均没有做出明晰的界定。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界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可以认为业主委员会不是法人,也不是独立的非法人组织.本身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不能独立参与诉讼活动。这种状况不利于城市社区的发展,我们应借鉴国外相关立法.引入“业主团体”概念,理顺业主委员会和相关的业主大会、业主团体等之间的法律关系,科学合理地规范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已实施三周年了。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实际部门的同志对村民委员会的性质认识不清,村民委员会与外部的关系没有理顺,本文就此谈点看法。 一、自治与自治组织类型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已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是以“三自”为核心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什么实践中至今仍有些同志对它的性质存有模糊认识呢?究其原因是我们过去对自治理论本身谈得太少,如什么是自治,历史上有几种自治组织,各种自治组织的管理范围应如何划定?现在看来,不从理论上阐明这些问题,便无法从根本上说清村民委员会的性质。  相似文献   

20.
1 村民委员会是近几年在我国农村出现的一种新型基层组织。我国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在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又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草案)》。这是对村民委员会这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践经验的总结和确认,是八亿农民已经取得的民主权利的法律化、制度化。村民委员会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有着积极的效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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